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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會市氣象局

鎖定
四會市氣象局是全市氣象工作的管理機構,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四會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實行局、台合一,並掛“四會市氣象台”牌子。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及《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規定》,加掛“四會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中心”牌子。
中文名
四會市氣象局
機構規格
正科級
內設機構
辦公室、業務服務股
直屬單位
四會市防雷設施檢測所

四會市氣象局主要職能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與防雷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對本行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網絡工作的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收集、傳輸;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和空間天氣災害的監測;聯合有關部門開展氣象衍生、次生災害的監測。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氣象災害警報、預警信號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佈,開展專項氣象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的風險評估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服務依據。
4、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貫徹執行《廣東省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設施的設計審核、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和定期檢測、雷電災害調查及事故鑑定等工作。
5、負責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象資源和推廣應用氣象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廣東省氣象管理規定》和《廣東省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1] 

四會市氣象局內設機構

四會市氣象局(台)內設辦公室和業務服務股2個股級單位,職責如下:
1、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工作和會議安排;負責本局(台)氣象系統政務信息、目標管理、調研綜合、文秘、機要、保密、信訪、檔案、宣傳、辦公自動化、接待和內務用車管理及機關後勤服務等工作;草擬綜合性文件、報告、總結、計劃、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檢查、催辦;負責本局(台)職工隊伍建設和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負責本行政區域氣象系統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錄用調配、獎罰、科技專業技術人員等各項人事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和完善發展地方氣象事業計劃財務制度及投入機制;負責本行政區域氣象建設項目及列入地方預算經費收支等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黨務紀檢、監察和審計工作;指導本部門思想政治工作和承擔精神文明建設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局(台)安全保衞和工、青、婦及計生工作。
2、業務服務股
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基本環境氣象業務及公益氣象服務工作,負責氣象監測、信息網絡、技術裝備保障、農業氣象信氣象預報、警報、報警信號和其它氣象信息資料收集、整理和統一發布的協調管理;負責本局(台)測報、預報服務質量考核工作;負責氣象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新業務的應用。

四會市氣象局直屬單位

四會市防雷設施檢測所是四會市氣象局的直屬單位,職責如下:
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雷減災工作,對各類防雷設施的建設進行監督和技術指導;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建築物和易燃易爆場所防雷設施的報建、設計審核、施工監理、竣工驗收和定期檢測;負責雷電災害的現場分析、事故鑑定、調查上報等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