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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鎖定
四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市工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四平市中小企業發展局牌子。
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四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外文名
Siping Municipal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內設機構
16個
隸    屬
四平市人民政府

四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經濟運行調節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我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規範,指導、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擬定相關的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提出優化產業佈局的政策建議,指導產業轉型升級,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負責推進軍民融合發展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組織軍工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初審、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信息引導,調度經濟日常運行;擬定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調控政策執行效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中央、省和市財政有關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按國家和省、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核、核准、備案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承擔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設備抵免税審核工作。
(五)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提出相關的政策,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培育企業技術中心和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推動企業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協調相關的產學研合作創新,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六)負責建立煤電油運等要素保障機制,監測電煤運行態勢和市場狀況,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保障政策和措施;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依據法律法規承擔節能監察執法職責。
(七)負責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指導企業推進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兩化融合貫徹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互聯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試點示範,推進製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負責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工作;負責推進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八)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管理創新,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市場拓展和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資工作;承擔產業信息發佈和相關行業准入許可事項;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和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改革,擬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負責黃金行業管理工作。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合作交流和市場拓展;負責中小企業有關融資服務工作;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國家、省和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
(十)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市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一)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等職責。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四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佈置安排機關事務性工作;對全局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督查、檔案、機要、保密、保衞、財務及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牽頭負責辦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提案答覆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離休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人才管理工作。
(三)綜合科。綜合、調研、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起草局內重要的綜合性文稿;收集、整理、分析和發佈工業和信息化方面信息;組織制定全局工作計劃;協調指導全市城區集體經濟發展。
(四)規劃投資科。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牽頭組織擬定產業轉型升級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軍民融合相關工作;負責對外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
(五)經濟運行科(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瞭解掌握經濟運行中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和工作措施;起草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工作運行情況的階段性分析報告;負責經濟運行綜合調度、信息收集和整理發佈工作;監測、分析煤電油運的運行態勢和市場狀況,擬訂並組織實施煤電油運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做好要素保障工作;承擔防災減災應急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工業運行的調研工作;負責工業企業減負工作;提出改善工業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工業和中小企業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銀企對接工作。
(六)產業一科。承擔全市機械行業、汽車及零部件行業和電子信息等行業的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推進行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規章和技術標準;參與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審查並實施管理;參與指導行業技術改造和技術進步工作;負責行業各項經濟指標的調研、分析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七)產業二科。承擔全市農產品及食品加工行業、輕工行業和紡織行業的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推進行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規章和技術標準;參與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審查並實施管理;參與指導行業技術改造和技術進步工作;負責行業各項經濟指標的調研、分析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產業三科(禁化武辦公室)。承擔全市醫藥行業、石油化工行業(不含煉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原材料行業的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推進行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規章和技術標準;參與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審查並實施管理;參與指導行業技術改造和技術進步工作;負責行業各項經濟指標的調研、分析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承擔黃金行業指導及日常管理職責。
(九)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規範性文件;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並宣傳貫徹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工業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負責本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權責清單梳理和牽頭負責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牽頭負責軟環境建設。
(十)信息化科(無線電辦公室)。負責指導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和數字化建設,負責加快推進工業互聯網發展和本行業信息安全;指導軟件業發展,組織實施軟件、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軟件服務外包,推進製造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和產教融合工作;根據國家無線電頻譜規劃,開發、利用和管理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根據授權,處理涉外無線電相關事宜;協調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十一)資源利用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節能節水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全市熱力、供水、天然氣等資源要素行業的管理調度工作;依法對全市用能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節能檢查。
(十二)科技科。組織擬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進步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指導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技術創新政策,推動企業實施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組織協調產學研合作創新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全民創新創業工作,指導中小企業廣泛吸納社會人員就業工作。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管理工作的宏觀指導和協調,促進管理創新;協調指導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研究提出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辦法;負責工業企業人才培養培訓和企業家隊伍建設工作。
(十三)民營經濟科。負責中小企業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宣傳貫徹執行;負責中小企業經濟運行的綜合分析和調度工作;推動中小企業入規升級;負責中小企業市場開拓工作;負責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整合社會資源為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服務。
(十四)安全科(交通運輸科)。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開展監管執法工作等職責。負責多種運輸方式運行中的組織協調;協調處理全市運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鐵路專用線和鐵路道口管理;負責外貿貨物運輸協調工作。
(十五)基層工作科(信訪辦公室)。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信訪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負責做好系統內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企業職教幼教待遇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國有工業企業改革的協調指導和善後處理工作;負責全市廠辦大集體企業改革的組織、指導、協調和善後處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精準扶貧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員幹部和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宣傳教育工作。 [1] 

四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現任領導

局長:劉寶棟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