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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庭

(全面性教育中相關名詞)

鎖定
單親家庭指只有父親(或母親)一方與其不具備獨立生活能力的、年齡在18週歲以下或雖然年齡已滿18週歲,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 [1]  。關於單親家庭的類型,一般認為有喪偶式、離婚式、未婚式、分居式和獨身式幾種 [2] 
單親家庭會對子女有積極和消極兩方面的影響,正面影響包括單親家庭成員獨立能力增強,抗挫折能力增強等;同時也存在負面影響,如經濟壓力、心理健康問題、性教育的缺失以及青少年犯罪行為等。同時,當代社會也越來越關注因非婚生育而形成的單親家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等法律法規強調單親家庭的合法權益,助力單親家庭和諧穩定發展。目前,政府和社會依舊在努力提高單親家庭的物質支持和精神支持。倡導尊重多元家庭,認識家庭與婚育的責任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內容。
中文名
單親家庭
外文名
Single-parent Family

單親家庭定義

單親家庭指只有父親(或母親)一方與其不具備獨立生活能力的、年齡在18週歲以下或雖然年齡已滿18週歲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 [1] 

單親家庭歷史

從歷史上看,單親家庭最常見的情況是由父母一方死亡而形成的。美國學者表示,17世紀、18世紀和19世紀最常見的單親家庭是由於父母一方死亡而形成的,高死亡率主要歸因於疾病、戰爭和產婦分娩的併發症。因離婚或分居形成的單親家庭非常罕見。由於相關法律、社會、宗教和政治的制約,在配偶去世後長期保持單身的父母極少,多數人會在短時間內再婚 [3] 
從20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美國已婚婦女的離婚率上升到先前的1.5倍,離婚式的單親家庭也由此增加 [3]  。1980~1990年的中國單親家庭也有着相似的趨勢,分居式和喪偶式單親家庭的比重不斷下降,離婚式單親家庭的佔比大幅度上升 [2] 
同時,由於婚育觀念變化,西方非婚生子女的數量逐漸增多,成為單親家庭的最主要決定因素 [3]  。2012年在歐盟的28個成員國中,有40%的孩子出生在婚姻之外 [4]  。2011年美國有過生育經歷的女性中有38%屬於非婚生育 [4]  。但是中國的非婚生育情況相對較少。從2010~2017年期間,中國因非婚生育而未能取得户籍的人數有130萬 [4] 

單親家庭常見類型

單親家庭離婚式

離婚式單親家庭是指夫妻雙方經法定程序解除婚約,未成年子女跟隨父母一方生活的家庭。目前,離婚式單親家庭是單親家庭的主要形式,但在離婚受到限制的國家和地區,其比例很低 [2] 

單親家庭喪偶式

喪偶式單親家庭是指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種單親家庭形式。近年來,離婚式、未婚式單親家庭的數量有所上升,但喪偶式單親家庭目前依舊是中國單親家庭的主要形式 [2] 

單親家庭未婚式

未婚式單親家庭是指未婚男女未辦理法律結婚手續,所生子女與父母一方共同生活,並且常以未婚母親同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的情況 [2] 
2021年1月,中國內地男歌手華晨宇和女歌手張碧晨在微博迴應已育有一個孩子,並表示將在無婚姻關係的前提下撫養孩子。關於非婚生子女的權利等問題迅速成為網友們討論的熱點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還規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都享有法定繼承的權益 [6]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户口人員登記户口問題的意見》規定:對於非婚生育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説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户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 [7] 

單親家庭分居式

分居式單親家庭是指仍保留夫妻名分,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留,但夫妻不共同居住在一起的家庭。目前西方的分居式單親家庭多為夫妻採取離婚措施之前的分居。中國當代分居式單親家庭形式可分為二類:一是在離婚前夕,雙方分居以緩衝婚姻關係,子女與父母一方共同生活。但在我國的普查數據中,處於準離婚狀態的分居很難體現;二是夫妻兩地長期分居(由於工作、出國、服刑等原因),子女與父母一方共同生活。這種分居式單親家庭在中國較多,且已經對社會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因而我們將這種家庭形式也作為單親家庭的一種形式。90年代後,我國兩地分居式單親家庭比例已明顯下降 [2] 

單親家庭獨身式

女性凍卵及男性捐精
凍卵指女性在年輕健康時取出卵細胞,並採用玻璃化冷凍技術進行長期保存,在願意生育時取出並輔以一定醫學技術從而實現生育。一部分女性會通過凍卵以及接受男性的捐精以便獨立生育,組建單親家庭 [8] 
我國原衞生部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明確規定:禁止給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9]  。已婚女性實施凍卵需要身份證、生育證、結婚證,還需滿足不孕不育等其它指標 [10-11]  。同時,我國目前沒有針對卵子庫的相應法規,衞生部也未正式批准任何一家醫院建立卵子庫。曾經嘗試建立卵子庫的醫院,因為捐卵者少,凍卵技術不成熟,涉及倫理問題,最終都不了了之 [11] 
2021年1月19日,國家衞健委指出,單身女性凍卵在我國不合法的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應用卵子冷凍技術存在健康隱患。與男性生育力保存技術不同,女性卵子冷凍技術是有創性操作,技術實施難度大於凍精,例如促排卵藥物應用可能帶來的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徵以及手術取卵操作的出血和感染風險 [9] 
(二)為延遲生育為目的的卵子冷凍技術應用在學術界依然存在較大爭議。由於技術起步較晚,受開展時間所限,卵子冷凍技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子代安全性仍然需要長期隨訪資料進一步證實 [9] 
(三)嚴防商業化和維護社會公益是輔助生殖技術實施需要嚴格遵循的倫理原則。超出醫學指徵、將輔助生殖技術作為商品向健康人羣提供,會不可避免地促使以盈利為目的導致技術濫用 [9]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性教育專家劉文利認為:“女性從什麼年齡段開始,卵細胞質量下降,可以建議在這個年齡之前,考慮冷凍卵細胞,而不是用結不結婚作為限定。制定規章者應該有更多研究依據來支撐這樣的規章 [12]  。”
代孕
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即代孕母親)藉助現代醫療技術(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及其衍生技術),將受精卵植入子宮內,為他人(委託方)完成妊娠、分娩的行為 [13]  。有部分具有穩定的經濟條件和外部支持的人傾向於通過代孕來擁有孩子,原因包括害怕生育、認為收養程序過於複雜,想要有一個與自己有遺傳關係的孩子等 [14] 
我國目前全面禁止代孕。2001年出台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醫療機構違法實施代孕技術的,要由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5] 
在一部分人看來,有限合法的開放代孕能夠實現部分不能生育女性的生育權,為不能生育的家庭送去福音。持反對觀點的人則認為代孕是階級的剝削,是對女性子宮的商品化 [16] 

