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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廳
鎖定
嘉義廳為台灣日據時期行政區劃,設立於
明治三十四年(
1901年),
台灣總督府以辦務署負責地方政務,而縣及廳介於總督府與辦務署之間,造成行政事務上的欠缺靈活,而廢止“三縣四廳”,設“二十廳”之行政單位,劃分
台南縣為嘉義、鹽水港、台南、蕃薯寮、鳳山、阿猴等六廳。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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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廳
- 所屬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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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日據時期行政區
- 設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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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
- 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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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廳”之行政
明治42年(1909年)10月,台灣總督府將原有之二十廳,廢止合為十二廳,嘉義廳合併原
斗六廳之大部分(除林圯埔併入
南投廳外)、
鹽水港廳之一部分,管轄範圍東至玉山,西臨大海,南至曾文溪為界,北至斗六街林內。管轄36堡、12支廳、63區長役場、555街莊。
大正9年(1920年)7月,時任
台灣總督田健治郎為提高地方官的權限,廢西部十廳,實施“五州二廳”制度,嘉義廳與
台南廳合併為
台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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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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