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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新政

鎖定
嘉靖新政 [1] 明世宗嘉靖前期整頓前朝弊政的措施。正德十六年(1521年),朱厚熜以藩王入繼大統,初登帝位進行了一系列糾正時弊的改革。清查勳戚強佔的莊田,還田於民。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已很緊張的社會矛盾和階級矛盾。 [2] 
經濟方面,在一些地區不同程度地實行了賦役制度改革。嘉靖九年(1530年),桂萼在入參機務期間,曾上疏建策清查新增田地及編審徭役。為後世的賦役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鑑。明世宗對外戚世襲封爵的制度作了變革,併成為永制。這些政策的實施促進了當時經濟的發展,減輕了國家負擔,使國家實力再次恢復。
中文名
嘉靖新政
朝    代
明朝
主導者
明世宗朱厚熜
內    容
整頓吏治、土地,打壓外戚等

嘉靖新政歷史背景

嘉靖新政土地集中

明代登記土地的《魚鱗圖冊》 明代登記土地的《魚鱗圖冊》
明代中期,隨着大土地兼併商品經濟的發展,明初建立起來的以自耕農經濟為基礎的社會經濟體系遭到嚴重破壞。分散的土地逐漸又掌握在少數人手中。《明史·食貨志》稱:強佔農民田產最為嚴重的,莫過於皇帝的皇莊和諸王、勳戚的莊田。皇家勳戚佔領莊田,最早可追溯到永樂年間設於順天府豐潤縣境內的仁壽宮莊。 [3]  明憲宗即位以後,以沒入曹吉祥的田地為宮中莊田,皇莊之名由此開端。 [3]  到明孝宗弘治二年(1489年),北京附近的皇莊有五處,共有田地一萬二千八百餘頃;勳戚、中官侵佔的莊田有三百三十二處,共有田地三萬三千餘頃。其中明武宗即位僅一個月,就營建了皇莊七處,後增至三十一處。諸王、外戚請求及侵奪民田的不可勝數。同時,官僚地主和地方豪強也借賦役不均、天災人禍等因素大量接受小農“投獻”,甚至強佔民田。其嚴重程度,據嘉靖八年(1529年)霍韜奏稱:“自從洪武到弘治由一百四十多年,天下田地的數額已經減少了一半,而以湖廣河南、廣東缺失的田畝最多。這些田地除了被王府侵奪,就是被農民隱匿。廣東沒有受封的藩王,田地不是被農民隱匿就是被匪寇侵奪。國家的前途,可不令人擔憂。” [4] 
國家的賦税土地大量流失,財政日益困難。與此同時,國家對人口的管控也日漸失勢。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國家民户有10652870户,人口60545812人。到弘治四年(1491年),國家減少到9113446户,人口減少至53281158人。損失人口達720多萬。明武宗正德以後又大度減少,據李洵考察,正德元年(1506年)民户突然下降為915173户,人口下降為46802510人。 [5] 弘治初又減少640餘萬,比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則減少1370餘萬。這些人口,多數因失去土地淪為佃農或離開土地成為流民。這樣一來,不但使國家徭役人口緊缺,大量流民的存在更成為社會的不安定因素,一遇天災人禍,便揭竿而起
明代中期,農民起義不斷爆發。僅正德年間就爆發大小起義125次。 [6]  成化年間爆發的荊襄流民起義和正德時的劉六劉七起義,被稱為明代中期農民起義的高潮。這些農民起義雖然都被明軍一一“剿滅”,但也只是解一時之憂。抑制土地兼併,緩和階級矛盾仍是當時亟需解決的問題。

嘉靖新政軍備廢弛

明成祖時期雖遷都北京,以天子守邊,但首都在蒙古鐵騎的威脅下,防禦負擔沉重。終明之世,京師幾次被兵臨城下,特別是正統十四年(1449年),太監王振挾英宗輕率北征,終釀成“土木之變”的悲劇,宣告了明王朝軍事力量由盛轉衰。而東勝衞的內撤,則直接把河套地區讓出。成化以後,河套便成為蒙古部族的根據地,並由此頻頻入侵,給明朝西北邊防造成極大壓力,從而形成明代中葉延續百年之久的北部邊防危機。 [7] 
除此之外,從成化年間開始的哈密危機也日益成為困擾明朝統治者的沉重包袱。總之,在外部局勢逐漸嚴峻的明代中葉,修舉武備成為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

