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四川省林業廳

鎖定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四川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發〔2009〕24號),設立四川省林業廳(簡稱林業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
四川省林業廳
地    區
四川省
隸    屬
四川省政府
機    構
林業廳

四川省林業廳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林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相關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起草相關地方法規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全省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造林綠化工作。制訂全省造林綠化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擬訂相關省級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省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省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森林採伐限額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省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全省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全省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徵用、佔用的初審工作,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報批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濕地保護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濕地保護規劃及其相關的標準規定,擬訂全省濕地保護規劃及其相關的地方標準和規定。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全省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及其標準和規定,組織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組織、協調全省有關國際荒漠化公約的履約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擬訂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報省政府批准後發佈。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省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
(七)負責全省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全省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推進全省林業改革,維護農民和其他經營者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和政策,擬訂全省重大林業改革的相關實施意見和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省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和其他經營者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監督檢查全省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林業資源優化配置政策及其產業標準,擬訂全省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武裝森林警察部隊和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全省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省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全省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協調全省的林業經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省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省級林業資金,管理省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全省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核報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劃。
(十二)負責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宣傳、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省林業隊伍建設。
(十三)承擔省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川省林業廳內設機構

現有內設機構16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造林綠化管理處(掛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森林資源管理處、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處(掛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小組辦公室牌子)、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處、科學技術處、國際合作處、人事處、產業處、機關黨委辦公室、省紀委駐廳監察室、離退休人員工作處、林業廳駐省政務中心窗口。
省林業廳現有直屬(管理)企事業單位35個,其中事業單位29個,企業單位6個。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督查、保密、接待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造林綠化管理處(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全省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預測預報及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的建設管理;擬訂我省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法規、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全省林業防沙治沙和荒漠化治理的相關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承擔省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森林資源管理處(木材行業管理辦公室):組織開展全省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擬定全省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編制下達全省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和林地徵用、佔用、林地開發以及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工作;指導森林資源的管理使用和林政執法及木材檢查站的工作。
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處(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指導全省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擬定全省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林權管理及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
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監督管理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進出口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負責全省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省濕地保護工作。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制訂全省森林防火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各地森林防撲火和實施重點林區森林防火預防、撲救措施及森林防火無線電通訊、網絡化建設;掌握全省森林火災情況,發佈森林火災信息;承擔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處(產業處):制訂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產業發展的發展規劃、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林業系統建設項目及財務預決算,提出省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省級林業資金;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省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議,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劃;監管森林資源資產及廳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統計信息工作;承擔指導全省林業產業發展的相關職責。
科學技術處:負責指導全省林業科學技術研究,制訂全省林業科技的發展規劃和計劃;承辦重大林業科技攻關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創新體系建設和成果的推廣與應用;承擔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管理監督全省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協調林業對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協作項目的實施。
國際合作處(港澳台辦公室):承辦林業國際、國內合作與交流的有關工作;參與引進利用外資和先進科學技術,爭取國外、省外經濟技術援助的工作;承辦涉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林業事務。
信訪處:負責接待、處理羣眾來信來訪和信息統計、歸檔等工作;研究、分析全省林業信訪工作情況;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協調處理突發性羣體事件;指導、檢查全省林業系統信訪工作。

四川省林業廳人事處

機關黨委辦公室
省紀委駐廳紀檢組、省監察駐廳監察室
四川省森林公安局:2008年由四川省林業廳的內設機構改為省林業廳的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指導、督促、協調全省森林公安機關偵破、查處破壞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和危害林區社會治安的案件;負責指導全省林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和森林公安機關業務及基層基礎建設;協同做好全省森林公安機構和隊伍建設的相關工作等。
四川省林業工會委員會:1952年成立,前身為省伐木工會,先後更名為四川省林業工會委員會、四川省林業工會工作委員會,2002年更為現名。四川省林業工會委員會現有直屬基層單位工會10個,為林業廳黨組與省總工會雙重領導,以林業廳黨組領導為主的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主要職責是:參與涉及林業產業職工切身利益重大問題的法規和政策的研究制定,維護林業職工的合法權益;組織動員職工開展具有本產業特點的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和技術協作、技術攻關等活動;檢查監督職工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掌握本產業職工思想動態,協同有關部門抓好職工的職業道德、職業責任、職業紀律、職業技能的培訓教育,提高職工隊伍素質;領導廳直屬企事業單位工會工作,指導地方林業產業工會工作,負責工會幹部的培訓工作;根據省總工會的統一安排,開展產業工會的國際活動;承擔所在部門、單位和省總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川省林業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1997年成立,為財政撥款、經費自籌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廳機關事務管理,承擔機關的車輛、綠化、物業和部分國有資產經營等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四川省天然林保護工程管理中心:2000年成立,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工程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制定全省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工程的規程、標準、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編制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工程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工程基金的計劃、安排和使用等工作;承擔省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工程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川省林木種苗站:1978年成立,先後更名為四川省林木種子站、林木種子公司、林木種苗管理站。成立時為事業性質、企業經營,為縣團級單位。1989年由縣級企業單位改為縣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992年更為現名。主要職責是:負責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行政審批工作;組織開展林木種苗監督、檢驗等工作。
四川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總站:1986年成立,原名為四川省森林植物檢疫站,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省森林植物檢疫站”與“四川省森林病蟲綜合防治中心”實行兩塊牌子一套機構,1992年更為現名。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省森林植物、城市園林植物的產地檢疫、調運檢疫和複檢等工作;負責全省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管理。
四川省林業工作站:1989年成立,為縣處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加強全省基層林業站、長江中上游防護林工程的建設、指導與管理;加強世界銀行貸款林業項目的建設、指導與管理;組織開展社區林業研究活動;開展林業生產經營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協助調查山林糾紛、查處毀林案件;開展基層林業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四川省森林資源管理總站:1990年成立,為縣處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制訂全省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的標準規程和制度,管理林業用地的利用規劃,承辦徵用、佔用林地的初審和林業內部用地審批與監督。
四川省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保護站:1984年成立,為縣(團)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989年更為現名。主要職責是:指導、監督全省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與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省自然保護區有規劃建設項目審批的執法管理及行政監督
四川省林業科技推廣總站:1989年成立,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推廣先進林業技術,促進林業發展;指導、協調、規劃全省林業科技推廣、技術開發等項工作,對地、縣林業科技推廣站站長進行培訓,組織、參與林業新技術、新成果的實驗、示範和推廣,提供相關技術服務。
四川省林業重點工程資金稽查辦公室:2001年成立,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林業重點工程資金管理使用、監督稽查方面的政策、法規;負責全省林業重點工程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稽查;接受省重大建設項目稽查辦的業務指導。
四川省林業宣傳中心
四川省森林旅遊服務中心
四川省林業廳機關幼兒園
四川省汶川卧龍特別行政區(四川卧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四川省野生動植物保護協會

四川省林業廳相關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優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省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四川省林業廳人員編制

四川省林業廳機關行政編制86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機關黨委書記按省委規定配備;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專職副指揮長1名,總工程師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或機關黨辦主任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6名。
單列管理軍隊轉業幹部行政編制4名。
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4名。其中:紀檢組長(監察專員)1名,監察室主任(紀檢組副組長)1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監察廳關於對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05〕30號)規定管理。
離退休服務人員控制數2名。 [1] 

四川省林業廳其他事項

(一)管理四川省森林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為林業廳直屬行政機構(正處級),實行林業廳和公安廳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黨政工作以林業廳管理為主,公安業務工作以公安廳管理為主。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四川省林業廳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廳長:劉宏葆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