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器質性癱瘓

鎖定
器質性癱瘓是因神經系統損傷或疾病造成神經組織結構改變而導致受損神經支配區的肌肉癱瘓。法醫學鑑定中經常遇到外傷後肢體癱瘓的案例,鑑別癱瘓性質是確定癱瘓與損傷有無因果關係的前提,具有重要意義。 [1] 
中文名
器質性癱瘓
所屬學科
法醫學
釋    義
因神經系統損傷或疾病造成神經組織結構改變而導致受損神經支配區的肌肉癱瘓
器質性癱瘓的特點:①神經系統檢查能發現陽性體徵,包括肌張力的異常、肌萎縮、生理反射異常和可有病理反射。中樞性癱表現為肌張力增高、生理反射亢進、病理反射陽性和癱瘓肌肉廢用性萎縮。周圍性癱表現為肌張力減弱、生理反射減弱或消失、無病理反射和癱瘓肌肉明顯萎縮。②客觀檢查有異常所見,影像學檢查(如CT、MRI和B超等)可見組織結構異常和電生理檢查(如誘發電位、肌電圖和腦電圖等)可發現功能異常。(劉興本)
參考資料
  • 1.    官大威.法醫學辭典:化學工業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