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商君列傳

鎖定
《商君列傳》是西漢史學家司馬遷創作的一篇文言文,收錄於《史記》中。商君,是衞國國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孫,他的祖先本來姓姬。公孫鞅年輕時就喜歡刑名法術之學,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做了中庶子。公叔痤知道他賢能,還沒來得及向魏王推薦。公叔痤死後不久,公孫鞅聽説秦孝公下令在全國尋訪有才能的人,要重整秦穆公時代的霸業,向東收復失地,他就西去秦國,依靠孝公的寵臣景監求見孝公。
作品名稱
商君列傳
作    者
司馬遷
創作年代
西漢
作品出處
《史記》
文學體裁
作品題材
紀傳體

商君列傳作品原文

卷六十八 商君列傳第八 [1] 
商君者,衞之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孫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座為中庶子。公叔痤知其賢,未及進。會座病,魏惠王親往問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諱,將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願王舉國而聽之。”王嘿然。王且去,痤屏人言曰:“王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痤召鞅謝曰:“今者王問可以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許我。我方先君後臣,因謂王即弗用鞅,當殺之。王許我。汝可疾去矣,且見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豈不悖哉!”
公叔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將修繆公之業,東復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衞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衞鞅。衞鞅曰:“吾説公以帝道,其志不開悟矣。”後五日,復求見鞅。鞅復見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罷而孝公復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説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請復見鞅。”鞅復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説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我知之矣。”
衞鞅復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歡甚也。”鞅曰:“吾説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彊國之術説君,君大説之耳。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
孝公既用衞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衞鞅曰:“疑行無名,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彊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孝公曰:“善。”甘龍曰:“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衞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杜摯曰:“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衞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衞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衞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説,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衞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於是以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為築冀闕宮庭於咸陽,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而集小鄉邑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税平。平鬥桶權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復犯約,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強,天子致胙於孝公,諸侯畢賀。
其明年,齊敗魏兵於馬陵,虜其太子申,殺將軍龐涓。其明年,衞鞅説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並秦,秦即並魏。何者?魏居領阨之西,都安邑,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東徙,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制諸侯,此帝王之業也。”孝公以為然,使衞鞅將而伐魏。魏使公子昂將而擊之。軍既相距,衞鞅遺魏將公子昂書曰:“吾始與公子驩,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為然。會盟已,飲,而衞鞅伏甲士而襲虜魏公子昂,因攻其軍,盡破之以歸秦。魏惠王兵數破於齊秦,國內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獻於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魏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衞鞅既破魏還,秦封之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明末汲古閣刻本《史記索隱》涉及《商君列傳》的部分 明末汲古閣刻本《史記索隱》涉及《商君列傳》的部分 [5]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趙良見商君。商君曰:“鞅之得見也,從孟蘭皋,今鞅請得交,可乎?”趙良曰:“僕弗敢願也。孔丘有言曰:‘推賢而戴者進,聚不肖而王者退。’僕不肖,故不敢受命。僕聞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貪名。’僕聽君之義,則恐僕貪位貪名也。故不敢聞命。”商君曰:“子不説吾治秦與?”趙良曰:“反聽之謂聰,內視之謂明,自勝之謂強。虞舜有言曰:‘自卑也尚矣。’君不若道虞舜之道,無為問僕矣。”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別,大築冀闕,營如魯衞矣。子觀我治秦也,孰與五羖大夫賢?”趙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武王諤諤以昌,殷紂墨墨以亡。君若不非武王乎,則僕請終日正言而無誅,可乎?”商君曰:“語有之矣,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夫子果肯終日正言,鞅之藥也。鞅將事子,子又何辭焉!”趙良曰:“夫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聞秦繆公之賢而願望見,行而無資,自粥於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繆公知之,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國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三置晉國之君,一救荊國之禍。發教封內,而巴人致貢;施德諸侯,而八戎來服。由余聞之,款關請見。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於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干戈,功名藏於府庫,德行施於後世。五羖大夫死,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舂者不相杵。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見秦王也,因嬖人景監以為主,非所以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為事,而大築冀闕,非所以為功也。刑黥太子之師傅,殘傷民以駿刑,是積怨畜禍也。教之化民也深於命,民之效上也捷於令。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為教也。君又南面而稱寡人,日繩秦之貴公子。詩曰:‘相鼠有體,人而無禮,人而無禮,何不遄死。’以詩觀之,非所以為壽也。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殺祝懽而黥公孫賈。詩曰:‘得人者興,失人者崩。’此數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車十數,從車載甲,多力而駢脅者為驂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車而趨。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君之危若朝露,尚將欲延年益壽乎?則何不歸十五都,灌園於鄙,勸秦王顯巖穴之士,養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將貪商於之富,寵秦國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秦國之所以收君者,豈其微哉?亡可翹足而待。”商君弗從。
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商君。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昂而破魏師,弗受。商君欲之他國。魏人曰:“商君,秦之賊。秦彊而賊入魏,弗歸,不可。”遂內秦。商君既復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滅商君之家。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説,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

商君列傳註釋譯文

商君列傳詞語註釋

商君者,衞之諸庶孽公子也①,名鞅,姓公孫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學②,事魏相公叔座為中庶子。公叔座知其賢,未及進③。會座病④,魏惠王親往問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諱⑤,將奈社稷何⑥?”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願王舉國而聽之。”王嘿然⑦。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座召鞅謝曰:“今者王問可以為相者,我言若⑧,王色不許我⑨。我方先君後臣,因謂王即弗用鞅,當殺之。王許我。汝可疾去矣⑩,且見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豈不悖哉?!”