嘉靖新政政治腐朽

從明英宗起,繼位諸帝多是生於深宮,養於宦官、宮女之手,不瞭解創業艱辛,不體恤百姓疾苦,一味貪圖享樂,崇道佞佛,不視朝政,不見大臣,致使國是日非,政治混亂。在君主荒怠的同時,勳戚和宗室貴族利用特權,請乞莊田、強佔民田,私役京軍、破壞鹽法。比如孝宗、武宗時的外戚張鶴齡張延齡兄弟在張皇后(太后)庇護下,招納無賴,侵奪農民田地,擅自拆毀民户房屋,強擄民户子女。並且肆意截取沿路商貨,侵奪鹽課。其橫行不法,可見一斑。 [8] 
開創“弘治中興”的明孝宗 開創“弘治中興”的明孝宗
而明代的宦官之禍更是政治腐敗的重要根源,僅正統到正德的八十餘年時間內,就發生了王振用事、汪直用事、劉瑾用事三次影響較大的宦官干政事件,王朝的統治秩序遭到破壞,正直的士大夫受到打擊、壓制,閹黨叢生,賄賂公行。統治階級日趨腐化,引發嚴重的社會危機,農民起義接連不斷,又先後出現兩次地方藩王叛亂事件,王朝統治岌岌可危,這迫使統治集團內部的有識之士不斷提出改革主張。
明孝宗號稱“中興令主”,在位期間,基本上能夠親賢遠佞,廣開言路。特別是在位末期在內閣大學士劉健謝遷李東陽及吏部尚書馬文升、兵部尚書劉大夏等人的輔佑下,欲對鹽法、莊田等弊政進行一番清理。但因改革觸及大貴族利益而遭到強烈抵制,甚至孝宗的英年早逝都有可能與反改革的陰謀有關。 [9]  接着,武宗即位,劉健等輔政大臣欲利用孝宗遺詔“釐諸弊政”,即對所謂孝宗生前欲興革者,都遵照遺詔進行。 [10]  但生性頑劣的武宗很快投入“八虎”宦官懷抱,遺詔中所列當興革者,皆廢除不予實行。正德朝政陷於宦官、閹黨、佞幸手中,武宗更加為所欲為。整整十六年的統治使原本就危機四伏的王朝大廈愈加呈現將傾之勢。當然,明武宗的“胡作非為”並沒有導致明王朝的覆滅,而伴隨着武宗的去世,明朝迎來了千載難逢的改革契機。

嘉靖新政直接契機

入繼大統的明世宗 入繼大統的明世宗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三月,明武宗病死“豹房”。武宗朝的混亂局面隨着朱厚照的去世而宣告結束,作為皇權附庸的——宦官失去了干政的依託,一時手足無措。而內閣以其作為溝通皇權和文官集團橋樑的特殊地位,及時做出反應,使這次短暫而少見的“皇權真空”局面向有利於內閣和文官集團利益的方向發展。
在這一過程中,首輔楊廷和無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武宗沒有親子親弟,生前也未確定皇位繼承人。楊廷和引用《皇明祖訓》“兄終弟及”的原則, [11]  確定遠在湖北安陸的興獻王長子朱厚熜入繼大統。 [12]  隨即,他利用從武宗病死到世宗即位,皇位懸虛37天,君主統治暫時真空這一特殊時期,總攬朝政,進行了一系列撥亂反正的活動:首先聯合手足無措的宦官集團成功逮捕對王朝威脅最大的江彬武夫集團。緊接着,利用武宗遺詔、太后懿旨及由他起草的新皇即位詔對武宗朝積弊開始了第一輪清理。

