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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輅
鎖定
商輅於明代宣德十年(1435年)鄉試、正統十年(1445年)會試及殿試皆第一名,被授予翰林院修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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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景泰元年(1450年),商輅作為朝廷的代表接英宗回京。終景泰一朝,商輅一直在內閣任職。景泰七年(1456年),升太常寺卿,盡力輔助景帝處理軍政大事。奪門之變後,商輅被誣革職下獄,因英宗對其印象較好,故處分較輕,安然回到淳安老家。成化三年(1467年),以兵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入內閣,後歷任兵部尚書、户部尚書、吏部尚書等職。次年,進謹身殿大學士。因宦官汪直專權擅政,其不願同流合污,再度辭官歸田。
[40]
成化二十二年七月十八日(1486年8月17日),商輅居家十年後去世,享年七十三歲。
- 全 名
- 商輅
- 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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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文毅
商弘載
商素庵 - 字
- 弘載
- 號
- 素庵
- 諡 號
- 文毅
- 所處時代
- 明代
- 民族族羣
- 漢族
商輅人物生平
商輅三榜魁名
商輅初入內閣
正統十四年(1449年)八月,“土木之變”爆發,英宗被俘,由郕王朱祁鈺監國。此時,商輅經閣臣陳循、高谷推薦,得以進入內閣,參預機要事務。翰林院侍講徐有貞倡議遷都南京,商輅與兵部侍郎于謙等持相同立場,極力反對南遷。不久後,朱祁鈺即位為帝,即明代宗,並尊英宗為太上皇。同年冬,商輅進升為翰林院侍讀。
景泰三年(1452年),錦衣衞指揮使盧忠令校尉上奏誣告太上皇與少監阮浪、內使王瑤圖謀復位。代宗震驚憤怒,下詔將兩人逮捕入詔獄,徹查此事。盧忠到占卜師同寅處占卜,同寅以大義責備他,並説:“這是大凶之兆,死都不足以贖罪。”盧忠聽後大驚,假裝瘋顛,希望逃避懲罰。商輅及中官王誠對代宗説:“盧忠得的瘋病,不足相信,不應聽他胡説,傷害根本的倫理(指代宗和英宗的兄弟情)。”代宗怒意稍稍緩解。於是將盧忠一併下獄,以其他罪名定罪,降為事務官,命其立功贖罪。又殺了王瑤,將阮浪禁錮在獄中,沒再追究此事。
[6]
塞上的肥沃土地全被豪強侵佔,商輅請求遣使核實,將其歸還給駐軍。開封、鳳陽各府的饑民流亡到濟寧、臨清一帶,均遭有關官員驅逐。商輅擔心激成事變,便請求招集流民開墾京城附近的閒置田地,發放糧種,使得流民都有了歸宿。諫官鍾同、章綸被投入詔獄,商輅盡力挽救,使其暫時未被處死。
[8]
景泰七年(1456年)五月,《寰宇通志》編成,參與纂修的商輅被加兼太常卿一職。
[9]
商輅誣間遭斥
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代宗患病,羣臣請求重立東宮(太子朱見濟已於景泰四年夭折),代宗不允。將繼續上奏時,商輅拿着筆説:“陛下是宣宗章皇帝(明宣宗)的兒子,應當立章皇帝的子孫為繼承人。”聽的人都很感動。因天色已晚,故而這封奏章沒有及時上呈。這天夜間,大將石亨等人已經迎接太上皇朱祁鎮復辟。
[10]
次日,代宗時期的重臣王文、于謙被捕,英宗召商輅與高谷進入便殿,以温和語氣下詔,令其起草復位的詔書。石亨偷偷告訴商輅,寬赦的文字不要寫入另外的條款。商輅説:“這是制度,不敢改變。”石亨等人不高興,婉言讓言官彈劾商輅勾結奸黨,將其下獄。商輅上書申訴説《復儲疏》在禮部中,可以複核,但英宗不做理會。中官興安略微為商輅開脱,英宗反倒更加惱怒。興安説:“從前這些人若是創議南遷,不知將置陛下於何地。”英宗這才逐漸想開,最終僅貶斥商輅為平民。然而英宗每每還唸叨:“商輅,是朕選取的士人,曾經與姚夔在東宮侍讀。”不忍拋棄他。因為受到他人的忌恨,故而終英宗天順一朝,商輅最終沒再獲任用。