①庶孽:旁支側出或妾生之子。
②刑名之學:戰國時以申不害為代表的法家一派。主張循名責實,以推行法治,強化上下關係。刑,通“形”。指形體或事實。名,指言論或主張。
③進:推薦、保舉。
④會:適逢,正趕上。
⑤有如不可諱:倘有不測。不可諱,亦作“不諱”。死亡的婉轉説法。諱,忌諱,隱瞞。
⑥這一句的意思是説國家怎麼辦呢?有託付何人的意思。社稷:國家政權的代稱。社,土地神。稷,穀神。以古代君主都祭祀社稷,故以代稱國家。
⑦嘿:同“默”。
⑧言:指推舉。若:你。⑨色:臉色,神情。⑩疾:快,迅速。?禽:同“擒”拘捕,捕捉。?悖:荒唐,糊塗。
公叔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將修繆公之業①,東復侵地②,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衞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衞鞅③。衞鞅曰:“吾説公以帝道④,其志不開悟矣。”後五日,復求見鞅⑤。鞅復見孝公,益愈⑥,然而未中旨⑦。罷而孝公復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説公以王道而未入也⑧。請復見鞅。”鞅復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説公以霸道⑨,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我知之矣。”衞鞅復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⑩。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歡甚也。”鞅曰:“吾説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強國之術説君,君大説之耳(13)。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14)。”
①繆公之業:指秦穆公修德行武,開拓疆土,爭霸諸侯的事業。詳見卷五《秦本紀》“孝公元年令”。繆,通“穆”。
②東復侵地:指原屬晉國河西地區晉獻公死去以後,流亡在外的晉公子夷吾為了爭奪君位“使人請秦,求入晉”,並表示“誠得立,請割晉之河西八城與秦”。及夷吾立為晉君,“背約不與河西城”。秦穆公十四年(前646),晉乘秦飢,興兵攻秦,結果晉惠公夷吾反被秦生擒,只好與秦盟,“獻其河西地”。後來“秦以往者數易君,君臣乖亂,故晉復強”,把原先割讓給秦國的河西之地,又重新奪回。見卷五《秦本紀》,參見卷三十九《晉世家》。
③讓:責備。
④説:規勸,勸説。帝道:相傳為堯舜等五帝治理國家的方法。
⑤這一句的意思是景監再向孝公請求召見公孫鞅。
⑥益愈:反覆前日之論,稍加修正。由帝道漸入王道。
⑦未中旨:未能與孝公的心意相合。
⑧王道:即三王之道。指夏商湯周文王周武王之道。
⑨霸道:即五霸之道。指以尊王攘夷為號召的齊桓、晉文之道。五霸,説法不一,一般認為是秦穆公、晉文公齊桓公宋襄公楚莊王。他們多憑藉武力威勢治理國家,開拓疆土。
⑩厀之前於席:身上跪在席子上向前膝行。厀,通“膝”。古人席地而坐,膝蓋挨着席子。?三代:指夏、商、週三個朝代。?邑邑:同“悒悒”。鬱悶不樂。
(13)説:同“悦”。愉快,喜悦。(14)比德:比量德行。
孝公既用衞鞅①,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衞鞅曰:“疑行無名②,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③;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④。愚者暗於成事⑤,知者見於未萌⑥。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⑦。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⑧;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孝公曰:“善。”甘龍曰:“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⑨,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⑩,吏習而民安之。”衞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13);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14)。”杜摯曰:“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15)。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衞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16)。”孝公曰:“善。”以衞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
①衞鞅:商鞅衞國人,故稱。下句“恐天下議己”,是説孝公欲從商鞅之言而變法,可是又怕天下議論他,不是説商鞅“恐天下議己”。
②疑:猶豫不定。
③以上二句的意思是説,超出常人的人本來要被世俗非難的。
④敖:通“謷”。嘲笑。《商君書》或作“驁”,或作“訾”。“驁”通“訾”。“訾”,毀謗。
⑤暗:不清楚,不明白。
⑥知:通“智”。未萌:未發露、察覺。
⑦慮:事先謀劃、創始。
⑧法:效法。故:指成法。
⑨易民:改變民風民俗
⑩緣:依照,沿襲。?王:成王,統一天下。?五伯:即五霸。
(13)制:被制約。
(14)不肖:不成材,沒出息。
(15)器:指古代標誌名位、爵號的器物。
