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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保護

鎖定
商標權保護是品牌保護中的重要內容之一,指的是對品牌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即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進行保護。品牌保護最重要的武器是法律,品牌保護的核心是商標權保護,即對商標專用權(已經過註冊)的法律保護。品牌保護的範圍要大於商標權保護範圍。企業對其品牌的自我保護,既有商標權保護的內容,也有非商標權保護的內容。
中文名
商標權保護
外文名
Trademark Protection
性    質
經濟學名詞
適    用
企業

商標權保護保護範圍

我國《商標法》以註冊商標的專用權為保護對象。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這是區別和判斷侵權與否的一條重要界限。
“核准註冊的商標”是指經商標局註冊的可視性標誌。“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經商標局核准在案的具體商品。註冊商標所有人無權任意改變商標的組成要素,也無權任意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對於不涉及商標權保護範圍的使用行為,則不作為侵權行為追究。

商標權保護保護期限

商標權保護的期限是指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期限。我國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可以續展;商標權的續展是指通過一定程序,延續原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使商標註冊人繼續保持其註冊商標的專用權。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