[10]
商輅復官治政
成化三年(1467年)二月,商輅被召至京城,憲宗命他以原職再入內閣。商輅上奏推辭,憲宗説:“先帝(英宗)已知你是冤枉的,你就不要推辭了。”商輅就職後,首先陳述八事,分別是:
- 勤學(勤奮學習)
- 納諫(採納諫言)
- 儲將(儲備將材)
- 防邊(防守邊疆)
- 省冗官(減省多餘官員)
- 設社倉(設置義倉)
- 尊崇(崇先聖號)
- 廣造士法(廣泛制定士法)
成化四年(1468年),彗星出現,給事中董旻、御史胡深等人彈劾不稱職的大臣,都涉及商輅。御史林誠攻擊商輅曾經參與更換太子,不適宜任用,憲宗不聽,商輅因此請求辭職。憲宗憤怒,命令在朝廷查問那些進言的人,想給以嚴厲譴責。商輅説:“臣曾經請求優待寬容進言的人,現在議論到臣反而責備他們,對公眾輿論又怎麼解釋呢。”憲宗非常高興,賜予董旻等手杖,並官復原職。不,久商輅進升為兵部尚書。很久以後,進官户部尚書。
[12]
《宋元通鑑綱目》編成後,改兼文淵閣大學士。
[13]
商輅立儲獻言
憲宗生母周太后(孝肅周皇后)名下的田户與百姓爭奪田地,憲宗想把百姓遷徙到塞外。商輅説:“天子以天下為家,哪裏用得着莊園。”事情於是得到平息。乾清宮大門發生火災,工部請求到四川、湖廣採集木材。商輅進言説應該稍微延緩一下,以保持警戒畏懼,皇帝聽從了他。
[16]
成化八年(1472年),太子朱祐極去世,憲宗因繼承人的事而憂慮。紀妃生有皇子(即後來的明孝宗朱祐樘),已經六歲,左右侍從畏懼萬貴妃,沒有人敢進言。直至成化十一年(1475年),才被報告給憲宗。憲宗非常高興,想向朝臣宣告,派遣中官到內閣告訴自己的意圖。商輅請求詔禮部擬定上報皇子的名字,於是朝臣相互祝賀,憲宗於是命令皇子出宮會見朝廷大臣。過了幾日,憲宗又御臨文華殿,皇子侍奉,召見商輅及眾內閣大臣。商輅叩首説:“陛下在位十年,未立太子,天下盼望已久了。應當立即立為太子,安定朝廷內外的人心。“憲宗點頭同意。同年十一月,皇子朱祐樘被立為皇太子。
[17]
當初,憲宗召見皇子留在宮中,而紀妃仍然居住在西內。商輅怕有其他禍患,又不好明説,與同僚上書説:“皇子聰明機靈,關係到太子的確立。委重任讓貴妃保護,她對太子的寵愛超過對自己的兒子。但朝廷外的人議論説皇子的母親因病另外居住,長時間不能相見。應當遷移到臨近的地方,使母子朝夕相處,而皇子任由貴妃撫育,國家就非常幸運了。”紀妃於是遷居至永壽宮。過了一個月,紀妃病重,商輅説:“紀妃如有不幸,葬禮應該優厚隆重。”並請求司禮監侍奉皇子,到紀妃住所探視,並製作葬服準備行李之用。憲宗都表示同意。
[18]
憲宗在宮殿的北面修建玉皇閣,命令宦官經辦,用於禮儀與郊祭,商輅等爭辯取消此事。由水氣而生的災害出現,商輅又上奏消除災禍的八件事,為番僧國師法王,不要濫賜印章;四方日常的貢奉之外,不要接受玩賞的物品;允許眾臣直言進諫;分別派遣刑部使者審查囚犯案卷,減少冤假錯案;停止不急需的修建項目;充實三邊軍隊的儲備;守衞沿邊的關隘;設置雲南巡撫。憲宗下發讚揚嘉獎的詔書獎勵他,採納了他的意見。
[20]
商輅身退名完
中官汪直監督西廠時,“數興大獄”。商輅率領同僚分條列出汪直的十一條罪狀,説:“陛下委託汪直聽訟斷獄,汪直又把韋英這類小人當做耳目。都自稱奉密旨,可以專斷刑殺,擅自作威作福,殘害虐待好人。陛下如果認為揭發壞事禁止擾亂,按法律不得不如此,那麼在前幾年,為何安定無事。況且曹欽的變亂,是由逯杲打探事情激發而成,可以作為鑑戒。自從汪直掌權,士大夫不安心於他們的職守,商人不安心於經商,老百姓不安心於生產,如不趕快除去,天下安危就不可知了。”憲宗怒道:“任用一個太監,怎麼竟危及到天下,是誰主使的這個奏摺?”命太監懷恩傳旨,責備十分嚴厲。商輅嚴肅地説:“朝廷大臣無大小之分,有罪都請下旨逮捕追問。汪直擅自抄沒三品以上京官。大同、宣府是邊城的要地,守備片刻不能缺,汪直一天拘捕數人。南京是祖宗的根本之地,留守大臣遭汪直擅自收捕。各位近臣侍奉在皇帝左右,汪直動輒更換。汪直不除去,天下怎能沒有安危?”閣臣萬安、劉珝、劉吉也在一起對答,依據大義,慷慨激昂,懷恩等屈服。商輅看着同僚道謝説:“諸公都為國家這樣做,我又有什麼擔心的呢。”正值九卿項忠等人也彈劾汪直,於是當日就罷免汪直在西廠的職務。汪直雖然不管理西廠事務,還是像原來那樣受到寵幸。他誣陷商輅曾收受指揮使楊曄的賄賂,想解脱自己的罪行。商輅自己並不甘心,而御史戴晉又頌揚汪直的功勞,請求恢復他在西廠的職務,商輅於是竭力請求致仕。憲宗同意,下詔加商輅為少保,賜命用驛車送他回去。