(16)多:推重,讚揚。
令民為什伍①,而相牧司連坐②。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③,倍其賦。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④;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⑤,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⑥。事末利及怠而貧者⑦,舉以為收孥⑧。宗室非有軍功論⑨,不得為屬籍⑩。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①什伍:户籍編制,十家為什,五家為伍。
②牧司:檢舉,監督。連坐:一人犯法,其他人連帶治罪。坐,因犯……罪。
③分異:分家另過。這是為繁殖人口,發展生產。
④率:標準。
⑤僇力:即“戮力”。盡力,致力於。
⑥復其身:免其本身勞役或賦税。復,免除。
⑦事末利:從事工商業。末,非根本,不重要的事物。古代以農業為本,以工商業為末。
⑧收孥:拘摯本人妻子,沒收為官奴婢。孥,奴婢。
⑨宗室:此指王族。⑩屬籍:家族的名冊,譜牒。?差次:等級次序。差,等。分別等級。名:佔有。?芬華:比喻顯榮。即顯赫榮耀。
令既具①,未布②,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③,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④,以明不期。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⑤,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衞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⑥。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黔其師公孫賈⑦。明日,秦人皆趨令⑧。行之十年,秦民大説,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衞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⑨,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
於是以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為築冀闕宮庭於咸陽⑩,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而集小(都)鄉邑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税平。平鬥桶權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復犯約,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強,天子致胙於孝公(13),諸侯畢賀。
①具:準備就緒。
②布:頒佈,公佈。
③國都市南門:指都城後邊市場南門。古代國都建制:前朝,後市,左祖、右社。
④輒:就。金:古代貨幣單位。
⑤期年:一整年。
⑥法:處罰、治罪。
⑦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額上刺字,再塗以墨。
⑧趨令:遵照新法執行。
⑨亂化:擾亂教化。
⑩冀闕:古代宮庭外公佈法令的門闕。冀,記。出列教令,當記於門闕
(11)阡陌:縱橫交錯的田塍。南北叫阡,東西稱陌。封:聚土作為標誌。疆:劃定疆界。
(12)劓:古代割掉鼻子的刑罰。
(13)致胙:天子把祭祀用的肉賜給諸侯,表示榮寵的特殊禮遇。
其明年,齊敗魏兵於馬陵,虜其太子申,殺將軍寵涓①。其明年,衞鞅説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並秦,秦即並魏。何者?魏居領阨之西②,都安邑③,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④。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⑤。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⑥,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東徙,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制諸侯⑦,此帝王之業也。”孝公以為然,使衞鞅將而伐魏。魏使公子昂將而擊之。軍既相距⑧,衞鞅遺魏將公子昂書曰⑨:“吾始與公子歡,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為然。會盟已,飲,而衞鞅伏甲士而襲虜魏公子昂,因攻其軍,盡破之以歸秦。魏惠王兵數破於齊秦⑩,國內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獻於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衞鞅既破魏還,秦封之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①見卷五《秦本紀》、卷四十四《魏世家》、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
②領阨:山嶺險要處。領,通“嶺”。阨,通“隘”,狹隘,險要。
③都安邑:建都安邑,亦即以安邑為都城。
④界河:以黃河為界。
⑤病:與上句“利”對舉。
⑥畔:通“叛”。
⑦鄉:同“向”。⑧相距:兩軍接近,尚未交戰。距,通“拒”,抵禦。