嘉靖新政新政內容

嘉靖新政政治

  • 清查弊政
明世宗即位詔書提出了改革弊政的口號。詔書包括80款,長達7300多字。開宗明義就以嘉靖皇帝的口吻提出“茲欲興道致治,必當革故鼎新”的指導方針。 [13]  表明厲行改革的決心。而隨着即位詔的發佈和推行,正德年間的一系列弊政都被革除。所裁汰的錦衣衞、內監局等機構的人員為數148700餘人,減免漕糧153200餘石,貴、義子、傳升、乞升等一切因為恩幸得官的人大多是被罷免褫奪。中外都稱嘉靖皇帝為聖人,為之歌功頌德。 [11] 
明世宗即位後,還根據“遺命”停罷威武營團練諸軍,革除皇莊,令軍門辦事官校全部迴歸本衞,哈密、吐魯番、佛郎機等貢使皆給予賞賜派遣還國,明武宗豹房的番僧和少林僧、教坊樂人、南京快馬船以及其他人等,一切罷遣。又根據“遺詔”釋放南京的囚犯,放歸四方進獻的女子,停罷京城非緊急的工程,將武宗的宣府行宮的金銀重新放歸諸內庫。明世宗剛即位的一系列改革收到了朝廷內外的一致好評。 [11] 
  • 打壓宦官
世宗從正德朝接受的最主要的教訓就是防止宦官權力的膨脹。他撤回天下鎮守內臣,基本不曾再設;宦官犯罪,則鞭撻至死,陳屍示戒。這並不是説宦官在政治舞台上喪失了作用。在某些問題上,甚至於對輔臣的評價,世宗都仍受到宦官的影響。嚴嵩夏言的鬥爭,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宦官所進之言決定勝負的。
  • 整頓吏治
楊廷和 楊廷和
世宗也比較注意以人品和才幹選拔官員。他多次降旨,要兩京大臣、科道及在外撫按官詢訪賢才,明世宗表示:“如果有才識優異堪當重任的,應當不拘資格,從公舉薦,吏部如果遇到空缺,也應當酌情簡用,不許避嫌推託。 [14]  ”多年以後,世宗懊喪地對徐階説:“選賢用人以堯舜和太祖做的最好,像嚴嵩這樣的官員是朕親自簡拔的,竟然沒有才能到如此地步。” [15]  應當説,明世宗是努力按照他的賢能的標準去任用人才的。
明世宗整頓朝綱還包括整頓朝儀。某御史彈劾某官員在奏事時咳嗽失儀,世宗認為,此人並非故意不敬,可以不追究。同時,他又説了“近來屢次下旨禁肅朝儀,廷臣有許多故意失態的”。 [16]  禁城內不許吐唾,明初有規定。世宗把這一條提到禁肅朝儀的高度。
  • 限制外戚
明世宗對外戚世襲封爵的制度作了變革,併成為永制。嘉靖八年(1529年),吏部方獻夫奏稱:“明仁宗洪熙以來,開始封賜外戚,其後外戚一門出現很多權貴,他們的爵位大多世襲相傳。”故而有大臣建議明世宗開始實行:已經封爵的貴戚只令其一人終身,其子孫不得再承襲爵位。今後皇親、駙馬,都不得再請求冊封爵位。這項制度經世宗裁定後成為永制,即便是世宗之母蔣太后的孃家及陳皇后的孃家亦不準承襲世爵。

嘉靖新政經濟

  • 丈量土地
土地失額在嘉靖朝已十分嚴重。明初土地總額是850萬餘頃,弘治年間是422萬餘頃(一作622萬餘頃)。從弘治到正德,間或有人提到土地失額的嚴重性,但尚未引起朝野普遍的注意和討論。嘉靖八年(1529年),霍韜奉命修會典。他指出,從洪武到弘治,天下田畝已減強半,如湖廣田額220萬頃,嘉靖時存額僅僅23萬頃,失額197萬頃。河南田額144萬頃,嘉靖時存額41萬頃,失額130萬頃。……廣東田額23萬頃,嘉靖時存額7萬頃,失額16萬頃。田畝缺失的原因,有的劃歸藩王府邸,有的被民户私自隱匿,有的被盜賊侵襲 [17] 
丈量土地是朝廷解決土地失額的最主要手段。嘉靖初年,丈量土地的輿論相當強烈。但世宗皇帝不同意通行丈量,理由是怕引起朝野紛擾。這或是因為他對土地失額的嚴重性尚無充分的認識,或是因為他缺乏同豪勢家族作一番較量的勇氣和魄力。後來產生重大影響的“一條鞭(編)”法,嘉靖時期已逐漸在各個地區實施,這對於解決土地失額問題是一個切實可行的辦法。
  • 賦役制度
嘉靖時期,在一些地區不同程度地實行了賦役制度改革。嘉靖九年(1530年),桂萼在入參機務期間,曾上疏建策清查新增田地及編審徭役。世宗批准施行。這次改革,因次年桂萼因病乞休歸裏而未能進一步展開。而桂萼所開創的將税糧與徭役各審定交銀若干,統一徵收,以求均平的“一條鞭法”的改革效果是顯著的,為後世的賦役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鑑。