[22]
成化二十二年七月十八日(1486年8月17日),商輅居家十年後去世,享年七十三歲。憲宗深加悼惜,輟朝一日,追贈特進榮祿大夫、太傅,諡號“文毅”。又四次派官員諭祭,命有司為其營造墳墓。
[2]
[24]
商輅主要影響
商輅為人剛正不阿,寬厚有容,為成化年間正直閣臣的傑出代表之一。時人稱“我朝賢佐,商公第一”。他在郕王朱祁鈺監國時便入內閣參預機務。奪門之變後被削籍除名。明憲宗時再度入閣,漸升為內閣首輔。孝莊錢皇后去世後,商輅與同僚彭時等據理力爭,最終使其得以袝葬裕陵。
商輅歷史評價
尹直:惟公丰儀山立,襟度淵澄,詞氣温徐。平居敬慎不懈,接人恭遜。早擅三元,旋登內閣。以經濟為己任,以薦賢為己首務,間論古今治亂,事機得失賢否。亹亹不倦,文牘盈案,裁決如流。中遭誣間,夷然不校。權奸既敗,事白復起,倚毘益切,建白良多,雖一時僉壬傾之,舉無能為。卒之身退名完,德業着於當時,風聲聳於後世。視古名相碩輔,如勃之厚重、崇之應變、旦之沉靜,亦何忝哉。(《少保商文毅公墓誌銘》)
[35]
廖道南:①予以閼逢敦犠,發練浦,泛清溪,艤棹桐江,眺望文毅之廬,萬峯迴合,千巖蜿蜒,意其為間氣所鍾也。及讀國史,乃見其諸疏侃侃有大節。於乎!宋之王旦、王曾、宋庠俱以三魁致位宰輔,若文毅者,視古先哲何如耶?②三魁華名,士林所稱。三孤崇秩,官箴所評。德不孚名,奚名之榮。勳不孚秩,奚秩之尊。允也文毅,大節崢嶸。龍山岋嶫,桐江渟瀠。誰其薦之,明德惟馨。(《殿閣詞林記》卷二)
[35]
明代學者張元忭:輅體貌修偉,風神雅秀。文章典實,不事華藻。為人平粹簡重,寬厚有容。登第甫六年,即入內閣,預機務,儕輩多有異議,而輅處之自如。尤與錢溥不相能,溥至為禿婦傳譏之,亦不與之較。其再起也,黎淳以景泰中易儲事專歸咎於輅,上章攻之,輅待之無異平時。君子謂其有大臣之量雲。(《館閣漫錄》卷六)
[33]
屠隆:商文毅輅、彭文憲時、劉文靖健(劉健)、謝文正遷(謝遷)、楊文懿守陳(楊守陳)、王文恪鏊(王鏊)、吳文定寬(吳寬),風骨峻整,德器淵涵。才不露鋒穎,功不計歲月。外示凝然,中懷凜然。招之不來,麾之不去,有古大臣之風焉。所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矣。(《屠隆集·鴻苞卷·十一》)
[39]
張廷玉:①彭時、商輅侃侃守義,盡忠獻納,粹然一出於正。其於慈懿典禮,非所謂善成君德者歟?輅科名與宋王曾、宋庠埒,德望亦無愧焉。
[27]
②有明賢宰輔,自三楊外,前有彭(時)、商(輅),後稱劉(健)、謝(遷)。
[1]
商輅主要作品
商輅善書法,但傳世墨跡甚少。著有《商文毅疏稿略》《商文毅公集》《蔗山筆塵》,並纂有《續宋元資治通鑑綱目》27卷。
商輅軼事典故
商輅對對聯
商輅13歲時和先生對句。私塾先生出上聯:
嶺上古松,仰着龍頭望月。
商輅瞥見窗外園景,靈機一動,隨即吟下聯:
園中新竹,鑽出鳳尾朝天。
商輅勤奮用功
商輅和而有執
大臣錢溥曾經因未能升遷官職,作《禿婦傳》來譏諷商輅;高瑤請求恢復朱祁鈺的王位,黎淳上疏駁斥,極力詆譭商輅。商輅都不與他們計較,對他們還是像平常那樣。萬貴妃看重商輅的名望,拿出父親的畫像,囑託他寫讚語,贈送的金錢禮物非常豐厚。商輅竭力推辭,使者告訴他貴妃的意圖。商輅説:“不是皇帝的命令,不敢接受。”貴妃不高興了,商輅最終也不顧及。他平和而有操守就像這樣。
[29]
商輅不敢妄殺
商輅致仕後,劉吉前去探望。劉吉見他子孫眾多,感嘆説:“我與您共事多年,未曾見您筆下妄殺一人,上天回報您如此禮厚,實是應該的。”商輅謙遜説:“只是不敢讓朝廷妄殺一人而已。”
[30]
商輅尋穴下葬