⑨遺:致送,贈予。書:信。
⑩數:屢次、頻繁。?三家分晉以後,河西之地屬魏。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①。趙良見商君。商君曰:“鞅之得見也,從孟蘭皋②。今鞅請得交,可乎?”趙良曰:“僕弗敢願也。孔丘有言曰:‘推賢而戴者進③,聚不肖而王者退。’僕不肖,故不敢受命。僕聞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貪名。’僕聽君之義,則恐僕貪位貪名也。故不敢聞命。”商君曰:“子不説吾治秦與?”趙良曰:“反聽之謂聰④,內視之謂明⑤,自勝之謂強⑥。虞有言曰:‘自卑也尚矣⑦。’君不若道虞舜之道⑧,無為問僕矣。”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別,大築冀闕,營如魯衞矣。子觀我治秦也,孰與五羖大夫賢⑨?”趙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⑩;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武王諤諤以昌,殷紂墨墨以亡(13)。君若不非武王乎,則僕請終日正言而無誅(14),可乎?”商君曰:“語有之矣,貌言華也(15),至言實也(16),苦言藥也(17),甘言疾也(18)。夫子果肯終日正言,鞅之藥也。鞅將事子(19),子又何辭焉!”趙良曰:“夫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聞秦繆公之賢而願望見,行而無資,自粥於秦客(20),被褐食牛(21)。期年,繆公知之,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22),秦國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23),三置晉國之君(24),一救荊國之禍(25)。發教封內(26),而巴人致貢;施德諸侯,而八戎來服(27)。由余聞之(28),款關請見(29)。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於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干戈,功名藏於府庫,德行施於後世。五羖大夫死,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舂者不相杵(30)。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見秦王也,因嬖人景監以為主(31),非所以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為事,而大築冀闕,非所以為功也。刑黥太子之師傅,殘傷民以駿刑(32),是積怨畜禍也。教之化民也深於命,民之效上也捷於令(33)。今君又左建外易(34),非所以為教也。君又南面而稱寡人(35),日繩秦之貴公子(36)。《詩》曰:‘相鼠有體,人而無禮,人而無禮,何不遄死(37),以《詩》觀之,非所以為壽也(38)。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殺祝歡而黥公孫賈。《詩》曰:‘得人者興,失人者崩。’(39)此數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車十數,從車載甲,多力而駢脅者為驂乘(40),持矛而操闒戟者旁車而趨(41)。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42)君之危若朝露,尚將欲延年益壽乎?則何不歸十五都,灌園於鄙(43),勸秦王顯巖穴之士(44),養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將貪商於之富,寵秦國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45),秦國之所以收君者(46),豈其微哉(47)?亡可翹足而待。”商君弗從。
①怨望:怨恨。望,埋怨責備。
②從孟蘭皋:經由孟蘭皋的介紹。
③戴者:指善於治理政事而受到百姓愛戴的人。
④反聽:能夠接受別人的意見。
⑤內視:自我省察。
⑥自勝:自我剋制。
⑦自卑:謙虛,卑下自守。尚:尊重。⑧前一“道”為遵循。後一道為主張、道理。⑨這一句的意思是説,我和五羖大夫比,誰更賢能。孰與,用於比較,與……比,哪個……。五羖(gǔ,股)大夫:即秦名相百里奚。原為虞國大夫,晉滅虞,被晉所俘虜,隨秦穆公夫人即晉公子夷吾的姐姐隨嫁到秦,後逃離秦國,在宛地被楚人捉獲。穆公聞其賢,就用五張黑色的公羊皮把他贖回,與談三日,穆公大悦,“授之國政”。這與下文趙良所云頗不同。見卷五《秦世家》參見卷六十三《老子韓非列傳》原文“伊尹為庖,百里奚為虜”段關於百里奚的註文。⑩掖:同“腋”。胳肢窩。?諾諾:答應之聲,有順從、附合的意思。?諤諤:直言的樣子。
(13)這兩句的意思是,武王讓大臣們直言諫諍,國家就昌盛;紂王的大臣們不敢提意見,因而滅亡。墨墨:通“默默”。不言,無聲息。
(14)誅:責怪。
(15)貌言華:表面上動聽而實際虛浮的話。
(16)至言:真實的話。
(17)苦言:逆耳的話。
(18)甘言:獻媚奉承的話。
(19)事:師事。
(20)粥(yù,育):通“鬻”。賣。
(21)被:同“披”。穿。食:給……吃。
(22)加:凌駕。百姓:指貴族。
(23)東伐鄭:據《左傳》載,魯僖公三十二年,駐軍於鄭而代鄭設防的秦國大夫杞子派人送回信息,説鄭國讓他負責掌管北門的鎖鑰,如果秘密派軍前來,鄭國就可以得到了。於是,秦穆公召五羖大夫百里奚之子孟明等三人東襲鄭。其事在三十三年。及至孟明等到了滑國,發現鄭國已有所防備,怕“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就滅滑而還。按這次秦“東伐鄭”,《左傳》不及百里奚本人事,只載當初被百里奚推薦的蹇叔曾諫穆公不要“勞師以襲遠”。卷五《秦本紀》述及百里奚與蹇叔哭送出師事,卷三十九《晉世家》、卷四十二《鄭世家》則未及其事。