嘉靖新政人事

  • 改革科舉
明代科舉考試放榜的場景 明代科舉考試放榜的場景
明政府選官獨重科舉引起了許多弊端,但這並不意味着只有廢除這一制度才是上上之策。作為牽動天下人心的科舉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只有通過全面改革,才能消除它的負效應。張璁認為科舉考試在當時存在着兩大弊端,即應試文體不正和主考官不得其人,並認為這是改革科舉制度的突破口。為此,張璁提出了兩大對策,一是考試文體務必要平實爾雅,裁約就正。進行説理,一定要極盡事物的原理;議論事務,必須要通曉經濟天下的道理。如果不是這樣,必然不可用。二是各省鄉試主考官應訪查舉薦翰林、科道、部屬等有學識有人品的人,另外派遣二人為考官;在兩京進行鄉試的除了命題的主考官外,增添京官兩三人作為分考,以及時彌補主考之所不及。一定要嚴敕各御史一同參加考試選拔,以保證選取的都是有真才實學之人,遏制私自舉薦的風氣” [18]  。對此改革主張,明世宗予以全力支持。他要求禮部按照張璁的提議,選擇學行兼優的京官或進士,每省派出二人,前去監察考試,但不得參與內部決定;兩京鄉試除了主考外,五經房仍然各加科、部官一員。 [19]  派遣京官主考各省鄉試,以維護考試的嚴肅性,這在明代歷史上尚屬首次。
科舉考試中的皇帝(殿試場景) 科舉考試中的皇帝(殿試場景)
嘉靖七年(1528年),明朝正式推行這一重大舉措,如工科給事中陸粲、兵部郎中華鑰前往浙江,禮部郎中丘其仁、國子監博士王庭前往山西,吏部主事王激、大理寺評事餘前往廣東,户部主事王嘉賓、行人李仁前往陝西。主考順天府鄉試的春坊右庶子韓邦奇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對這一改革措施予以積極的肯定。他説:“當今聖上關注科考之事,對科場把握非常嚴格。” [20]  此次鄉試因按張璁所定新制舉行,故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次年(1529年),張璁在閲完會試試卷後,對從各地鄉試選拔的三千七百多人的考卷文風的嶄新變化深表滿意,並大加讚賞。 [21]  張璁認為: “如今文人有如此大的成績,都是因為當今聖上的決策正確。” [21]  在明世宗親自批完廷試考卷之後而排列名次時,世宗並不以己意而定,而是要求張璁等人從公論定。 [22] 
  • 用人制度
嘉靖前期,還推三途並用,強調薦舉和學校的重要性,以激勵士氣。張璁、桂萼與世宗對此都持同樣的認識。如桂萼説:“臣聽聞太祖高皇帝曾經當面曉諭羣臣都舉薦自己知道的德才之人為官,仁宗皇帝也曾經令羣臣薦舉官員,當時對官員的要求非常嚴格,所以內外各部所都能得到有才能的官員,受到了薦舉制度應有的效果,如今這項制度恐怕已經破壞的很嚴重了。” [23]  張璁也説:“我聽説科舉考試與舉薦制度都是國家取才的正途,我朝聖明列祖列宗開創選官用人的制度,歲貢、監生大多被任命為卿佐和御史等職務,但是科舉考試的進士大多授予縣丞一職而已。此後進士的選拔非常嚴格,只有監生的官職來的非常容易,舉人也被輕視了。” [24]  與張璁、桂萼等人一樣,世宗對獨重進士的陋習予以斥責,並強調推行三途並用的急迫性和必要性。
北京國子監 北京國子監
嘉靖九年(1530年),世宗正式詔告天下,全面推行三途並用之法。 [25]  世宗的舉措,可謂切中時弊,但要真正扭轉獨重科舉的風氣,還須花很大的氣力。在世宗與張璁等人的督責下,三途並用之法得以付諸實踐。嘉靖十年(1531年),吏部奉命舉薦人才,並制定了有關實施條例。對於執行過程中的牴觸行為,張璁予以及時的揭露。 [24]  次年(1532年),世宗要求吏部切實執行三途並用之旨。 [26]  這樣,便將三途並用推向更深層次:在舉人和歲貢生員向上流動的同時,進士要向下流動。只有如此,才能使三途並用之法真正落到實處。但是,由於積弊太深,推行此令並不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