單親家庭趨勢與特徵

2016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的報告顯示,單親家庭在所有家庭類型中所佔的比例在3%~11%之間,平均為7.5%,不同國家和地區具有差異。其中單親家庭比例較高的有新西蘭、拉脱維亞、哥斯達尼加,約為11%,澳大利亞、加拿大、墨西哥、立陶宛、美國等約為10%,冰島和英國的比例約為9%;比例較低的有玻利維亞(5%)、保加利亞(5%)、德國(5%)、意大利(5%)、希臘(4%)、瑞士(4%)、日本(3%) [17] 
在國內外,由女性維持的單親家庭明顯多於由男性維持的單親家庭。據統計,美國有大約500萬個由母親維持的單親家庭,佔單親家庭總數的87%,而男性維持的單親家庭不到7%;在中國,90%的單親家庭是以女性為主 [18] 
現代社會,離婚率較高是造成單親家庭數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2019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2019年全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470.1萬對,離婚率為3.4‰,比上年增長0.2個千分點。由於離婚率的增長,單親家庭也明顯增多 [19]  。除此之外單親家庭的形成還有以下原因:配偶之一人在子女出生後死亡;配偶之一人在子女出生前死亡;配偶之一人失蹤;配偶之一人因虐待子女或受法律監禁及限制,無法行使親權;配偶之一人因身體重度障礙或患有精神障礙等疾病遭留置於醫療院所中;配偶之一人因遺棄子女等因素未能養育子女;配偶之一人因外遇放棄子女 [19] 
單親家庭屬於弱勢羣體之一,主要面臨以下三方面挑戰:
(一)單親家庭普遍缺乏經濟資源,在就業競爭和經濟收益上處於弱勢。經濟資源的缺乏不僅讓單親家庭負擔較重的經濟壓力,還影響孩子的身體和心理的健康水平 [20]  。一項對上海單親家庭的調查顯示,上海的單親家庭較從前生活水平有所下降 [21]  。單親家庭在職在崗狀況低於雙親家庭,而單親女性的在業狀況又明顯低於單親男性;在收入方面單親家庭的年均收入是雙親家庭的70%,生活質量明顯低於雙親家庭;63%的單親家庭希望有關部門在經濟就業和生活方面給予幫助 [20] 
(二)單親家庭,尤其是離異式家庭,更容易面臨世俗的偏見,從而影響家庭成員融入社會的程度。一項2018年的新聞樣本分析研究表明,75%以上的媒體新聞普遍採用“受害者”“缺失者”“越軌者”這三種負面標籤建構離異家庭青少年的形象。學者認為媒體對離異家庭青少年的偏頗認知與誇張渲染,會強化受眾對離異家庭孩子的消極、否定評價,乃至影響到社會政策的制定和法律的修改 [20]  ,社會偏見壓力對離異家庭子女的福利也會有較顯著的影響 [22] 
(三)我國對於單親家庭的社會福利支持尚不充分 [20]  。政府福利救濟計劃支持的不力,以及國家對教育、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的弱化,都在一定程度上使單親家庭福利水平低下的概率增大,也加劇了女性單親的貧困問題 [22]  。然而,親屬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抵消一部分因家庭解體對子女福利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22] 

單親家庭社會態度

目前對於單親家庭的研究所使用的評估指標基本來自父母、老師以及子女的回答,評估者的主觀感受可能會影響結果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23]  。有研究者通過對新聞樣本的分析發現,媒體對於青少年的報道通常是典型的、極端的負面案件,加重了社會大眾對單親家庭子女的負面刻板印象,以致對其誤解與偏見加深,但實際上媒體對於這類案件的評價和結論通常依賴於經驗,沒有數據支撐,更多的是價值性歧視,很難從個別案件推論到整個單親家庭子女這一羣體 [18]  。事實上,單親家庭的子女有很多重要的發展指標取決於單親父母自身的條件、對子女的撫育和教育情況以及子女自身的適應能力等,不能從單一角度來判斷孩子的特徵和表現。研究發現,父母婚姻中不斷髮生衝突也許比離婚對子女的傷害更大 [20] 
簡單地將孩子成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都歸咎於單親家庭這一家庭結構,對孩子的成長有不良影響。對於單親家庭的子女,如果社會有更多的正向引導,及時向孩子傳遞家庭結構的多元性以及尊重各種家庭類型的必要性,引導孩子承擔家庭責任,共同為這一羣體成長髮展謀求福祉,單親家庭子女會有更多積極形象展示於眾 [20] 