(24)三置晉國之君:卷五《秦本紀》載,秦穆公九年(前651),晉獻公去世,發生裏克之亂,流亡在梁的晉公子夷吾“使人請秦,求入晉”,“穆公許之,使百里奚將兵送夷吾歸國為君,是為晉惠公。秦穆公二十三年,在秦國做人質的晉公子圉聽説晉君病,怕晉君去世以後他仍被留在秦國,而晉“更立他子”為君,於是逃離秦國歸晉。轉年,秦穆公二十三年,晉惠公去世(《春秋》在明年,《左傳》在是年)子圉立為晉君,後諡為懷公。秦怨恨圉逃跑歸國,於是迎送當時流亡在楚的另一位晉公子重耳歸國為君,是為晉文公,此秦穆公二十四年(前636)事。參見卷三十九《晉世家》、《左傳》“僖公二十三年、二十四年”。
(25)一救荊國之禍:當指晉楚城濮之戰。據《左傳》載,魯僖公二十七年(是年亦秦穆公二十七年,即前633年)冬,楚成王與陳、蔡、鄭等國圍宋,宋派人到晉國告急。轉年春二月,晉用先軫謀與秦、齊結成抗楚聯盟,秦穆公派其子甯(nìng,佞)率師參戰。夏四月晉、宋、齊、秦抗楚盟軍大敗楚師於城濮,從而保衞了宋國,制止了楚國的北侵。荊國,即楚國。救荊國之禍,即救楚伐宋之禍。參見卷三十九《晉世家》。又《索隱》謂救荊國之禍“朝周是也”。此説也不無根據,蓋此戰結束以後,晉文公、齊孝公宋成公、蔡莊公等盟踐,以尊周室。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按晉城濮之戰大敗楚師,似與百里奚相秦並無多大關係,此戰主要是晉和晉名將先軫在起作用。又,由初置晉國之君的秦穆公九年中經“一救荊國之禍”的秦穆公二十八年,到“東伐鄭”的秦穆公三十三年,其間有二十四年之久,與上文“相秦六七年”不合。又,梁玉繩史記志疑》雲:“奚之為相,未知的在秦穆公何年。”卷五《秦本紀》載:秦穆公“以五羖羊皮”贖百里奚入秦,是其五年事(前655),穆公與“語三日”,大悦,於是“授之國政”。據此,百里奚相秦,大概就在是年吧。當時百里奚“年已七十餘”。由“年已七十餘”而“授之國政”的秦穆公五年到“東伐鄭”的秦穆公二十三年,則百里奚當已近百歲,甚或已逾百歲。所以,判斷趙良的話是否合於史實,太史公的記述是否確鑿,百里奚的年齡因素是不容忽視的。
(26)發教:施行德化。封內:境內。
(27)八戎:泛指諸戎部族及其國家。
(28)由余聞之:卷五《秦本紀》載,由余的先人原系晉人,所以,他會説晉國話。我王“聞穆公賢,故使由余觀秦”。後由餘降秦,“穆公以客禮禮之,問伐戎之形”。秦穆公三十七年(前623),“秦用由余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里,遂霸西戎”。上句“八戎來服”,蓋指此。
(29)款關:叩關,即入關求見。款,叩,敲。
(30)相杵:搗米時發出相應的呼聲。
(31)嬖:寵愛,寵幸。主:薦主,保舉的人。
(32)駿刑:嚴峻的刑罰。駿,通“峻”。
(33)以上二句的意思是説,教化百姓比命令更深入人心,百姓模仿上邊的行為比命令更迅速。
(34)左建外易:違情背理地建立權威,改變法制。左,失正。外,失中。
(35)南面:古代君王坐北朝南。寡人,君之謙稱。指商鞅被封商於之地,號商君。
(36)繩:約束,糾正。引申為逼迫。
(37)以上四句詩出自《詩經·鄘風·相鼠》第三章。遄,快,迅速。
(38)為壽:敬酒,致禮。此引申為褒揚,恭維。
(39)以上二句詩,《詩經》未載。可能是逸詩。
(40)駢脅:肌肉壯健,不顯脅骨。驂乘:乘車時居於右者,即陪乘。多指警衞人員。
(41)闒(xī,希):長戟。旁:同“傍”。依傍,靠近。
(42)《書》曰二句;《尚書》裏沒有。《索隱》謂此是《周書》之言,孔子所刪之餘。
(43)鄙:邊邑。此指偏遠僻靜的地方。
(44)顯:顯揚。引申為重用。巖穴之士:隱居山林的賢能之士。
(45)捐賓客:捨棄賓客。這是對死亡的委婉説法。
(46)收:逮捕,拘壓。
(47)微:少。
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商君。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①。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②,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③。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④!”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昂而破魏師,弗受。商君欲之他國。魏人曰:“商君,秦之賊。秦強而賊入魏,弗歸,不可”。遂內秦⑤。商君既復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⑥。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⑦。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⑧,曰:“莫如商鞅反者!”遂滅商君之家。
①舍:住。後一“舍”為旅店。
②客人:旅店主人。
③舍人:住店的人。驗:憑證。路引一類的身份證件。坐之:即店主人與住店的人一起判罪。
④敝:通“弊”。弊病,害處。
⑤內:同“納”。交納。
⑥徒屬:封邑中的部屬。
⑦卷十五《六國年表》謂商君死彤地。
⑧車裂:古代酷刑,以車撕裂人體。俗叫五馬分屍。徇:示眾。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①。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②,挾持浮説,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③。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④!