嘉靖新政文化

  • 整頓學風
嘉靖前期整頓學風的一項強有力的措施是嚴格考核在校生員,將濫竽充數者從學校中清除出去。嘉靖九年(1530年),世宗下令對生員進行全面考核,將頑劣生員予以黜退。 [27]  不久,世宗又進一步規定,將考汰的對象變為廩生、增生和附生等全體生員。由於積弊太深,此法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了極大的阻力。儘管反對之聲不斷,但世宗與張璁等人還是堅持考汰之法。如嘉靖十一年(1532年),世宗下令:凡是年力老邁,文詞多瑕疵者,一律進行辭退 [28]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世宗又下令:“士子們所作的文章詞風有風格怪誕、不遵制度的,提學官立即將其革退。” [29]  嘉靖前期對生員的考汰,不是對所謂人才的摧殘,而是優化育人環境的切實舉措,是對人才的真正作育,這一舉措在明代歷史上是空前的。
  • 學官制度
在考汰生員的同時,又對主管各地學校的提學官進行了考核和清理。嘉靖六年(1527年),擔任禮部尚書的桂萼認為:“天下提學官大多都沒有盡到責任,所以不能更好的激勵士子們,請求對他們進行考核。” [30]  世宗批准了桂萼之請,要求禮部會同都察院對天下提學官進行考核,不合格者改任他職。桂萼推舉四川按察司副使張邦奇擔任福建提學官,調山東副使許宗魯、湖廣副使蕭鳴鳳和江西僉事高賁亨分別擔任湖廣、廣東和貴州提學官 [31]  。桂萼要求他們到任之後,務必要重視農家子弟,抑制商人家的人,將農民中有才能的人選拔出來,注重他們在鄉間的品行修煉。凡是入學的生徒,一定要選拔知道耕種稼穡的和在家中深知孝悌之道的人。然後還要在他們所居住的地方進行核查,這樣才能選拔深諳農田耕種的優秀人才。” [32]  對提學官的考核和對不稱職的提學官的辭退,使充任提學官者大都具有良好的素質和奉命整肅學政的責任感。
在考核和更換提學官之後,又進一步完善了對提學官的考核制度。嘉靖前期對提學官的大力整頓,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嘉靖新政新政結果

嘉靖新政取得了很大的效果。明世宗所採取的這些改革新政,在抑制宦官和外戚勳貴勢力的發展上頗有成效。但是及至世宗中年,邊防費用日益增加,加上世宗大興土木、迷信禱祀,導致皇帑日益削減。各個行業凋敝衰落,甚至變賣寺田,收贖軍罪,尚且不能滿足國家的財政需要 [33]  。可見財政經濟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
到了嘉靖後期,社會問題更加嚴重。世宗統治後期,由於國家承平日久,逐步喪失進取精神,日益腐化,濫用民力大事興建, [34]  而且迷信方士、尊崇道教,好長生不老之術,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後更是移居西苑修玄。方士、道士們利用嘉靖帝夢想長生不死和靈瑞現象的迷信,屢行詐騙之術,愚弄嘉靖帝,使每年不斷修設齋醮,造成巨大的靡費。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十月,爆發“壬寅宮變”,幾死於宮女之手。此後嘉靖帝移居西苑,首輔嚴嵩專擅朝政二十年,殘害忠良,楊繼盛、沈煉等朝臣慘遭殺害;吏治敗壞,爆發多起民變;邊事廢弛。嘉靖新政的成果也付之流水。