單親家庭子女的教育問題

單親家庭四大理論視角

結構功能論
結構功能理論強調父母角色缺席削弱了家庭功能,如經濟提供、家庭照顧、角色模範等;其次單親子女與非監護人的聯繫也可能減少;同時也削弱了父母對孩子行為的社會控制和規範;還加大了單親父母支持和培育孩子的壓力 [24] 
因此,對子女缺乏監督和控制構成了單親父母對孩子影響的主要原因。有研究顯示,與非監護人的頻繁交往可以促進孩子的健康成長,減輕失落感;但也有研究顯示,與非監護人頻繁交往可能會增加孩子的心理和行為問題。具體情況可能取決於父母關係,如父母離婚後衝突小,孩子與非監護人交往頻繁會有利於孩子的適應;反之,如父母之間衝突大,則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23] 
除此之外,單親家庭子女的健康成長還取決於其自身的適應狀況、與父母雙方的關係以及父母雙方的教養方式。研究發現,喪偶式單親家庭在學業方面比其他家庭的孩子優異。另外,若單親家庭裏有另外的成年人一起生活,如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可能會降低孩子的反叛行為,給孩子帶來正面影響,提高孩子的社會適應性 [24] 
經濟剝奪論
經濟剝奪理論強調因為缺少父母一方的支持,減少了家庭經濟規模和來源,單親家庭會面臨更大社會經濟上的壓力,單親家庭在日常生活中要投入更大的人力資本,而單親子女則會付出額外的代價。若家庭經濟條件相同,則單親家庭子女和雙親家庭子女的健康成長狀況是相同的。社會經濟條件會影響孩子的成長,但經濟條件並不是主要或唯一影響因素 [24] 
衝突理論
衝突理論強調父母間的衝突給孩子健康成長造成的負面影響,並認為這是父母給孩子帶來的最大負面影響。研究發現,孩子的健康成長狀況與家庭環境有很大的關係,生活在父母衝突較大的雙親家庭的孩子會比生活在和諧幸福的單親家庭的孩子的健康成長水平要低。但也有研究發現,離婚的父母大多伴隨着衝突,所以離婚式單親家庭的孩子的健康成長水平比其他單親家庭的孩子低,但衝突會隨着時間而減少,孩子的健康水平則會隨着時間的增加而增強 [24] 
符號互動理論
符號互動理論強調父母適應對孩子成長的影響,即父母要對成為單親家庭這一事件賦予意義,並且也要明白孩子對於這一事件的理解,從而達到親子間真誠的交流。研究發現,孩子直接接受監護人的照顧,直接面對監護人的情感狀態,所以監護人的積極適應和與孩子的積極互動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正面影響。單親家庭的監護人獲得的支持越多,心理適應和角色適應得越好,與孩子建立的關係越良好,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越有利 [24] 

單親家庭隔代教育

在單親家庭中,隔代教育是指父親或母親一方無法正常撫育孩子,轉而託付祖輩家長代為撫養和教育的一種家庭教育方式。目前,我國單親家庭子女的隔代教育已經成為了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現象。在隔代教育中成長的子女,可能缺乏自信,自卑,沒有安全感,感到被遺棄,從而產生心理、行為上的問題。面對單親家庭中的隔代教育,需要父母、祖輩家長、社會、學校等共同努力,如更新祖輩家長教育觀念;加強父母、祖輩家長、孩子之間的交流溝通;加強對隔代教育的指導等,努力克服隔代教育帶來的負面影響,讓這些家庭的孩子與同齡人一樣健康成長 [25] 

單親家庭性教育

國家衞生計生委家庭司開展的研究《中國家庭發展報告2015》指出,不完整家庭青少年及城鄉留守青少年的性行為發生率均高於完整家庭青少年和非留守青少年 [26]  。一項2014年發佈於《中國兒童保健雜誌》的調查發現,相比於其他青少年,單親家庭的青少年更少與父母老師交流性與生殖問題,對性知識的理解更薄弱,所以更要加強青少年青春期性知識的指導。在子女提出有關性的問題時,父母不要回避或訓斥,應該科學而簡潔地講解性教育知識,這有利於孩子正確處理關於性的問題,促進孩子身心健康發展。一項基於吉林市的調查發現,與雙親青少年相比,單親青少年對同齡人談戀愛和性行為的態度是開放和寬容的 [27]  。家庭教育中在給予青少年性健康知識的同時,也應該提供一些技能知識的學習,如安全性行為、避孕器具的使用和避孕失敗後如何正確處理等知識 [28] 

單親家庭社會支持

單親家庭單親家庭的社會支持系統

社會支持網絡系統包括正式支持系統和非正式支持系統。正式支持系統包括羣團組織和社會性資源。社會性資源指為適應社會公共生活與活動而建立起來並能滿足人們短期或特別需要的機構。非正式支持系統主要包括家庭、朋友、親戚、鄰居和同事等,非正式支持系統不僅能夠提供具體的物質資源和精神上的幫助,還能幫助個體獲取和使用正式的社會資源 [29] 
廣東省江門市義工聯開展的“護苗行動”是一個關愛單親家庭兒童義工服務項目,以構建單親家庭社會支持系統來強調單親家庭的優點,增強單親家庭的能力,預防家庭功能失調,改善家庭關係,促進單親家庭成員的成長和轉變。在此項目中,正式支持系統包括市義工聯、市教育局、五邑大學、市未成年人心理輔導站等,負責活動策劃、提供支持以及監督評估等;非正式支持系統指幫助項目活動落實到實處的一線執行者,如心理教師,義工等 [29] 
隨着單親家庭的增加,單親家庭結構的變化使單親父母在經濟、住房、心理調適、子女關係等方面都需要更多的支持。因此,在未來不僅要在福利政策上制定標準、子女教育成本方面給予單親家庭經濟援助,而且在再就業扶持政策的對象上也應涵蓋單親羣體 [23]  。其次,要依靠政府、社區、專業性機構給予關懷等,儘可能地使單親家庭的成員獲得資助,步入健康的生活。最後加強正確認識單親家庭的輿論導向和宣傳力度,引導社會公眾對單親家庭給予正確的認識,從而為單親子女的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30] 