①天資:天性。刻薄:殘忍。
②跡:考察,追究。幹:求取,這裏是遊説的意思。
③發明:證明,説明。
④有以:有緣故,有因由。 [3] 

商君列傳白話譯文

商鞅 商鞅
商君,是衞國國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孫,他的祖先本來姓姬。公孫鞅年輕時就喜歡刑名法術之學,侍奉魏國國相公叔座做了中庶子。公叔座知道他賢能,還沒來得及向魏王推薦。正趕上公叔座得了病,魏惠王親自去看望他,説:“你的病倘有不測,國家將怎麼辦呢?”公叔座回答説:“我的中庶子公孫鞅,雖然年輕,卻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國政全部交給他,由他去治理。”魏惠王聽後默默無言。當魏惠王將要離開時,公叔座屏退左右隨侍人員,説:“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孫鞅,就一定要殺掉他,不要讓他走出國境。”魏王答應了他的要求就離去了。公叔座召來公孫鞅,道歉説:“剛才大王詢問能夠出任國相的人,我推薦了你。看大王的神情不會同意我的建議。我當先忠於君後考慮臣的立場,因而勸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孫鞅,就該殺掉他。大王答應了我的請求。你趕快離開吧,不快走馬上就要被擒。”公孫鞅説:“大王既然不能聽您的話任用我,又怎麼能聽您的話來殺我呢?”終於沒有離開魏國。惠王離開後,對隨侍人員説:“公叔座的病很嚴重,真叫人傷心啊,他想要我把國政全部交給公孫鞅掌管,難道不是糊塗了嗎?”
公叔座死後不久,公孫鞅聽説秦孝公下令在全國尋訪有才能的人,要重整秦穆公時代的霸業,向東收復失地,他就西去秦國,依靠孝公的寵臣景監求見孝公。孝公召見衞鞅,讓他説了很長時間的國家大事,孝公一邊聽一邊打瞌睡,一點也聽不進去。事後孝公遷怒景監説:“你的客人是大言欺人的傢伙,這種人怎麼能任用呢!”景監又用孝公的話責備衞鞅。衞鞅説:“我用堯、舜治國的方法勸説大王,他的心志不能領會。”過了幾天,景監又請求孝公召見衞鞅。衞鞅再見孝公時,把治國之道説的淋漓盡致,可是還合不上孝公的心意。事後孝公又責備景監,景監也責備衞鞅。衞鞅説:“我用禹、湯、文、武的治國方法勸説大王而他聽不進去。請求他再召見我一次。”衞鞅又一次見到孝公,孝公對他很友好,可是沒任用他。會見退出後,孝公對景監説:“你的客人不錯,我可以和他談談了。”景監告訴衞鞅,衞鞅説:“我用春秋五霸的治國方法去説服大王,看他的心思是準備採納了。果真再召見我一次,我就知道該説些什麼啦。”於是衞鞅又見到了孝公,孝公跟他談的非常投機,不知不覺地在墊席上向前移動膝蓋,談了好幾天都不覺得厭倦。景監説:“您憑什麼能合上大王的心意呢?我們國君高興極了。”衞鞅回答説:“我勸大王採用帝王治國的辦法,建立夏、商、周那樣的盛世,可是大王説:‘時間太長了,我不能等,何況賢明的國君,誰不希望自己在位的時候名揚天下,怎麼能叫我悶悶不樂地等上幾十年、幾百年才成就帝王大業呢?’所以,我用富國強兵的辦法勸説他,他才特別高興。然而,這樣也就不能與殷、周的德行相媲美了。” [2] 
孝公任用衞鞅後不久,打算變更法度,又恐怕天下人議論自己。衞鞅説:“行動猶豫不決,就不會搞出名堂,辦事猶豫不決就不會成功。況且超出常人的行為,本來就常被世俗非議;有獨道見解的人,一定會被一般人嘲笑。愚蠢的人事成之後都弄不明白,聰明的人事先就能預見將要發生的事情。不能和百姓謀劃新事物的創始而可以和他們共享成功的歡樂。探討最高道德的人不與世俗合流,成就大業的人不與一般人共謀。因此,聖人只要能夠使國家強盛,就不必沿用舊的成法;只要能夠利於百姓,就不必遵循舊的禮制。”孝公説:“講的好。”甘龍説:“不是這樣。聖人不改變民俗而施以教化,聰明的人不改變成法而治理國家。順應民風民俗而施教化,不費力就能成功;沿襲成法而治理國家,官吏習慣而百姓安定。”衞鞅説:“甘龍所説的,是世俗的説法啊。一般人安於舊有的習俗,而讀書人拘泥於書本上的見聞。