嘉靖新政新政影響

嘉靖新政起了一些積極的作用。明廷清查莊田,還田於民,對賦役制度的改革,都旨在抑制土地兼併的發展,增加國家賦税收入,均平人民的負擔,是利國利民的措施。然而,這些改革僅是在局部範圍內,且“數行數止” [33]  ,未能全面而持久地展開,因而它的成效和影響也很有限。
明朝中期,白銀成為主要流通貨幣。嘉靖時期推行的賦役改革,促進賦役的貨幣化,使較多的農村產品投入市場,促使自然經濟進一步瓦解,為工商業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條件。 [35]  由於嘉靖時期商品經濟的發展與擴大,嘉靖以後的社會風氣侈蹺,日甚一日,侈蹺之風盛行,消費增加,提供人民更多就業機會,促進商品經濟的發達。侈靡之風的盛行又影響了明末社會秩序的安定,對“貴賤,長幼,尊卑”的傳統社會等級制度帶來衝擊。侈靡之風亦刺激人們的慾望,為了滿足私慾而以貪污納賄為手段,破壞了嘉靖以前淳厚的政治風氣,導致貪污成風,而貪黷之風又倒過來刺激社會風氣,使其更趨奢靡 [36] 
明世宗去世後,先後是隆慶帝和萬曆帝在位,期間張居正逐步掌握大權,開始了張居正改革。而張居正改革正是效法嘉靖帝前期革新措施,張居正的施政特點就是恢復有益於時政的嘉靖革新措施,所以説,張居正改革是嘉靖革新的餘波或者説張居正是嘉靖革新的繼承者。 [37]  特別是“一條鞭法”也是嘉靖前期改革的產物,由桂萼創建,被張居正很好的加以改進。甚至有人提出“隆萬大改革”和“嘉隆萬改革”的觀點。

