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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票據發行

鎖定
商業票據發行是指企業在金融市場上按貼現方式發行商業票據以籌集資金的行為
中文名
商業票據發行
外文名
Commercial paper issue

目錄

商業票據發行主要形式

商業票據發行主要有:
(1)委託經紀人發行,又稱經紀人市場,在經紀人市場,發行商業票據的大中型公司委託經紀人,將商業票據出售給投資者,並支付給經紀人一定的佣金。
(2)發行公司直接發行,即不通過經紀人,而由發行公司將商業票據出售給庫存現金富餘的大公司,該市場發行量佔總發行量60%~80%。
債務人發行的商業票據,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 (1)標明“期票”字樣;
  • (2)無條件支付的承諾;
  • (3)確定的金額;
  • (4)收款人名稱;
  • (5)出票日期;
  • (6)付款日期;
  • (7)出票人簽章。

商業票據發行要素

發行商業票據,通常並無法律規定的準則和程序,僅依據發行需要和商業慣例進行操作。一般要考慮以下幾個要素:
(1)發行成本。對各種借款方式進行成本比較,確定是否採取發行商業票據籌資。
(2)發行數量。一般來講,公司發行商業票據是為了籌集所需短期資金,用於短期臨時性的週轉需要。其發行數量主要取決於資金需要量和市場需求量。
(3)發行方式。主要分為直接發行和交易商發行。直接發行商業票據者須為資信卓著的大公司,而且其發行數量巨大,發行次數頻繁。交易商發行是通過商業票據交易商的發行,對發行來説較簡便,但費用高。選擇何種發行方式,通常由公司本身資信及經營需要決定。
(4)發行時機。發行商業票據往往與其資金使用計劃相銜接,發行過早,籌到的資金不能立即使用,就會增加利息負擔;發行時間過晚,需用資金時又無法使用,從而影響生產週轉。
(5)發行承銷機構。直接發行由大公司附設的金融公司發行,交易商發行則需選擇好承銷機構,便於順利發行籌足資金。通常應選擇那些資力雄厚、社會信譽高,又與發行公司有密切合作關係的交易商作為代理發行人。
(6)發行條件。主要包括貼現率、發行價格、發行期限、兑付和手續費。貼現率主要根據發行人的資信等級、市場資金供求情況、發行期限等因素確定,通常應參考當時中央銀行貼現率、國庫券及大額可轉讓存單利率、商業銀行優惠放款利率、同業拆放利率等。發行期限視籌資需要及發行方式而確定。直接發行的商業票據期限可由投資者指定票據期限。
(7)到期償付能力測算。通常由評級機構和自身兩方面測算組成。與測算中長期償債能力不同,商業票據的償付通常從流轉資金中償付,需要比較精確的計算。
(8)評級。雖然作為短期票據,法律並未規定必須通過評級程序,但是未經評級的商業票據發行較為困難,特別是那些資信不為投資者廣泛瞭解者發行的商業票據是無人問津的。一般是由發行人或委託代理發行的交易商向信用評級機構申請評級,並提供必要的財務資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