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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事件
鎖定
- 中文名
- 四六事件(四六慘案)
- 地 點
- 台灣省
- 發生時間
- 1949年4月6日
- 傷亡人數
- 7位學生被槍斃
四六事件事件經過
1949年3月26日,一名師院學生用單車載一名台大學生,因違反交通規則遭警察野蠻毆打併留置警局。羣情激憤的學生包圍台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並提出三點要求:局長出面賠禮道歉、處分打人的警察並保證不會再發生類似事件。次日,兩校大學生再次舉行示威遊行幷包圍台北市警察總局,沿路高唱歌曲《你是燈塔》、《跌倒算什麼》,並且高呼口號:“反內戰”、“反飢餓”、“反迫害”,引發蔣介石政府的注意。3月29日,校園舉辦營火晚會,高唱歌曲,消息傳到時任台灣省政府主席陳誠耳中,陳誠便決定鎮壓學生運動。
1949年4月6日凌晨,大批軍警便包圍兩所大學宿舍展開逮捕行動,最後逮捕300多名學生,製造了震驚島內外的“四六”事件。其中,台師院第一宿舍樓200多名同學發覺被圍,合力抵抗,終因寡不敵眾,血灑校園,全體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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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事件事件平反
52年以後(2001年1月),四六事件獲得正式平反,台灣地區教育主管部門代表台灣當局召開記者會,公開對當年受害的學生表示歉意,台灣地區行政主管機構核定將把四六事件納入《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適用範圍,四六事件受害者可在兩年內申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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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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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九四九年四六慘案始末 .中國台灣網[引用日期2022-02-14]
- 2. 同窗情 強國夢——訪台灣“四六”事件親歷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務辦公室[引用日期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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