嘉靖新政歷史評價

  • 《明世宗實錄》:躬秉聖資, 出撫興運, 鏟奸剔蠹, 丕舉王綱, 肇修人紀。……蓋我成祖丕造之光烈, 而覲揚之巍巍乎, 盛矣!
  • 嘉靖時期河南道御史劉安:今明天子綜核於上,百執事振於下,叢蠹之弊,十去其九,所少者元氣耳。 [38] 
  • 明神宗時期內閣首輔張居正:(世宗)躬秉聖資,出撫興運,剗奸剔蠹,丕舉王綱,立極建中,肇修人紀。凡諸大政令之因革,大典禮之製作,鹹稽謀於天,會通古今,經畫自心,毅然獨斷,一洗俗吏牽跡,經生守文之陋。……君臣奔走以受成,萬姓傾心而向化。卒之幽明協順,中外敉寧,聲教暨於交南,威靈於窮朔。蓋舉我太祖、成祖丕造之光烈,而覲揚之巍巍乎,盛矣! [39] 
  • 《張居正集》:①正德年間,政體紊亂。至世宗皇帝以聰明至入繼大統,將以前弊正一切改正,以復我祖宗之舊,正今日所當遵守者。 [40]  ②世廟承正德羣奸亂政之後,又用威以振之,恢皇綱,飭法紀,而國家神氣為之再揚。 [41]  ③正德年間, 政體紊亂。至世宗皇帝以聰明至聖入繼大統,將以前弊政一切改正,以復我祖宗之舊,正今日所當遵守者;世廟承正德羣奸亂政之後,又用威以振之,恢皇綱,飭法紀,而國家神氣為之再揚。世宗禁革外戚封爵, 乃“超世之見,同符二祖,非近代帝王所能彷彿其萬一者。振耀前猷,茂恢令緒,德總百王,規摹萬世。以永凝佑命,啓昌期,曷有紀極!④世祖天縱聰明,繼統之後二十年間勵精圖治,孜孜問學,其英謨睿斷,誠有非前代帝王所能及者。乞敕下都察院,查照嘉靖初年所定憲綱事理,再加申飭,秉持公論,振揚風紀,以佐皇上明作勵精之治,庶體統正,朝廷尊,而下有法守矣。
  • 《萬曆野獲編》:江陵於世宗實錄極推許永嘉,蓋其材術相似,故心儀而託之讚歎。
  • 倪綰:公(張璁)釐革夙弊,力除鎮守各局,並裁酌一切軍民利病,我朝之治,聿然中興。世稱相業風節。 [42] 
  • 隆慶年間進士李樂對嘉靖前期革除鎮守中官的積極作用給予的評價:世宗皇帝繼統,年齡雖小,英斷夙成,待此輩不少假借。又得張公孚敬以正佐之,盡革各省鎮守內臣,司禮監不得干預章奏。往瑾時,公卿大臣相見,無敢抗禮,甚有拜伏者。自張公當國,司禮以下各監局巨璫,見公竦息敬畏,不敢並行並坐,至以“張爺”呼之,不動聲色,而潛消其驕悍之心。蓋自漢唐宋元以來,宦官斂戢,士氣得伸,國體尊嚴,未有如今日者,誠千載一時哉! [43] 
  • 明朝史學家何喬遠《名山藏》總結嘉靖改革時期:勵精化理,湔濯海內觀聽,挈清政本,杜塞旁落,奮武揆文,網羅才實。至於稽古禮典,取次釐毖一切,創必表章,軼往憲來,赫然中興,多孚敬(張璁)所翼贊”。 [44] 
  • 談遷國榷》:釐革積習,誠雄主也;以嚴馭吏、以寬治民;以經術為師,以法律為輔;以嚴明修內治,以安靜治邊防。
  • 作家張嶔認為,嘉靖帝以其圓熟的政治手段,成功的製造了一個國富民強、文化繁榮的大明帝國。以帝王業績論,相當出色。 [45] 
參考資料
  • 1.    白壽彝:《中國通史》“嘉靖新政”  .語文網[引用日期2017-07-10]
  • 2.    白壽彝:《中國通史》嘉靖年間及萬曆初年的政治大禮議的風波  .語文網[引用日期2017-07-10]
  • 3.    李洵:《明史食貨志校注》,中華書局,1982 年版,第45頁。
  • 4.    《明史·卷七十七·食貨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4-19]
  • 5.    李洵:《明史食貨志校注》,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16頁。
  • 6.    尹湘兵,孟廣軍.從楊廷和到張璁——嘉靖初年改革述論[J]:湖北大學學報,2004
  • 7.    胡凡.論明代蒙古族進入河套與明代北部邊防[J]:西南師範大學學報,2002(3)
  • 8.    陳子龍等.《明經世文編·卷138》:中華書局,1962影印本
  • 9.    李洵.《正德皇帝大傳》:遼寧教育出版社,1993
  • 10.    《明史·劉健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4-19]
  • 11.    《明史·楊廷和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4-19]
  • 12.    《明史·張逵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4-19]
  • 13.    《明世宗實錄》卷1,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 14.    《明世宗實錄》卷104,嘉靖八年八月戊辰。
  • 15.    李紹文:《皇明世説新語》卷2,《言語下》。