單親家庭部分針對單親家庭的支持機構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簡稱全國婦聯,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為爭取婦女解放而聯合起來的中國各族各界婦女的羣眾組織,在各省市皆設有下屬機構,為婦女兒童提供包括法律、婚姻、家庭、心理、教育等諮詢、各級婦聯協助提供庇護服務 [31] 
服務類型
•動員婦女投身改革,參與經濟建設,促進社會發展。
•促進婦女人才成長。
•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服務。
聯繫方式
網址:http://www.women.org.cn/
唯愛媽媽法律援助工作站
由廣州市法律援助基金會與唯品會合作共建的“唯愛媽媽”公益法律援助項目推出首條專注單親媽媽的免費服務熱線,為單親媽媽提供心理諮詢、法律諮詢與法律援助案件等服務,幫助陷入困境的單親媽媽改善現狀 [32] 

單親家庭相關研究

近年來,有研究探討了父母離婚對子女的經濟投入、學業、心理、行為、人際交往、親子關係等各方面的影響,發現單親家庭子女在這些指標上和其他家庭結構子女沒有差距 [33] 

單親家庭物質生活

單親家庭社會資源、就業以及福利政策上依舊面臨諸多困難,尤其是單親母親家庭。就業不僅是社會福利的體現,同時也是單親父母獨立性、技能展示等的體現。近年來,單身父母的就業率有所增加,但由於性別不平等和日益不穩定的就業條件,單親家庭依舊面對着較高的貧困風險。單親家庭缺乏額外的資源與家庭同住的伴侶,缺少一個潛在經濟收入來源,使單親家庭更難擁有足夠的收入,也使單親家庭更容易受到失業的影響。就業不僅與經濟情況相關,同時還與幸福感呈正相關。就業可以帶來很多有益結果:如降低貧窮和資源匱乏;是對未來就業能力的投資;獲得以保險為基礎的社會保障和撫卹金;提升自我效能感;增加社會支持與提高心理健康等 [34] 
有研究證實,女性在成為單親媽媽後經濟狀況變壞甚至陷入貧困線以下的概率明顯高於男性。有學者調查發現南京市經濟上有困難的單親家庭高達57.3%。而以女性為家長的單親家庭收入又比以男性為家長的單親家庭低。離異者目前在職在崗的僅佔35%,明顯低於初婚者的54%。而單親女性的在業狀況又明顯遜於單親男性;單親家庭被訪家長的年均收入是雙親被訪者的70%,即使加上離異家庭所獲得的年均子女撫養費,他們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仍僅為雙親家庭的62% [1] 
在一定程度上單親家庭面臨更高的貧困風險與其處於弱勢的社會經濟福祉地位有關。各種信息顯示,社會福利政策是幫助單親家庭的有效手段之一。社會福利政策能夠有效減少單親家庭的貧困,並且幫助減少單親家庭兒童養育成本和住房成本 [34] 
造成單親家庭貧困既有宏觀層面的原因,也有微觀層面的原因。在宏觀層面上,目前的法律沒有充分保障以母親為主的單親家庭的利益;政府對於單親家庭的救濟支持力度不夠;社會對於單親女性存在就業歧視,使其無法獲得穩定的工作崗位。微觀層面上,家庭解體會增加人力資本和經濟資本的消耗;單親監護人獨立承擔子女養育責任的壓力過大;父親或母親對於子女監護上的缺失;對於子女的照顧或家務勞動時間的支出,會影響單親家庭的收入等 [1] 

單親家庭單親留守兒童

單親留守兒童是具有“單親家庭兒童”和“留守兒童”雙重身份的羣體。調研發現單親留守兒童的家庭類型以離婚式、喪偶式為主,但也存在未婚式的單親留守兒童,主要原因是在經濟發展較為落後的部分地區存在買賣婚姻的違法行為、父母一方難以承受窘迫的現實生活而拋棄家庭和孩子、父母一方外出務工而發生意外事故導致不幸身亡或失蹤等。因此,這一羣體相比於普通留守兒童而言在家庭關愛、物質支持等方面獲取的資源更少。
研究者發現很多單親留守兒童出現會向外尋求“情感補償”的行為,如對他人的過度依戀、過度尋求關注等。調查中還發現很多單親留守兒童從一出生就沒有見過爸爸或媽媽,沒有“父親”或“母親”的概念,這對於兒童學習情感建立和培養家庭責任感可能存在一定阻礙。最後,單親留守兒童對溝通和人際交往較為迴避,更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同時,農村的父母外出打工緩解貧困,無法照顧孩子,從而採用金錢和物質進行補償,讓一些單親留守兒童形成了“讀書無用”“外出打工就可以賺錢”的觀念 [35] 
基於單親留守兒童的現狀,對於他們的幫扶和支持工作應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重視。但目前少有對單親留守兒童進行單獨區分,也少有對單親留守兒童的針對性的關注和支持,對於這一羣體的幫助主要在其他困境兒童社會支持的工作中體現。對單親家庭留守兒童而言,不僅需要物質層面的支持,還要考慮單親家庭留守兒童的社會支持,家庭教養方式、家庭親密關係等精神層面的支持,同時也應加強對其父親(母親)或監護人的支持,最終改善他們的生存環境 [20] 