怎麼把商家官位一代代傳下去,為此商輅絞盡腦汁,他想到了風水,於是到徽州尋訪到了一位很有名望的風水先生,供在家裏,到處尋訪龍穴。因為商氏家族定居淳安已有十二世之久,幾十裏範圍內所有的風水佳地都有了祖塚,商輅就帶着家人和風水先生登上了淳安與壽昌交界的千里崗,沿崗而上,一路欣賞美景,一路察看風水,一直走到綠荷塘最高處的山脊。風水先生往綠荷塘一側一指,對商輅説,真龍千里迢迢發跡數百里到此結為一穴,此龍穴像一朵盛開的荷花,此地便是荷花穴。穴前峯巒矗立,疊嶂層層,重水環抱。這裏集山川之靈秀,匯天地之精華,若商大人百年之後葬於此地,必有精英造化。
商輅一行便順崗而下,來到荷花穴中,仔細查看,覺得此地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確是不錯的風水佳地。於是就來到綠荷塘底左側洪佳山村小住,託人將這塊墓地買了下來,做了一個大墓,共有七個墓室,外道有碑坊聳立,兩旁有石獅守候。商輅為官正直,在朝中得罪了不少人,怕死後有人毀墓,像這樣的墓,他一共做了十二座,據説在壽昌縣境內就有三座。
商輅七十三歲壽終正寢,其兒良輔按生前囑託,用十二副棺材在商氏祠堂一字排開。出殯前將抬棺材的人的服飾換成一色,把十二副棺材抬起來轉了幾圈後才分別抬往各個墓地。商輅有個大女兒非常聰明,很有心機,她在商輅入殮的時候,在棺材蓋上插入了一支繡花針,所以她知道父親真正葬在綠荷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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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輅人際關係
兒子:商良臣,成化初年進士,任翰林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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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輅後世紀念
商輅死後,葬祭悉從令典,逝後第二年(1487年)二月初十,宰輔萬安受憲宗派遣,抵達淳安縣文源芝山村商府祭奠;六月十六日,墓穴下葬。之後有人稱葬於浙江省建德市壽昌鎮綠荷塘三元塢,待考證。
明正統十三年(1448)嚴州知府黃澍以郡人商輅鄉試、會試、廷試俱登首選,在府前正街宣威橋上建三元牌坊,以表彰之。
[37]
民國八年(1919年)編纂的《建德縣誌》卷六記載:“三一寺,在舊府城隍廟西落元裏,以商文毅曾生於此故名,舊為三官廟。”後人為紀念商輅,改三官廟為落元裏。
因為商輅的豐功偉績,明憲宗下旨在商輅家鄉所在地嚴州府城建立“三元”石牌坊, 以之旌表。因商輅功名赫赫,在浙江建有三處“三元坊”,一處即在嚴州府治梅城, 人們叫“落元裏”, 也就是如今梅城水門路附近叫“梨園”的地方。一處在杭州,即商輅參加鄉試時居住過的凌椒巷巷口,後將巷子改稱三元坊巷。還有一處在商輅故鄉淳安縣,牌名“三元宰相”。其實,在省外,尚有兩處三元坊:一處是在北京,為成化十四年(1478年)建;一處是在江蘇武進, 也是旌表商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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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輅史料索引
《彭文憲公筆記》
[32]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
[27]
商輅藝術形象
《商輅三元記》(又名《斷機記》)是明代中期以來劇壇上長期上演的一部劇作,劇敍商輅之父商霖在拜望岳丈時,見到了未婚妻秦雪梅,回家後一病不起。父母情急之下,命家中養女愛玉許身於商霖作為妾室,不意商霖終因相思成疾,命喪黃泉。秦雪梅前來弔孝,得知愛玉懷有身孕,決意留在商家。她含辛茹苦奉養公婆,督責商輅刻苦攻讀,最終商輅連中三元,榮耀一門。在現代地方戲中,這個劇目的名稱基本都叫《秦雪梅》《秦雪梅教子》。