這兩種人奉公守法還可以,但不能和他們談論成法以外的改革。三代禮制不同而都能統一天下,五伯法制不一而都能各霸一方。聰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制約;賢能的人變更禮制,尋常的人被禮制約束。”杜摯説:“沒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變成法;沒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換舊器。仿效成法沒有過失,遵循舊禮不會出偏差。”衞鞅説:“治理國家沒有一成不變的辦法,有利於國家就不仿效舊法度。所以湯武不沿襲舊法度而能王天下,夏殷不更換舊禮制而滅亡。反對舊法的人不能非難,而沿襲舊禮的人不值得讚揚。”孝公説:“講的好。”於是任命衞鞅為左庶長,終於制定了變更成法的命令。
下令把十家編成一什,五家編成一伍,互相監視檢舉,一家犯法,十家連帶治罪。不告發奸惡的處以攔腰斬斷的刑罰,告發奸惡的與斬敵首級的同樣受賞,隱藏奸惡的人與投降敵人同樣的懲罰。一家有兩個以上的壯丁不分居的,賦税加倍。有軍功的人,各按標準升爵受賞;為私事鬥毆的,按情節輕重分別處以大小不同的刑罰。致力於農業生產,讓糧食豐收、布帛增產的免除自身的勞役或賦税。因從事工商業及懶惰而貧窮的,把他們的妻子全都沒收為官奴。王族裏沒有軍功的,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冊。明確尊卑爵位等級,各按等級差別佔有土地、房產,家臣奴婢的衣裳、服飾,按各家爵位等級決定。有軍功的顯赫榮耀,沒有軍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能顯榮。
新法準備就緒後,還沒公佈,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國都後邊市場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中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給十金。百姓覺得這件事很奇怪,沒人敢動。又宣佈“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把它搬走了,當下就給了他五十金,藉此表明令出必行,絕不欺騙。事後就頒佈了新法。
南門立木 南門立木
新法在民間施行了整一年,秦國老百姓到國都説新法不方便的人數以千計。正當這時,太子觸犯了新法。衞鞅説:“新法不能順利推行,是因為上層人觸犯它。”將依新法處罰太子。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罰,於是就處罰了監督他行為的老師公子虔,以墨刑處罰了給他傳授知識的老師公孫賈。第二天,秦國人就都遵照新法執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國百姓都非常高興,路上沒有人拾別人丟的東西為己有,山林裏也沒了盜賊,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於為國家打仗,不敢為私利爭鬥,鄉村、城鎮社會秩序安定。當初説新法不方便的秦國百姓又有來説法令方便的,衞鞅説:“這都是擾亂教化的人”,於是把他們全部遷到邊疆去。此後,百姓再沒人敢議論新法了。於是衞鞅被任命為大良造。率領着軍隊圍攻魏國安邑,使他們屈服投降。過了三年,秦國在咸陽建築宮廷城闕,把國都從雍地遷到咸陽。下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把零星的鄉鎮村莊合併成縣,設置了縣令、縣丞,總共合併劃分為三十一個縣。廢除井田重新劃分田塍的界線,鼓勵開墾荒地,而使賦税平衡。統一全國的度量衡制度。施行了四年,公子虔又犯了新法,被判處劓刑。過了五年,秦國富強,周天子祭肉賜給秦孝公,各國諸侯都來祝賀。
