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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税

鎖定
商税 :中國古代對商人販賣商品及其他商業行為所徵收之税。商税起源於(公元前11世紀~前771年)。
中文名
商税
詞    目
商税
拼    音
shāngshuì
起    源
西周

目錄

商税簡介

商税 中國古代對商人販賣商品及其他商業行為所徵收之税。商税起源於(公元前11世紀~前771年)。當時失去政權後的商朝遺民,多從事販運、買賣商品的行業,俗稱商人。對其徵收的税主要有關市税和山澤税等。市税又分 級布、總布、質布。罰布、廛布。山澤税是對礦產品、獸皮、齒、角、羽翮、魚、鹽等物徵税。後歷代均徵收關市及山澤税(或專賣)。宋初設商税務院徵收商税,並頒佈《商税則例》張榜於商税務、場門前,令來往客商依法納税。徵税環節,分過税和住税。凡行商行銷貨物,每千錢課税二十,叫過税;凡城市商人(坐商)銷售貨物,每千錢課税三十。元初,商税無定製,太宗時,始定諸路課税。元代商税又有常課和額外課之分,前者系山澤出產的金、銀、銅、鐵等產品;後者指各地苛雜。明代商税,設税課司、局管理,全國有三百六十餘處。中期以後,各地私設税場,同利損民,税制弊壞。清 田蘭芳《明河南參政袁公墓誌銘》:“崇楨十五年(1642年),命(袁可立子袁樞)榷滸墅關商税,隨職各著勞效。”

商税最早出現

據《周禮》記載,從周公時期國家開始徵收商税。在這時期,個人經商已經有了一定規模,商人贏利日漸豐富,統治者出於國家開支不斷增大和揮霍享受的需要,開始通過徵税來增加收入。當時市上設有專門主管收税的廛(chan二聲)人。税種有5種:絘(ci一聲)布、總布、質布、罰布、廛布。其中絘布是對市場上店鋪徵收的佔地税;總布是對無房屋而佔地的商行所徵收的地皮税;質布是對買賣間貿易券契使用不但徵收的罰款;罰布是對違反市場禁令的商人徵收的罰款;廛布是對借用邸舍(倉庫)或場地存放貨物而徵的税。這些税收都收取銅鑄幣。遇到災荒和瘟疫,商税則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