單親家庭兒童的成長挑戰

學業與認知發展
有學者在對單親家庭子女的智力發育研究中發現:離異家庭兒童的智力發展明顯落後於完整家庭兒童,學習成績從總體上顯著地低於完整家庭兒童。這些差異在7~13歲兒童中表現得十分明顯,所以該學者認為離異形成了單親家庭對子女智力發育形成了阻礙 [36]  。同時,研究發現與完整家庭的子女相比,來自單親家庭的青少年兒童的學習問題較為嚴重,如在學習過程中有不自信的表現,並患一定程度的抑鬱;個性比較孤僻,不與同學或老師交流;對學習文化課程沒有過多興趣;存在許多不良行為習慣等 [30]  。但是,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研究顯示,單親家庭的孩子在學業、行為表現方面並不比雙親家庭的孩子差 [33] 
犯罪風險
國外有研究表明,與雙親家庭相比,單親家庭的孩子犯罪風險更高 [37]  。在中國,2017年調查數據顯示,在青少年犯罪中,來自單親家庭的青少年罪犯所佔比例達到35.8% [38]  。但是,有研究者認為並不是單親家庭導致青少年犯罪,而是家庭功能的失調所致,如家庭本身存在的衝突和問題。如果把兒童從一個具有衝突環境的家庭轉移到穩定的家庭環境中,青少年的問題行為則會減少。子女跟隨誰一起生活,決定了給子女帶來的影響 [39]  。在學校當中,很多老師和同伴對於單親家庭的青少年漠不關心,有時還會存在歧視和特殊對待的情況,這些差別對待也會成為促使單親家庭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 [40] 
心理健康
研究表明,單親家庭兒童的心理社會適應水平顯著低於雙親兒童家庭,相對剝奪感更高,尤其是貧困單親家庭和單親家庭中的男孩,具體體現在抑鬱、自尊、社交以及反社會行為等方面,不利於其心理健康發展 [41]  。有學者研究了單親家庭兒童社交焦慮與自我意識和社會期望的關係。研究表明,兒童自我意識越高、受到的社會期望越高,社交焦慮則越低 [42]  。還有關於單親家庭子女自立行為的研究表明,單親狀態開始時,年齡大的兒童以及單親家庭兒童中男生的自立水平較低;同時單親家庭兒童自立水平與主要撫養者文化程度成正相關 [43] 
一項2000年對93名離異家庭孩子的跟蹤研究發現,離婚對孩子產生的負面影響主要表現在20~30歲的孩子在戀愛關係的形成上有很大困難,而且對關係維持的失敗感到恐懼。這些孩子不僅更難決定跟誰結婚,還表現出對於是否要孩子的憂慮。然而,此項研究因為沒有與同年齡完整家庭孩子的對比研究而受到其他學者的批評 [44] 
另外一項2003年的研究表明,如果離異家庭的孩子與一個能夠提供支持並且處理問題能力很強的伴侶相處的話,父母離異留下的負面影響會減輕。還有研究表明,離異家庭的大學生更偏好長期的戀愛關係 [44] 

單親家庭監護人的約會行為

單身父母在約會方面面臨着一系列獨特的難題,單身父母也許渴望一段浪漫的愛情,但是平衡約會生活和父母責任可能會讓人筋疲力盡。同時單親父母也希望瞭解孩子對於自己戀愛行為或約會行為的看法以及孩子對於自己與新伴侶建立浪漫關係的看法 [45] 
一項2016年的調查顯示,美國39.7%的單親父母在積極約會,而大多數單親父母沒有。有孩子的單親父母在浪漫約會方面沒有優勢,在其他條件都相同的情況下,人們可能更願意和沒有孩子的人成為伴侶。單身父母往往會花更多時間來照顧孩子,但若單身父母開始了一段新的伴侶關係或是重新組建家庭,單身父母及其孩子可能會從新的關係中受益,如得到情感和經濟上的支持 [45] 

單親家庭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

單親家庭是多元家庭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證單親家庭的兒童與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需要家庭、學校、相關行政部門和服務機構等共同努力。我國一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此有諸多相關的規定。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從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義務等方面進行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從女性的生育權和監護權的角度進行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則從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方面進行了規定。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共同保障了我國公民在單親家庭中的合法權益。

單親家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

第四十九條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46] 

單親家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47] 

單親家庭《婦女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四十九條
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監護權。
父親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的,母親的監護權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五十條
離婚時,女方因實施絕育手術或者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應在有利子女權益的條件下,照顧女方的合理要求 [48] 

單親家庭《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

第三條
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族、種族、性別、户籍、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等受到歧視。
第二十一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八週歲或者由於身體、心理原因需要特別照顧的未成年人處於無人看護狀態,或者將其交由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適宜的人員臨時照護。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脱離監護單獨生活。
第二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探望、財產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
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應當依照協議、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確定的時間和方式,在不影響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情況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權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學校應當關心、愛護未成年學生,不得因家庭、身體、心理、學習能力等情況歧視學生。對家庭困難、身心有障礙的學生,應當提供關愛;對行為異常、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幫助。
學校應當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建立留守未成年學生、困境未成年學生的信息檔案,開展關愛幫扶工作。
第四十條
學校、幼兒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繼承案件,應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的,應當尊重已滿八週歲未成年子女的真實意願,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依法處理。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撫養、收養、監護、探望等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可以自行或者委託社會組織對未成年人的相關情況進行社會調查 [49] 