[43]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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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卷一百八十一·列傳第六十九》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7-11-14]
- 2. 《少保商文毅公墓誌銘》:抵家十載始卒,丙午七月十八日也,距生永樂甲午二月二十五日,壽七十有三。訃聞,深見悼惜,贈特進榮祿大夫、太傅,諡文毅,遣官諭祭者四,命有司營塟如制。
- 3.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商輅,字弘載,淳安人。舉鄉試第一。正統十年,會試、殿試皆第一。終明之世,三試第一者,輅一人而已。
- 4.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除修撰,尋與劉儼等十人進學東閣。輅丰姿瑰偉,帝親簡為展書官。
- 5.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郕王監國,以陳循、高谷薦入內閣,參機務。徐珵倡南遷議,輅力沮之。其冬,進侍讀。景泰元年遣迎上皇於居庸,進學士。
- 6.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三年,錦衣指揮盧忠令校尉上變,告上皇與少監阮浪、內使王瑤圖復位。帝震怒,捕二人下詔獄,窮治之。忠筮於術者同寅,寅以大義折之,且曰:“此大凶兆,死不足贖。”忠懼,佯狂以冀免。輅及中官王誠言於帝曰:“忠病風,無足信,不宜聽妄言,傷大倫。”帝意少解。乃並下忠獄,坐以他罪,降為事官立功。殺瑤,錮浪於獄,事得不竟。
- 7.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太子既易,進兵部左侍郎,兼左春坊大學士如故,賜第南薰裏。
- 8.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塞上腴田率為勢豪侵據,輅請核還之軍。開封、鳳陽諸府饑民流濟寧、臨清間,為有司驅逐。輅憂其為變,請招墾畿內八府閒田,給糧種,民皆有所歸。鍾同、章綸下獄,輅力救得無死。
- 9.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寰宇通志》成,加兼太常卿。
- 10.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景帝不豫,羣臣請建東宮,不許。將繼奏,輅援筆曰:“陛下宣宗章皇帝之子,當立章皇帝子孫。”聞者感動。以日暮,奏未入,而是夜石亨輩已迎覆上皇。明日,王文、于謙等被收,召輅與高谷入便殿,温旨諭之,命草復位詔。亨密語輅,赦文毋別具條款。輅曰:“舊制也,不敢易。”亨輩不悦,諷言官劾輅朋奸,下之獄。輅上書自訴《復儲疏》在禮部,可覆驗,不省。中官興安稍解之,帝愈怒。安曰:“曏者此輩創議南遷,不審置陛下何地。”帝意漸釋,乃斥為民。然帝每獨念“輅,朕所取士,嘗與姚夔侍東宮”,不忍棄之。以忌者,竟不復用。
- 11.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成化三年二月召至京,命以故官入閣。輅疏辭,帝曰:“先帝已知卿枉,其勿辭。”首陳勤學、納諫、儲將、防邊、省冗官、設社倉、崇先聖號、廣造士法凡八事。帝嘉納之。其言納諫也,請召復元年以後建言被斥者。於是羅倫、孔公恂等悉復官。
- 12.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明年,彗星見,給事中董旻、御史胡深等劾不職大臣,並及輅。御史林誠詆輅曾與易儲,不宜用,帝不聽。輅因求罷。帝怒,命廷鞫諸言者,欲加重譴。輅曰:“臣嘗請優容言者,今論臣反責之,如公論何?”帝悦,旻等各予杖復職。尋進兵部尚書。久之,進户部。
