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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禁书

清乾隆时期查禁的各类书籍
四库禁书是清代乾隆年间编纂《四库全书》期间查禁的文献总称,这一文化政策本质是清廷强化思想控制的重要手段。官方通过中央至地方的层级查缴机制,以违碍清朝统治为由销毁典籍,禁毁书目达2855种,与《四库全书》收录数量相差无几 [1] [5]。禁书类型涵盖史书记载清军暴行、涉及民族称谓的经学著作,以及被视作"离经叛道"的子部小说,典型如《五杂组》《水浒传》《嘉定屠城纪略》等均遭系统性清除 [1]。该项政策造成大量孤本典籍失传,直至现代通过《四库禁书》等丛书汇编才得以部分复原 [3]
禁书时间
乾隆三十七年至五十五年 [1-2] [4-5]
禁毁数量
2855种 [5]
查缴主体
各省督抚及四库馆 [1] [4]
禁毁标准
涉清忌讳、文体不符 [1]
代表文献
《大义觉迷录》《南山集》 [4]
文献整理
《四库禁毁书丛刊》 [5]

编纂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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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帝借编修《四库全书》名义实施全国性典籍征缴,实际通过"寓禁于征"策略清除违碍文献。该政策表面为整理文化遗产,实质是建立符合清朝意识形态的文化体系,仅1774年查缴事件就销毁典白浆估篮籍10万余卷。统治者对典籍采取殃剃双重标准:既需要构建文化正统性,又需消除威胁政权稳定的历史记忆 [2]奔拒少应员催局牛驼禁乌巩宙悼茅您。

禁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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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馆设立专门机构审理违碍书籍,纪昀等纂修官负责拟定销毁清单,要求各省督抚按月上报查缴进展。如浙江平湖县刊发《奏毁违碍书目》指导基层查缴,福建地区曾单次解缴《大义觉迷录》残本24部 [1] [4]。禁毁流程包含初审、复核、御批三阶段,涉及抽毁(删除部分章节)与全毁(整体焚毁)两种处置方式 [2]

禁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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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禁毁重点清除记录明清易代史实的著作,《万历野获编》因揭露官场腐败被禁,《嘉定屠城纪略》因记载清军暴行遭全毁。这类禁书约占总数34%,多数涉及民族矛盾与统治合法性 [5]
子部禁毁小说类文献遭系统性压制,《五杂组》《广东新语》等63种文言笔记因'语涉乖诞'被禁,白话小说《樵史演义》等10种因传播市井文化遭销毁。四库馆以西方叙事观念否定传统小说价值,导致该类禁书具有文体歧视特征 [1-2]
集部禁毁文人别集成重点审查对象,戴名世《南山集》因使用南明年号遭禁,涉及文字狱案件的作品均被列为"悖逆类"。这类禁毁凸显清廷对知识分子思想动态的严密监控 [4]

文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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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者通过残卷补配与白话翻译抢救禁书文献,京华出版社2001年版《四库禁书》收录典籍2855种,涵盖经史子集四部。该书将孤本典籍按原貌影印出版,如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恢复被篡改的"夷狄"原字,再现清廷篡改文献的具体手法。首都师范大学等机构的馆藏体系建设,使这类焚余文献得以重见天日 [5]

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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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侠《四库禁书研究》(2018年)提出禁书政策分三阶段推进:初期(1772-1774)侧重收缴,中期(1775-1782)强化审查,后期(1783-1793)转向思想清算。杜荣坤等学者指出,该政策导致大量明代文献失传,造成文化断层式的灾难性影响 [5]。现存研究侧重分析禁书目录的编纂体系,揭示其作为封建专制工具的本质特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