單親家庭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文件

單親家庭作為家庭的常見形式之一,在教育中往往會從兒童權利、家庭保護與人際交往等角度進行呈現。我國各部委發佈的相關教育類文件中,《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2019修訂)全面地從家庭教育的角度強調了父母的教養要點《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修訂)與《教育部關於加強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2015)強調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以及針對單親家庭的特別社會支持。

單親家庭《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

0~3歲兒童的家庭教育
鼓勵主動學習兒童日常養育和照料的科學知識與方法
•引導家長讓兒童多看、多聽、多運動、多撫觸,帶領兒童開展適當的運動、遊戲,增強兒童體質;
•配合醫療部門完成相關疾病篩查,做好兒童生長髮育監測,學會觀察兒童,及時發現兒童發展中的異常表現,及早進行干預;
•瞭解兒童成長的特點和表現,學會傾聽、分辨和理解兒童的多種表達方式 [50] 
關注兒童需求
•指導家長為兒童提供抓握、把玩、塗鴉、拆卸等活動的機會、工具和材料,用多種形式發展兒童的小肌肉精細動作和大肌肉活動能力;
•分享兒童的快樂,滿足兒童好奇、好玩的認知需要,激發兒童想象力和好奇心 [50] 
提供言語示範
•指導家長為兒童創設寬鬆愉快的語言交往環境,通過表情、肢體、語言等多種方式與兒童交流;
•提高自身語言表達素養,為兒童提供良好的言語示範;
•為兒童的語言學習提供豐富的機會,運用多種方法鼓勵兒童表達;
•積極迴應兒童,鼓勵兒童之間的模仿和交流 [50] 
加強親子陪伴
•指導家長認識到陪伴對於兒童成長的重要性,學會建立良好的親子依戀關係,不用電子產品代替家長陪伴兒童,多與兒童一起進行親子閲讀;
•學習親子溝通的技巧,與兒童建立開放的溝通模式;
•關注、尊重、理解兒童的情緒,合理對待兒童過度情緒化行為,有針對性地實施適合兒童個性的教養策略,培育兒童良好情緒 [50] 
做好入園準備
•指導家長認識兒童社會性發展的重要性,珍視幼兒園教育的價值;
•入園前,指導家長有意識地培養兒童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及對簡單規則的理解能力;
•入園後,指導家長與幼兒園教師積極溝通,共同幫助兒童適應入托環境,平穩度過入園分離焦慮期 [50] 
3~6歲兒童的家庭教育
引導兒童關心、尊重他人,學會交往。
•指導家長培養兒童尊重長輩、關心同伴的美德;
•關注兒童日常交往行為,對兒童的交往態度、行為及時提供幫助和輔導;
•結合實際情境,幫助兒童理解他人的情緒,瞭解他人的需要,做出適當的迴應;
•引導兒童學會接納差異,關注他人的感受;
•培養兒童多方面的興趣、愛好和特長,增強兒童與人交往的自信心;
•經常帶兒童接觸不同的人際環境,為兒童創造交往機會,幫助兒童學會與同伴相處 [50] 
培養兒童規則意識,增強社會適應性
•要求兒童完成力所能及的任務,培養責任感和認真負責的態度;
•有意識地帶兒童走出家庭,接觸豐富的社會環境,提高社會適應性;
•在兒童遇到困難時以鼓勵、疏導的方式給予必要的幫助與支持 [50] 
培養兒童生活自理能力和勞動意識
•指導家長鼓勵兒童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學習和掌握基本的生活自理方法,參與簡單的家務勞動,在生活點滴中啓發兒童的勞動意識,保護兒童的勞動興趣 [50] 
科學做好入學準備
•指導家長重視兒童幼兒園與小學過渡期的銜接適應,充分尊重和保護兒童的好奇心和學習興趣,幫助兒童形成良好的任務意識、規則意識、時間觀念,學會控制情緒,能正確表達自己的主張,逐步培育兒童通過溝通解決同伴問題的意識和能力 [50]  。 
6~12歲兒童的家庭教育
提升兒童道德修養
•指導家長提升自身道德修養,處處為兒童做表率,結合身邊的道德榜樣和通俗易懂的道德故事,培養兒童良好的道德行為習慣;
•創設健康向上的家庭氛圍;
•從大處着眼,從小事入手,及時抓住日常生活事件教育兒童孝敬長輩、尊敬老師,學會感恩、幫助他人,誠實為人、誠信做事 [50] 
12~15歲兒童的家庭教育
重視兒童青春期人格發展
•指導家長認識青春期兒童發展特徵,不斷調整教養方式;
•幫助兒童悦納自我;
•尊重兒童自主意願,鼓勵兒童獨立思考與理性表達;
•培養兒童應對挫折適應環境的能力和堅毅品格;
•引導兒童以合理的方式宣泄情緒,積極調控心理,自主自助,預防和克服各種可能產生的青春期心理障礙;
•正確對待兒童“叛逆”行為 [50] 
對兒童進行性教育
•開展科學的性心理輔導,對兒童進行與異性交往的指導 [50] 
構建良好的親子關係
•指導家長與兒童平等相處,理解兒童自主願望,保護兒童隱私權;
•學會傾聽兒童的意見和感受,學會尊重、欣賞、認同和分享兒童的想法;
•學會運用民主、寬容的語言和態度對待兒童,促進良性親子溝通 [50]  。  
15~18歲兒童的家庭教育
提高兒童交往合作能力
•指導家長根據該年齡段兒童個性特點,引導兒童積極開展社交活動和正常的異性交往;以性道德、性責任、性健康、預防和拒絕不安全性行為為重點,開展性教育;
•鼓勵兒童在集體生活中鍛鍊自己,學會與人相處,體驗與人合作的快樂;
•幫助兒童學會寬容待人,正確對待友誼;
•瞭解校園欺凌行為的性質、特點及家校合作的基本處理方法 [50] 
培養兒童的責任意識
•指導家長通過召開家庭會議等形式,與兒童平等、開放地討論家庭事務,共同分擔家庭的責任和義務,培養兒童的家庭責任感;
•引導兒童樹立社會責任感,正確處理個人與自我、與他人、與社會的關係,勇於承擔責任 [50] 
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
離異和重組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導
•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和處理婚姻存續與教養職責之間的關係,對兒童的教養責任不因夫妻離異而撤銷,父母不能以離異為理由拒絕履行家庭教育的職責;
•指導家長學會調節和控制情緒;強化非監護方的父母角色與責任,增強履職意識與能力,定期讓非監護方與兒童見面;
指導重組家庭的夫婦多關心、幫助和親近兒童,減輕兒童的心理壓力,幫助兒童正視現實;加強家庭成員間的溝通,創設平和、融洽的家庭氛圍 [50] 