- 13.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宋元通鑑綱目》成,改兼文淵閣大學士。
- 14.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皇太子立,加太子少保,進吏部尚書。
- 15. 商輅半身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十年刻本《古聖賢像傳略》。
- 16.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仁壽太后莊户與民爭田,帝欲徙民塞外。輅曰:“天子以天下為家,安用皇莊為?”事遂寢。乾清宮門災,工部請採木川、湖。輅言宜少緩,以存警畏,從之。
- 17.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悼恭太子薨,帝以繼嗣為憂。紀妃生皇子,六歲矣,左右畏萬貴妃(萬貞兒),莫敢言。久之,乃聞於帝。帝大喜,欲宣示外廷,遣中官至內閣諭意。輅請敕禮部擬上皇子名,於是廷臣相率稱賀。帝即命皇子出見廷臣。越數日,帝復御文華殿,皇子侍,召見輅及諸閣臣。輅頓首曰:“陛下踐祚十年,儲副未立,天下引領望久矣。當即立為皇太子,安中外心。”帝頷之。是冬,遂立皇子為皇太子。
- 18.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初,帝召見皇子留宮中,而紀妃(紀淑妃)仍居西內(西苑)。輅恐有他患,難顯言,偕同官上疏曰:“皇子聰明岐嶷,國本攸系。重以貴妃保護,恩逾己出。但外議謂皇子母因病別居,久不得見。宜移就近所,俾母子朝夕相接,而皇子仍藉撫育於貴妃,宗社幸甚。”由是紀妃遷永壽宮。逾月,妃病篤。輅請曰:“如有不諱,禮宜從厚。”且請命司禮監奉皇子,過妃宮問視,及制衰服行禮。帝皆是之。
- 19.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帝將復郕王位號,下廷議。輅極言王有社稷功,位號當復,帝意遂決。
- 20.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帝建玉皇閣於宮北,命內臣執事,禮與郊祀等,輅等爭罷之。黑眚見,疏弭災八事,曰:番僧國師法王,毋濫賜印章;四方常貢外,勿受玩好;許諸臣直言;分遣部使慮囚,省冤獄;停不急營造,實三邊軍儲;守沿邊關隘;設雲南巡撫。帝優詔褒納。
- 21.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十三年進謹身殿大學士。
- 22.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中官汪直之督西廠也,數興大獄。輅率同官條直十一罪,言:“陛下委聽斷於直,直又寄耳目於羣小如韋瑛輩。皆自言承密旨,得顓刑殺,擅作威福,賊虐善良。陛下若謂擿奸禁亂,法不得已,則前此數年,何以帖然無事?且曹欽之變,由逯杲刺事激成,可為懲鑑。自直用事,士大夫不安其職,商賈不安於途,庶民不安於業,若不亟去,天下安危未可知也。”帝愠曰:“用一內豎,何遽危天下,誰主此奏者?”命太監懷恩傳旨,詰責厲甚。輅正色曰:“朝臣無大小,有罪皆請旨逮問,直擅抄沒三品以上京官。大同、宣府,邊城要害,守備俄頃不可缺。直一日械數人。南京,祖宗根本地,留守大臣,直擅收捕。諸近侍在帝左右,直輒易置。直不去,天下安得無危?”萬安、劉珝、劉吉亦俱對,引義慷慨,恩等屈服。輅顧同列謝曰:“諸公皆為國如此,輅復何憂。”會九卿項忠等亦劾直,是日遂罷西廠。直雖不視廠事,寵幸如故。譖輅嘗納指揮楊曄賄,欲脱其罪。輅不自安,而御史戴縉復頌直功,請復西廠,輅遂力求去。詔加少保,賜敕馳傳歸。
- 23.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輅既去,士大夫益俯首事直,無敢與抗者矣。
