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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課税

鎖定
商品課税是指對生產、消費的商品或提供的勞務所課的税。這裏所説的商品,既包括有形商品,如食品、服裝、住宅等,也包括無形商品,如專利、技術等;既包括資本性商品--生產資料,也包括消費品--生活資料;既包括本國商品,也包括從外國進口的商品。勞務,通常只包括經營者提供的勞務,如賓館向客人提供的食宿服務等,不包括被僱傭者提供的勞務,如公司職員受僱之後為本公司提供的勞務等,也不包括自我提供的勞務,如家務勞動等。
中文名
商品課税
含    義
指對生產、消費的商品或提供
分    類
商品課税的範圍可寬可窄
特    性
歷史上是各國取得財政收入的主要

商品課税基本介紹

從商品本身言,商品是社會產品流通過程中的實物形式,區分為生產資料與消費資料兩大類。在消費資料中,有食、衣等必需品,日用消費品與奢侈品以及某些勞務。從商品運動的過程言,商品從原料到成品,要經過產製、批發和零售等過程,才能進入消費者之手。其中經過的階段或交易的次數,有多有少,還常複雜多變。同一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出廠後,有的用作生產資料,有的用作消費資料;不同企業生產的不同產品進入市場後,也可能彼此結合,相互為用。如此等等,商品的流通過程很複雜。不論商品的種類多少,也不論商品流通轉手次數多少,商品課税的一個共同點,是必須有一個課徵環節。從這一意義説,商品課税也可稱為流通税
商品課税的環節一般是商品實現銷售的環節。實現銷售,是指商品和勞務的提供者將商品、勞務轉讓給購買者並取得相應的收入。在特定的條件下,某些行為也可以被視為銷售行為。例如,按照我國税法的規定,企業將自產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企業的,視同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税。税法中之所以要作出此類規定,是為了防止某些納税人以未發生銷售行為為由逃避商品勞務課税。
商品課税的計税依據一般是商品的流轉額。但是,其計税依據可以少於全部流轉額,從課税技術、税收負擔、徵收管理角度言,計税依據可以少於全部流轉額。例如增值税,它是就流轉額中的增值額徵税的。
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勞動價值論,從總體上來説,商品課税的來源是社會總產品價值C+V+M中的M部分,即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
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按照價值規律,由於市場機制的作用,各種商品、勞務的價格與價值時有偏差,價格高於價值或者低於價值的情況都有可能發生。即便在價格與價值完全相等的情況下,由於種種原因,價值中的各個組成部分也有可能發生變化(其中包括税負向前轉嫁)。所以,發生税負轉嫁是商品生產、流通中的正常現象。每個為銷售商品、勞務而納税的人,並不一定就是其銷售的商品、勞務的負税人。換言之,商品勞務課税的來源,可能是生產、經營者創造的價值,也可能是由購買者負擔的,還有可能是由買賣雙方共同負擔的。
商品課税的基本特徵是税負可以轉嫁,因此商品課税劃分為間接税
商品課税起源甚早,在歷史上曾充當各國的主要財政收入,至今仍有其重要地位,在發展中國家,重要性更為顯著。
商品課税的税種較多,主要有國內產品税銷售税消費税增值税關税等税種。

商品課税分類

第一,商品課税的範圍可寬可窄。因為一個廣闊的課税範圍比一個狹窄的課税範圍能用較低的機會成本產生相同的收入,因而,最廣闊的税基應該包括最終銷售的消費商品和資本商品,對這些項目課徵商品税,在效率方面大致相當於對所得徵收的比例所得税或對增值徵收的增值税。不過,一般做法是把資本商品排除在商品税之外。
第二,商品課税可以是單一階段徵收,也可以是多種階段徵收。如在美國只採用單一階段的銷售税,在其他一些國家則普遍採用多重階段銷售税。有一時期,營業税或稱週轉税在西歐十分流行。由於營業税是對產品每個階段的總銷售額或總交易額徵税,故只要用一個比較低的税率就能帶來大量的財政收入。從政治觀點説來,這是一個富有吸引力的特點。但是,由於它是對全部交易額課税,對於那些需要經過許多階段才能達到消費者手中的產品特別不利,而且它有礙於專業化生產的發展,因而從20世紀50年代由法國率先用增值税來取代營業税,60年代後許多歐洲國家紛紛仿行,現在增值税已經遍及世界各大洲,開徵增值税的國家已超過100多個。
第三,商品課税可以採用從量計税也可以採用從價計税。如果商品課税是按每個單位來課徵,即每個生產單位和銷售單位的税額是相同的,則這種税的總收入直接與銷售量和生產量相關;如果按照價值總額課徵一定的百分比,則這種税的總收入直接隨着零售價值量的變化而變化。
商品課税類型的確定與選擇是一個重要的現實問題。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已經形成了各自的商品課税形式。但一個值得注意的共同點是,各發達國家都以消費品為課税基礎。如美國各州的一般零售銷售税。但也不是所有消費品都課税,有許多商品是免税商品,如食品、藥品等商品。歐洲國家的國內產品税,都是選擇若干消費品為課税對象。發展中國家課税商品的範圍要大得多,有的國家幾乎包括所有的商品。課税環節的選擇,發展中國家則一般還包括生產、批發環節,發達國家以零售階段居多。
我國對商品的課税,也是有選擇的商品税。雖然增值税的應税商品範圍較大,但有較多的免税商品消費税則只選擇11類商品課徵。營業税也只有9個税目關税也有許多免税規定。