單親家庭《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小學低年級
•使學生有安全感和歸屬感,初步學會自我控制;
•幫助學生適應新環境、新集體和新的學習生活 [51] 
小學中年級
•幫助學生了解自我,認識自我;
•樹立集體意識,善於與同學、老師交往,培養自主參與各種活動的能力,以及開朗、合羣、自立的健康人格;
•幫助學生建立正確的角色意識,培養學生對不同社會角色的適應 [51] 
小學高年級
•學會恰當地、正確地體驗情緒和表達情緒;
•積極促進學生的親社會行為,逐步認識自己與社會、國家和世界的關係 [51] 
初中年級
•幫助學生加強自我認識,客觀地評價自己。積極與老師及父母進行溝通,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鼓勵學生進行積極的情緒體驗與表達,並對自己的情緒進行有效管理;
•逐步適應生活和社會的各種變化,着重培養應對失敗和挫折的能力 [51] 
高中年級
•幫助學生確立正確的自我意識,樹立人生理想和信念,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正確認識自己的人際關係狀況,培養人際溝通能力,促進人際間的積極情感反應和體驗;
幫助學生進一步提高承受失敗和應對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質 [51] 

單親家庭《教育部關於加強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

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會支持網絡
給予困境兒童更多關愛幫扶。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指導、支持、監督家庭切實履行家庭教育職責。要特別關心流動兒童、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和貧困兒童,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組織發揮自身優勢,以城鄉兒童活動場所為載體,廣泛開展適合困境兒童特點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關愛幫扶。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支持志願者開展志願服務,引導社會各界共同參與,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會支持體系 [52] 

單親家庭相關國際文件

一些國際文件也從人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兒童權利角度對單親家庭這一話題進行了闡述。聯合國發佈的《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從人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角度強調了家庭及兒童權利,具體內容如下:

單親家庭《世界人權宣言》

第十六條
(一)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他們在婚姻方面,在結婚期間和在解除婚約時,應有平等的權利。
(二)只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婚。
(三)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 [53] 

單親家庭《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二十三條
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團體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 [54] 

單親家庭《兒童權利公約》

第十八條
締約國應盡其最大努力,確保父母雙方對兒童的養育和發展負有共同責任的原則得到確認。父母、或視具體情況而定的法定監護人對兒童的養育和發展負有首要責任。兒童的最大利益將是他們主要關心的事。
為保證和促進本公約所列舉的權利,締約國應在父母和法定監護人履行其撫養兒童的責任方面給予適當協助,並應確保發展育兒機構、設施和服務。
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就業父母的子女有權享受他們有資格得到的托兒服務和設施 [55] 

