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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辦綜合樓

鎖定
根據上海市高層建築、住宅區及其他建築物名稱管理規定,商務樓指用於商業服務用的七層以下的辦公樓、寫字樓的通稱。
中文名
商辦綜合樓
定    義
八層以上可稱大樓
底    層
為商場、商店、商務
規    定
上海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八層以上可稱大樓。商住樓指底層(或數層)為商場、商店、商務,其餘為住宅的綜合性大樓。商辦綜合樓與商住綜合樓均分別被上海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例為建設用地適建範圍四十二種建設項目名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