  • 16.    《明世宗實錄》卷119,嘉靖九年十一月辛卯。
  • 17.    霍韜:《修書陳言疏》,見《明經世文編》卷187。
  • 18.    《張文忠公集》奏疏卷3,《慎科目》。
  • 19.    《明世宗實錄》卷80。
  • 20.    《苑洛集》卷1,《順天府鄉試錄序》:今特用非常之選者,此無他,冀得非常之人耳。責望之深,付託之重,凡我諸執事不自懼以求自副乎?此無他,其惟道公與明耳。公則取之有其本,而不才者不得亂真;明則照之有其具,而不才者不能以亂真。明非臣等所敢知也,是惟孜孜於公,以求自盡,而免折覆之咎焉。
  • 21.    《張文忠公集》文稿卷1,《會試錄序》:“觀經義之文,多發明理致,不事浮誇,知初試之變也;觀詔、誥、表、論、判之文,多率循典實,不事奇怪,知再試之變也;觀五策之文,多經略世故,不事剽竊,知三試之變也。”
  • 22.    《明世宗實錄》卷99:“卿等宜仍同讀卷官再加參閲,務求公當,庶得真才,而為他日之用,勿以朕之昧意強擬為宜,否則,豈不自取試才之失歟?”
  • 23.    桂萼:《太傅桂文襄公奏議》卷4,《請面諭羣臣薦舉疏》。
  • 24.    《張文忠公集》奏疏卷6,《論用人》:“今巡撫官未見一體推舉振作,而反請重進士之選,臣竊恐其所示不廣,而與前敕旨相悖戾也。夫進士顧名圖進者多,而悖勢虐民者亦不少,若一切以科名為重,而監生之輩盡輕棄之,則彼皆不惜其身,無復奮發,誰為朝廷盡心撫字百姓邪?伏乞聖明將此垂覽,或令吏部再行議擬,庶取材之途不狹,而仁覆天下者廣矣。”
  • 25.    《明世宗實錄》卷119: “夫三途並用,則無偏重而人材有餘,由是懷才抱德之士,斯德顯於世,非特求之文詞之徒而已。今舉人無九卿之望,歲貢禁方面之升,田野絕舉保之路,有一員缺,必求進士出身者斯得推補,以致人尚浮詞,不修實行,甚至修於家而壞於天子之庭。欲求為上為德,為下為民者,卒未易得也。今後着吏、禮二部即便考求祖宗以來舊典,備細開具,奏請定奪,務要科舉、歲貢、薦舉三途並舉。但有真才實德者,不拘近年資格,一體不次擢用,庶忠義向風,浮薄改行,內外諸司各得其人,以為惠民致治之本。”
  • 26.    《明世宗實錄》卷137:“如有賢能彰著、實心愛民者,無論舉人、歲貢出身,一體取用。進士宜復祖宗舊制,授職後習知民事,積有年勞,始如例行取選用。著為令。”
  • 27.    《明世宗實錄》卷115:“諸生廩增有數,其附學者豈宜反過正數?民間一切子弟規避徭役,營求入學,提調官多循情市恩,政紀何在?其令從實校文,簡汰其老稚庸凡不堪作養者。若奉行實,聽撫按官參問。”
  • 28.    《禮部志稿》卷70,《請禁沙汰生員》。
  • 29.    《禮部志稿》卷24,《學規》。
  • 30.    《禮部志稿》卷70,《考核提學官之始》。
  • 31.    《明世宗實錄》卷81。
  • 32.    桂萼:《太傅桂文襄公奏議》卷3,《論修明學政 疏》。
  • 33.    《明史·卷七十八·食貨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4-19]
  • 34.    《明史·食貨志》:世宗營建最繁,十五年以前,名為汰省,而經費已六、七百萬。其後增十數倍,齋宮、秘殿並時而興。工場二、三十處,役匠數萬人,軍稱之,歲費二、三百萬。其時宗廟、萬壽宮災,帝不之省,營繕益急,經費不敷,乃令臣民獻助;獻助不已,復行開納,勞民耗財,視武宗過之。
  • 35.    鄭軼.明代“一條鞭法”税賦制度改革探微[J]:蘭台世界,2014(09)
  • 36.    徐泓.《明代社會風氣的變遷——以江、浙地區為例》:中央研究院,1989:第137—159頁
  • 37.    嘉靖革新的歷史定位  .光明網[引用日期2017-07-10]
  • 38.    《明史·卷二百七·劉安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7-10]
  • 39.    《明世宗實錄・序》。
  • 40.    《張居正集·卷10》議外戚子弟恩殷疏。
  • 41.    《張居正集·卷38》文集十。
  • 42.    倪綰:《羣談採餘·卷6》。
  • 43.    李樂:《見聞雜記》卷11。
  • 44.    《名山藏》卷73《臣林記十八·嘉靖臣二·張孚敬傳》。
  • 45.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好人嚴嵩墮落史》:現代出版社,2014:第2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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