- 24.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居十年卒,年七十三。贈太傅,諡文毅。
- 25. (清)查繼佐撰;倪志雲,劉天路點校.明書 罪惟錄 3:齊魯書社,2014.06:第1803頁
- 26. 《皇明經世文編·卷三百三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05-05]
- 27.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14]
- 28. (清)夏燮撰;王日根,李一平,李珽,李秉乾等校點.明通鑑 中:嶽麓書社,1999-08:第868頁
- 29.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錢溥嘗以不遷官,作《禿婦傳》以譏輅。高瑤請復景帝位號,黎淳疏駁,極詆輅。輅皆不為較,待之如平時。萬貴妃重輅名,出父像,屬為贊,遺金帛甚厚。輅力辭,使者告以妃意。輅曰:“非上命,不敢承也。”貴妃不悦,輅終不顧。其和而有執如此。
- 30.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及謝政,劉吉過之,見其子孫林立,嘆曰:“吉與公同事歷年,未嘗見公筆下妄殺一人,宜天之報公厚。”輅曰:“正不敢使朝廷妄殺一人耳。”
- 31.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子良臣,成化初進士,官翰林侍講。
- 32. 《彭文憲公筆記》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14]
- 33. 陳文新主編.明代科舉與文學編年 中: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09:第1102頁
- 34. 商輅墓的來歷——綠荷塘楠木林的傳説(二) .建德新聞網[引用日期2022-09-01]
- 35. 郭皓政,甘宏偉編著.明代狀元史料彙編 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15.12:第362-364頁
- 36. 永志強編著.宦海趣聯 明朝首輔大臣的對聯故事:羣言出版社,2007.11:第104-105頁
- 37. 商輅與落元裏 .今日建德[引用日期2023-04-02]
- 38. 郭皓政,甘宏偉編著.明代狀元史料彙編 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08:第366-3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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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商輅 .故宮博物院[引用日期2023-06-08]
- 41. 商輅畫像,取自明人繪《贈太子太傅前賜進士三元及第吏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諡文毅商公遺像》,哈佛藝術博物館藏
- 42. 從家譜探尋商輅與建德李家的淵源 .今日建德[引用日期2023-07-04]
- 43. 劉曉珍.《商輅三元記》本事與作者考述[J].浙江傳媒學院學報, 2015, 22(2):106-111.
- 44. 方韋編著.嚴州史話: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12:第160頁
- 45. 王恩俊著.復社與明末清初政治學術流變:遼寧人民出版社,2013.11:第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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