單親家庭全面性教育中相關的教學內容

單親家庭作為一種家庭形式,體現了家庭形態的多元性。尊重不同的家庭類型以及認識家庭、養育和婚姻中的責任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在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與“單親家庭”相關的學習目標主要出現在核心概念1“關係”下的第1個主題“家庭”和第4個主題“長期承諾及子女養育”中,內容貫穿5~8歲、9~12歲、12~15歲、15~18歲及以上四個年齡段,具體學習目標如下 [56] 
核心概念1:關係
主題1:家庭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世界上存在着各種各樣的家庭類型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不同的家庭類型(例如雙親家庭、單親家庭、以兒童為户主的家庭、以監護人為户主的家庭、大家庭、核心家庭和非傳統家庭)(知識);
  • 表達對不同類型家庭的尊重(態度);
  • 闡述對不同類型的家庭表達尊重的方法(技能)。
要點:家庭成員有着不同的需求,扮演着不同的家庭角色
學習者將能夠:
  • 識別家庭成員的不同需求和家庭角色(知識);
  • 感恩家庭成員用各種方式照顧彼此,即使有時他們並不願意或沒有能力這樣做(態度);
  • 在家庭中溝通自身的需求和扮演的家庭角色(技能) [56] 
主題4:長期承諾及子女養育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家庭結構和婚姻概念有許多種類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家庭”和“婚姻”的概念(知識);
  • 列舉不同的婚姻方式(例如,自由婚姻或包辦婚姻)(知識);
  • 回憶一些婚姻關係會因分居、離婚或者死亡而結束(知識);
  • 認同儘管人們在家庭結構和婚姻方式上可能存在差異,但這些都是有價值的(態度) [56]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長期承諾、婚姻及養育子女的方式存在差異,且受到社會、宗教、文化和法律的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 列舉長期承諾、婚姻及養育子女的關鍵特徵(知識);
  • 描述文化、宗教、社會和法律如何影響長期承諾、婚姻及對子女的養育(知識);
  • 認同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是否、何時以及與誰結婚(態度);
  • 表達自己對長期承諾、婚姻及子女養育的看法(技能) [56]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婚姻和長期承諾伴隨着許多責任
學習者將能夠:
  • 總結婚姻和長期承諾需要承擔的關鍵責任(知識);
  • 回憶成功的婚姻和長期承諾的關鍵特徵(知識);
  • 認同愛、寬容、平等和尊重對於實現婚姻和長期承諾的重要性(態度)。
要點:人們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成為父母,並且親子關係包含多種不同的責任
學習者將能夠:
  • 列舉父母需要承擔的責任(知識);
  • 比較成年人成為父母的不同方式(例如意願和非意願懷孕、領養、寄養、藉助輔助生育技術以及代孕)(知識);
  • 明確表示每個人都應該能決定自己是否要成為父母以及何時成為父母,包括但不限於殘障人士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態度) [56] 
學習目標(15~18歲及以上)
要點:父母/監護人有責任滿足兒童的多種需求
學習者將能夠:
  • 對兒童的生理、情感、經濟、健康和教育需求,以及父母的相關責任進行分類(知識);
  • 闡明家庭關係中的困難如何影響兒童的福祉(知識);
  • 認識到健康的家庭關係對子女養育的重要性(態度);
  • 就自身的生理、情感、經濟和教育需求與父母/監護人進行溝通(技能)。
要點:人們在決定是否、為何以及何時生養孩子等方面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 闡述影響人們決定是否生養孩子的不同原因(知識);
  • 認識到每個人都可以養育子女,不論其屬於何種社會
性別、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態度),以及是否感染艾滋病病毒;
  • 瞭解有些人想成為父母,有些人不想;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成為父母;有些人成為了父母卻並非出於自願(態度);
  • 批判性地評估哪些因素會影響自己關於是否、為何以及何時生養孩子的想法(技能) [56] 

單親家庭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與家庭相關的教育

幼兒園性教育中有關教學內容
根據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給出的學習目標,幼兒階段的性教育主要集中在認識多元的家庭類型上。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全9冊)中,《我愛我家》一冊中涉及多元家庭相關的教育內容 [57] 
《我愛我家》一冊主要幫助幼兒瞭解家庭有不同的類型,理解不同的家庭類型都可以很快樂,尊重不同家庭類型的家庭成員。同時幼兒也將能夠理解家庭成員關係,説出家庭地址、家庭成員的聯繫方式,並與家人相互關心、共同協作 [58]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插圖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插圖 [57]
小學性教育中有關教學內容
小學的性教育不單純侷限於家庭類型和家庭成員的關係,而是逐漸開始闡述家庭在兒童發展中的重要功能和支持作用、如何承擔家庭角色以及如何與家庭內所有成員平等相處。
“家庭”具體內容更多是從兒童權利視角出發,強調兒童需要認識到家庭不同角色的平等(父親和母親是平等的,大人和兒童是平等的,家庭暴力、性暴力都是不合理的行為,甚至是違法犯罪行為)以及自身的權利——那就是在遇到問題時向父母求助,父母是自己獲得支持的第一資源,父母有責任向子女提供任何方面的支持,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均有權利享受平等的家庭關愛,以及有權利參與家庭決策等。這樣的視角突破了把兒童當成知識的載體,而是價值觀的主體,讓兒童真正認識到尊重、平等的含義,認識到不同家庭成員的角色以及自己的家庭角色和責任,主動積極地參與到家庭互動中來。
初中性教育中有關教學內容
初中階段的性教育會結合兒童的身心發展特點,一方面進一步深入講解“家庭”這一話題,並且由此延伸到對於家庭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的討論。另一方面,單親家庭被作為典型案例,放在“家庭關係”“污名與歧視”“養育子女的權利與責任”這三個話題中進行探討。在此基礎上,初中生會對家庭成員的協作、社會性別平等、基於差異的污名和歧視、婚姻和長期承諾等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思考,並且掌握更多愛、關心與尊重的能力 [59] 

單親家庭典型案例

單親媽媽帶兒子到武漢打拼5年打造湖北最大"多肉王國"
據《長江日報》報道,初中學歷的彭先進17歲外出打工,在兒子3歲那年,她成為了單親媽媽,獨自撫養孩子。彭先進由此不得不拼命掙錢。她賣過服裝,開過小吃店,常常從凌晨三四點忙到晚上七點多。最艱難的時候,她和兒子住在一間倉庫裏。2013年,彭先進拿出開小吃店攢下的3萬元建起了多肉植物種植大棚。除了操心孩子的衣食住行以及學業,她還上網查資料、記筆記,學習種植知識。5年時間裏,彭先進的多肉種植規模逐步擴大,最後打造出湖北最大的多肉植物園藝基地,甚至帶動了當地移民就業 [60] 
綜上,單親家庭的監護人與孩子在自己的努力和社會資源的幫助下同樣可以和諧健康地發展。然而,隨着年齡的增長、與他人接觸和獲取外界信息的增多,孩子會注意到周圍發生的事情,觀察其他人的家庭和生活,感受到自己的家庭與他人的家庭之間的差異,也有可能承受他人對於自己家庭的評價。家長需要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幫助其理解家庭的多樣性,懂得尊重和珍惜不同的家庭類型與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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