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商業信用保證保險

鎖定
商業信用保證保險是指承保買賣、租賃等合同的一方,因另一方的違約行為,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中文名
商業信用保證保險
外文名
Commercial credit guarantee insurance
對    象
指承保買賣、租賃等合同的一方
保險原因
受到的經濟損失
類型
一、賣方信貸保險
賣方以延期付款形式銷售商品,從商品交付時開始到賣方收到商品貨款時止,在這期間賣方從銀行借款以應付收到貨款前的資金需要。保險人可以為賣方信貸提供信用保險(賣方信貸保險),承保買方無力償付貨款或逾期不付款的風險。
二、買方信貸保險
賣方採取即期付款銷售商品,買方從銀行借款以支付合同中規定的商品貨款。保險人為買方信貸提供信用保證(買方信貸保險),為銀行貸款能按時償還提供擔保。
三、住宅抵押貸款償還保證保險
承保抵押權人貸款給住宅抵押人,因抵押人無力償還貸款,致使抵押權人依法拍賣或處理所抵押住宅,其所得金額不足以抵補貸款而遭受的損失。保險人對這一損失差額負賠;償責任,但以保險金額為限。在住宅抵押貸款償還保證保險中,住宅為抵押品,按其造價的若干成貸款(最高不超過八成)。貸款人或抵押權人為權利人,借款人或抵押人為被保證人,貸款償還保證人為保險入。住宅抵押貸款償還保證保險是被保證人向保險人投保自己信用的保證保險(若是貸款人或抵押權人向保險人投保則屬於信用保險)。保險期限為1年,期滿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