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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
鎖定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省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省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全省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推進全省林業和草原數字化建設。
(二)組織全省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省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省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省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全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省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負責國家公園申報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省級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省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全省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草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現代園區建設、花卉、特色經濟林、森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產業發展。推進林業和草原綠色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省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省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全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發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全省林業和草原省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省級以上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省政府規定權限,核報、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全省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全省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代管四川省卧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
(十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圍繞高質量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高質量實施綠化全川行動,高水平推進數字林業草原建設,加快實現林業草原生態、經濟、社會三大效益。統一推進全省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承擔大熊貓國家公園在川試點建設期間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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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處)。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組織開展全省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承擔涉及港澳台林業和草原有關事務。
(二)政策法規處(執法監督處)。組織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起草及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法治政府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擬訂林業和草原行政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省級執法事項,監督指導本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林業和草原領域重大行政案件、跨區域案件。
(三)規劃財務處。擬訂全省林業和草原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編制林業和草原年度投資計劃,監督管理預算內投資項目、省級以上財政專項資金及項目實施。組織相關生態補償制度實施。負責林業和草原綜合統計。指導涉外援外項目實施,政策性森林保險及金融貸款工作。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組織和監督部門預算執行,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林長制工作處(內部審計處)。負責省級林長制辦公室工作。擬訂全省推進林長制相關配套制度,組織開展林長制實施情況督察督導、考核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資金稽查、績效評價。組織全省林業草原重點工程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稽查。
(五)生態保護修復處(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落實國土綠化重大方針政策,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管理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預測預報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承擔全省荒漠化動態監測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有關工作和省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森林資源管理處。承擔全省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考核評價工作。擬訂全省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相關技術規程,監督國有森林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編制全省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省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組織實施公益林管理工作。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
(七)草原管理處。承擔全省草原資源動態監測工作。指導全省草原保護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草原行政執法工作。
(八)野生動植物與濕地保護處。組織開展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全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意見。指導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和濕地資源動態監測,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負責全省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和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和國際濕地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九)自然保護地管理處。監督管理國家公園外全省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
(十)棲息地保護處
(十一)科研教育處
(十二)社區協調發展處
(十三)法規督查處
(十四)建設管理處
(十五)森林草原防火處。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發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防火宣傳教育、隱患排查整治、督促檢查、林草系統防火隊伍組建管理、初期火情火災處置等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改革與產業發展處。承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牽頭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相關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擬訂全省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省林業和草原產業化經營、產業結構調整及林草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推進林業和草原綠色產業發展。擬訂資源優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導林業和草原生態旅遊產業發展。承擔職責範圍內職業健康工作。
(十七)國有林場與種苗管理處。指導全省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監督管理全省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負責林木種苗、草種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種質資源保護工作。
(十八)數字林草與科技處。組織開展全省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資源評價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知識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協調林業和草原對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協作項目實施。指導省級以上林業和草原現代園區建設。負責林業和草原數字化建設。
(十九)行政審批處。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省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
(二十)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十一)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十二)機關黨辦。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直屬單位
四川省林業工會委員會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四川省天然林保護中心(四川省國有林和公益林保護中心)
四川省退耕還林還草中心(四川省荒漠化防治中心)
四川省林草種苗站(四川省林草種苗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總站
四川省林業工作總站(四川省林業涉外項目服務中心)
四川省森林和草原資源總站
四川省野生動物資源調查保護站(四川省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總站、四川省濕地保護中心)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重點工程項目評價中心
四川省自然保護地工作總站
四川省草原監理站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科學技術推廣總站(四川省森林和草原生態效益監測中心)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宣傳中心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生態旅遊發展中心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發展研究中心(四川省林業和草原信息中心)
四川省森林和草原防火監測中心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機關幼兒園
四川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四川省林產工業研究設計院、四川省林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中心)
四川省草原科學研究院
四川省大熊貓科學研究院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調查規劃院(四川省林業和草原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四川省林業中心醫院
四川省草原工作總站
四川省卧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四川卧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社會團體
四川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協會
四川省林學會
四川省野生動植物保護協會
四川省國營林場協會
四川省蘭花協會
四川省林業產業聯合會
四川省經濟林協會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現任領導
局長、黨組書記:李天滿
副局長、黨組成員:賓軍宜
副局長、黨組成員:王平
副局長、黨組成員:王景弘
副局長、黨組成員,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省管理局專職副局長:陳宗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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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規劃師:王鴻加
二級巡視員:萬洪雲
二級巡視員:昝玉軍
二級巡視員:童偉
二級巡視員:杜松文
二級巡視員:吳生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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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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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權威發佈!一圖讀懂四川省機構改革方案 .四川在線[引用日期2018-11-02]
- 2.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主要職責 .四川省林草局[引用日期2019-07-19]
- 3. 內設機構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引用日期2021-09-27]
- 4. 直屬單位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引用日期2021-09-27]
- 5. 社會團體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引用日期2021-09-27]
- 6.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主要職責、領導簡介和機構設置- 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引用日期2022-12-06]
- 7. 四川省人民政府發佈一批人事任免 .川觀新聞[引用日期2023-05-30]
- 8. 陳宗遷 .四川省林草局[引用日期2023-05-30]
- 9. 領導簡介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引用日期202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