商品課税特性

商品課税在歷史上是各國取得財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它和財產税所得税共同構成當代税收的三大體系。與財產税、所得税相比,商品課税具有以下幾方面特性。

商品課税課税對象廣泛

商品和勞務是社會最基本的活動,也是最廣泛的課税對象。和財產税、所得税相比,商品税的課税對象最為廣泛,因而易於政府取得財政收入。

商品課税以流轉額為課税基礎

與所得税相比,商品課税徵於產品交易的賣方,即企業單位的毛收入或增值額;而所得税則課徵於生產要素交易的賣方,即個人家庭部門的純所得。所以商品課税是以商品價值流轉額為課税基礎,而不是以淨所得為基礎。
最重要的區別是:所得課税對人税,而商品課税是對物税。所得税要給予納税人以個人情況的寬免和扣除,並可適用累進税率;商品税則不考慮個人情況,並適用比例税率

商品課税課税環節較多

商品課税的課徵環節,從商品流通過程來看,商品從原材料到產成品,要經過產製、批發和零售等環節,才能進入消費者手中。其中經過的階段和交易的次數有多有少,還經常分合多變。正因為商品流通存在着階段性,因而課税的環節(階段)不同,税收收入和對商品生產及流通的作用就不同。

商品課税重複課税的存在

正因為商品課税存在着課徵環節問題,故要在兩個環節以上課徵,或每一商品未進入最終消費品市場而繼續流通,經過課税環節就要納税,因而形成重複課税。重複課税是商品課税的一大特性。

商品課税税負可以轉嫁

由於商品課税是在商品流通中進行的納税人很可能通過提高商品價格,轉嫁給消費者;或壓低收購價格而轉嫁給生產者等等,而使税款轉嫁給他人。

商品課税商品税屬於對物税

所得税和財產税屬於對人税商品税則屬於對物税。因而商品税可以發揮對物税的一切功能來為國家政治和社會經濟服務。

商品課税功能

具體説來,商品課税的功能主要有:
1.收入及時可靠。由於商品課税範圍廣,而且只要生產經營者有銷售(或營業)收入就要納税,故可使國家能均衡、及時、可靠地取得財政收入。而且商品税一般採用從價計徵税基廣,只要納税人發生了應税生產經營行為,取得了商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不論其成本高低與利潤的盈虧,國家均能取得税金,從而保證了税收收入的及時性和可靠性。
2.負擔普遍。商品課税雖不能按能力課税,但社會各階層、貧富老幼,只要消費,就有税負,符合税收普遍負擔原則。
3.貫徹國家產業政策,促進經濟穩定增長。通過對不同商品、不同行業設計不同税率,有利於調節生產、交換、分配,正確引導消費;對同一產品、同一行業,實行同等税負的政策,有利於在平等的基礎上開展競爭,鼓勵先進,鞭策後進,限制盲目生產、盲目發展;通過減税免税退税等優惠激勵措施,有利於體現國家對某些商品、行業、企業或地區實行優惠的扶持激勵政策,引導投資。這些都能促進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穩定增長。
4.有利於調節消費,鼓勵儲蓄。家庭、個人收入的支出不外乎消費和儲蓄,用於消費方面的多,用於儲蓄方面的必然減少:反之,用於消費方面的減少,用於儲蓄方面的就必然增加。商品税是價格的組成部分,通常使商品價格增高,人民購買消費品就要多付錢。故一般來説,物價提高,消費減少,尤其是對那些有害於人民健康和社會利益的消費品,如煙酒或易污染的產品、設施,施以高税率,既可增加財政收入,又可調節消費,抑制奢侈之風,增加儲蓄。
5.徵收容易,管理方便,節省費用。商品税一般採用從價計徵從量計徵,比財產税和所得税計算手續簡單,易於徵收。同時只向為數較少的企業廠商徵收而不是向為數較多的個人徵收,管理方便,課税容易,因而可節省税務費用。
6.納税人不感覺痛苦。商品税額均在物品價格之中,負擔在不知不覺中,而且每次為數很少,沒有強烈的犧牲感受,對徵税的抵抗力較弱。
商品課税由不同的税種組成,各税種都有其獨特的功能。這在後面的具體税種中討論。

