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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

(分別代表左右前後或者東西南北四個方向)

鎖定
四相又叫四象,四象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指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分別代表左右前後或者東西南北四個方向。
中文名
四相
別    名
四象
拼    音
sì xiāng
四    象
青龍、白虎、朱雀、玄武
代    表
左右前後或者東西南北四個方向
源    於
中國古代的星宿信仰

四相相關文獻

四相謂:地水火風。
地者,土也。地之吐生物者也。二象地之下、地之中,物出形也。凡土之屬皆從土。(出自《説文解字》)
水者,川也。涉川至柔,利川至堅。
火者,焰也。非可見,非可聞,非可思,非可嗅,非可觸。(出自《火辰》)
風者,氣也。風,八風也。東方曰明庶風,東南曰清明風,南方曰景風,西南曰涼風,西方曰閭闔風,西北曰不周風,北方曰廣莫風,東北曰融風。風動蟲生,故蟲八日而化。(出自《説文》)

四相天府四相

天府四相者乃是通明天宮凌霄寶殿輔佐玉皇上帝的四大宰相,分別為1.泰玄上相張諱道陵(即正一教主)2. 玉清上相尹諱喜字公度(即樓觀教主),,天樞使相許諱遜(即淨明教主),4.天機內相陸諱通(即接輿真人)是為天府四相也! [1] 

四相小乘説

四相總述

小乘説一切有部之説:據發智論卷二、大毗娑沙論卷三十八、卷三十九、俱舍論卷五等載,一切有為法均為無常,雖由於因緣力,從未來位生至現在位,然瞬間即滅,而成為過去位。此種成為過去位之現象,稱為落謝、謝滅。此生滅變遷之有為法,流轉於未來、現在、過去等三世中。
⑴生(梵ja^ti),又作生相,即有為法從未來位生至現在位。⑵住(梵sthiti),又作住相,即有為法安住於現在位。⑶異(梵anyatha^tva),又作異相,即有為法於現在位變異、衰損。⑷滅(梵anityata^),又作滅相,即有為法從現在位滅轉至過去位。然增一阿含經卷十二、出曜經卷一等,則僅説生、老、死等三有為相
一切有為法皆具上記之四相,而此四相之自體亦為有為法,故須另有令其生、住、異、滅之法,即生生、住住、異異、滅滅四者,稱為隨相、小相。相對於此,生、住、異、滅則稱本相、大相。蓋有為法之生成,必須具有九法,即法之自體,及四本相、四隨相,此九法同時俱起,缺一不可。其中,四本相之作用,各涉於除本身外之八法;而四隨相之作用,則僅及於各個之本相一法,稱為八一有能、八一功能。此作用交互相續而永無差誤。
有部主張剎那生滅,故四相於一剎那間俱有,亦即六因四緣之因緣和合時,當生起生相乃至滅相。然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八,就上記之四相而稱為剎那有為相、細有為相、勝義諦有為相;反之,就一期相續有為相,稱為分位有為相、粗有為相、世俗諦有為相,即指人初生之生相、少壯之住相、諸根衰損之老相、死時之死相。又北本涅盤經卷十二,以生、老、病、死四苦,稱為一期四相、粗四相。[法華經卷一序品、順正理論卷十三、阿毗達磨顯宗記卷七]

四相經部之説

小乘經部之説:據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八、卷三十九、俱舍論卷五等載,經部就諸法之相續而假立四相,故主張四相假立,否定有部之過未有體、四相實有説,並駁斥於生相之外,藉因緣而生起諸法之説,謂諸法之生起非僅藉因緣力。

四相其餘諸部之説

小乘其餘諸部之説:據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八載,譬喻者謂四相假立;分別論者謂四相無為;法密部以生、住、異等前三相謂有為,以滅相謂無為;相似相續沙門謂色之四相為色,心之四相為心;正量部則以色法為一期相續,聲、香、味、觸等心、心所法為剎那生滅;法上部、賢胄部、犢子部、密林山部等説法與正量部相同,惟其內容不詳。[異部宗輪論、成唯識論卷七、成實論卷七不相應行品、二十唯識述記捲上、卷下]

四相大乘法

四相大乘法相宗

大乘法相宗之説:據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卷五十一、卷八十八、成唯識論卷二等記載,法相宗亦主張‘四相假立,過未無體’。就剎那而言,有為法依因緣之力,由本無而今有,乃屬暫有還無者,為表示異於無為而假立四相。以本無今有,故稱有位為‘生’,暫停於生位即稱‘住’,住位前後之變異即稱‘異’,以暫有還無,故稱滅時為‘滅’。其中,生、住、異三者為‘有’,同屬現在;滅為‘無’,則屬過去。就一期分位而言,初有,稱為生;後無,稱為滅;已生而相似相續,稱為住;住之相續轉變,稱為異。又無論剎那或一期,皆以前三相為現在,滅相為過去,然有部主張未來有體,遂以生相為未來,滅相為現在。

四相大乘起信論

大乘起信論卷中之説:為顯示始覺還滅之分齊,而將不覺流轉門之順序寄與四相。即於三細六粗之九相中,以業相寄與生相,以見相、境相、智相、相續相寄與住相,以執取相、計名字相寄與異相,以起業相寄與滅相,依此而顯示其粗細之相。

四相三論宗

三論宗之説:僅立生、住、滅三相。謂萬物皆各有其有為相。[十二門論觀相門]

四相釋摩訶衍

釋摩訶衍論卷三之説:⑴生相,根本無明薰染本覺時所生起之獨力業相、獨力隨相、俱合動相等三種細相稱為生相。⑵住相,生相所具三相之住位稱為住相,有轉相、現相、智相、相續相等四種。⑶異相,次於住相而起,其行相稍鈍而生起我執,散動身、口之業,有執取相、計名字相。⑷滅相,次於異相而起,行相最粗,能造諸業而受苦果,有起業相、業系苦相。

四相中觀學派

此外,中觀學派則以不生不滅總破一切法,
(一)認為所謂生滅者,均系虛妄分別,為戲論之產物。(參閲‘有為’2445)
(二)對有為法之四種觀相。1.自性相,觀有為法其自性之相,對境如翳,能見如星,識體如燈,皆瞬息幻滅。2.着所住味相,對所依住之器世間味着之相,此為顛倒之見着於顛倒之境,故觀其如幻。3.隨順過失相,隨順無常身、苦受等過失之相,故觀其畢竟如朝露、如水泡。4.隨順出離相,觀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無所有,如夢、如電、如雲,而隨順無我之出離道。[金剛般若論卷下、金剛經疏論纂卷下、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七]
(三)指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説,眾生對個體心身所錯執之四種相。又作四見、我人四相、識境四相。即:(一)我相,謂眾生於五藴法中,妄計我、我所為實有。(二)人相,謂眾生於五藴法中,妄計我生於人道為人,而異於其餘諸道。(三)眾生相,謂眾生於五藴法中,妄計我依色、受、想、行、識五藴和合而生。
(四) 壽者相,謂眾生於五藴法中,妄計我受一期(從生至死)之壽命,長短不一,因人而異。
參考資料
  • 1.    《中國道教大辭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