商品課税缺陷

商品税的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商品課税不符合納税能力原則

納税人的所得未必與其消費成正比。比如一個家庭人口多,而勞力少,勞動收入和其他收入一般,則較人口少收入多的家庭來説,在兩者的人均消費水平一樣的情況下,前者消費要大於後者,而税收負擔也大於後者。

商品課税違反税負公平原則

社會財富分配不均和所得高低懸殊的條件下,商品課税不區別納税人的經濟狀況負擔能力,一律按消費量的多寡承擔税負,造成税收具有明顯的累退性,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則。商品課税在負擔上的累退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商品課税一般採用比例税率。直觀地看,對一般消費品課税,消費數量大者税負亦大,消費數量少者税負亦少,這似乎符合公平課税的原則。但是,進一步分析,個人消費品的數量多寡與個人收入並不是成比例的。例如,個人收入高於他人數倍、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個人,其消費品支出絕不可能比他人多數倍、數十倍、數百倍。在這種邊際消費傾向遞減的情況下商品課税就具有累退性,收入愈少,消費性開支佔其收入的比重愈大,税負就相對愈重,導致事實上的税負不公。其次,對全部消費品都課税時,由於需求彈性大小不同,課税所引起的提價速度也不同,往往是生活必需品最快,日用品次之,奢侈品最慢。因此,商品課税的税負將更多地落在廣大低收入者的身上。再次,任何國家的富有階級和階層的人數總是少數,相對貧窮的階級和階層總是多數。就總體而言,商品課税的税負必然主要由居多數的相對貧窮的階級和階層負擔。

商品課税可能影響生產發展

商品税課徵要轉嫁,有賴於提高出售價格,價格提高,對商品的銷售數量有相當大的影響,有時甚至無法將税負加入貨價。同時,税款的繳納,一般是由生產者墊付,即使能夠順利轉嫁,也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收回,影響生產資金週轉,妨礙生產的發展。

商品課税容易引起價格上漲、減少商品供給

市場經濟條件下,如果對所有商品普遍課税,首先會使資本品價格提高,資本品生產者墊支的資金增加,成本上升。此時,生產者如果仍然保持價格不變,也將會蒙受損失。因此,只有提高商品價格,才能將税負轉嫁出去。而商品價格的上漲,又必然會導致銷售數量的下降,最終會減少商品供給。

商品課税存在重複課税

商品課税除增值税外,一般都存在重複課税,這不但使税負不公,而且影響社會經濟結構的優化,特別是影響專業化協作生產的開展,從而不利於經濟的發展。

商品課税可能影響人民生活

商品課税的主要特徵之一是税負轉嫁,生產者利用這一特徵,將税負最大可能地轉嫁於廣大勞動羣眾身上,使之蒙受犧牲。同時,人民為減輕因課税而加重的負擔,不得不節制消費,而消費的過分節制,會影響人民經濟福利的享受,使人民生活不能正常提高。

商品課税商品税缺乏彈性

如果提高商品課税税率,以期增加收入,但可能由於抑制了人民消費,社會消費量減少,而使税收減少。
商品課税自15世紀末葉以來,在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因遭到廣大人民的反對,其收入在財政收入中所佔比重日趨下降。其公平性在生活必需品等有免税規定之後,其違背公平原則的程度有所減輕。今天,在發達國家中,商品課税的作用已被重新認識,商品課税的主要税種已由傳統的全值税改為增值税。在發展中國家裏,商品課税仍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並且有很大的發展趨勢。因此,研究和改革商品税制,克服商品課税的缺陷,充分發揮商品課税的優點,是實行商品課税的國家要着重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