第二年,齊國軍隊在馬陵打敗魏軍,俘虜了魏國的太子申,射殺將軍龐涓。下一年,衞鞅勸孝公説:“秦和魏的關係,就象人得了心腹疾病,不是魏兼併了秦國,就是秦國吞併了魏國。為什麼要這樣説呢?魏國地處山嶺險要的西部,建都安邑,與秦國以黃河為界而獨立據有崤山以東的地利。形勢有利就向西進犯秦國,沒利時就向東擴展領地。如今憑藉大王聖明賢能,秦國才繁榮昌盛。而魏國往年被齊國打得大敗,諸侯們都背叛了他,可以趁此良機攻打魏國。魏國抵擋不住秦國,必然要向東撤退。一向東撤退,秦國就佔據了黃河和崤山險固的地勢,向東就可以控制各國諸侯,這可是統一天下的帝王偉業啊!”孝公認為説得對。就派衞鞅率領軍隊攻打魏國。魏國派公子昂領兵迎擊。兩軍相拒對峙,衞鞅派人給魏將公子昂送來一封信,寫道:“我當初與公子相處的很快樂,如今你我成了敵對兩國的將領,不忍心相互攻擊,可以與公子當面相見,訂立盟約,痛痛快快地喝幾杯然後各自撤兵,讓秦魏兩國相安無事。”魏公子昂認為衞鞅説的對。會盟結束,喝酒,而衞鞅埋伏下的士兵突然襲擊並俘虜了魏公子昂,趁機攻打他的軍隊,徹底打垮了魏軍後,押着公子昂班師回國。魏惠王的軍隊多次被齊、秦擊潰,國內空虛,一天比一天消弱,害怕了,就派使者割讓河西地區奉獻給秦國做為媾和的條件。魏國就離開安邑,遷都大梁。梁惠王後悔地説:“我真後悔當初沒采納公叔座的意見啊。”衞鞅打敗魏軍回來以後,秦孝公把於、商十五個邑封給了他,封號叫做商君。 [2] 
商君出任秦相十年,很多皇親國戚都怨恨他。趙良去見商君。商君説:“我能見到你,是由於孟蘭皋的介紹,現在我們交個朋友,可以嗎?”趙良回答説:“鄙人不敢奢望。孔子説過:‘推薦賢能,受到人民擁戴的人才會前來;聚集不肖之徒,即使能使成王業的人也會引退。’鄙人不才,所以不敢從命。鄙人聽到過這樣的説法:‘不該佔有的職位而佔有它叫做貪位,不該享有的名聲而享有它叫做貪名。’鄙人要是接受了您的情誼,恐怕那就是鄙人既貪位又貪名了。所以不敢從命。”商鞅説:“您不高興我對秦國的治理嗎?”趙良説:“能夠聽從別人的意見叫做聰,能夠自我省察叫做明,能夠自我剋制叫做強。虞舜曾説過:‘自我謙虛的人被人尊重。’您不如遵循虞舜的主張去做,無須問我了。”商鞅説:“當初,秦國的習俗和戎狄一樣,父子不分開,男女老少同居一室。如今我改變了秦國的教化,使他們男女有別,分居而住,大造宮廷城闕,把秦國營建的像魯國、衞國一樣。您看我治理秦國,與五羖大夫比,誰更有才幹?”趙良説:“一千張羊皮比不上一領狐腋貴重,一千個隨聲附和的人比不上一個人正義直言。武王允許大臣們直言諫諍,國家就昌盛,紂王的大臣不敢講話,因而滅亡。您如果不反對武王的做法,那麼,請允許鄙人整天直言而不受責備,可以嗎?”商君説:“俗話説,外表上動聽的話好比是花朵,真實至誠的話如同果實,苦口相勸、聽來逆耳的話是治病的良藥,獻媚奉承的話是疾病。您果真肯終日正義直言,那就是我治病的良藥了。我將拜您為師,您為什麼又拒絕和我交朋友呢!”趙良説:“那五羖大夫,是楚國偏僻的鄉下人。聽説秦穆公賢明,就想去當面拜見,要去卻沒有路費,就把自己賣給秦國人,穿着粗布短衣給人家喂牛。整整過了一年,秦穆公知道了這件事,把他從牛嘴下面提拔起來,凌駕於萬人之上,秦國人沒有誰不滿意。他出任秦相六七年,向東討伐過鄭國,三次擁立晉國的國君,一次出兵救楚。在境內施行德化。巴國前來納貢;施德政於諸侯,四方少數民族前來朝見。由余聽到這種情形,前來敲門投奔。五羖大夫出任秦相,勞累不坐車,酷暑炎熱不打傘,走遍國中,不用隨從的車輛,不帶武裝防衞,他的功名載於史冊,藏於府庫,他的德行施教於後代。五羖夫死時,秦國不論男女都痛哭流涕,連小孩子也不唱歌謠,正在舂米的人也因悲哀而不發出相應的呼聲。這就是五羖大夫的德行啊。如今您得以見秦王,靠的是秦王寵臣景監推薦介紹,這就説不上什麼名聲了。身為秦國國相不為百姓造福而大規模地營建宮闕,這就説不上為國家建立功業了。懲治太子的師傅,用嚴刑酷法殘害百姓,這是積累怨恨、聚積禍患啊。教化百姓比命令百姓更深入人心,百姓模仿上邊的行為比命令百姓更為迅速。如今您卻違情背理地建立權威變更法度,這不是對百姓施行教化啊。您又在商於封地南面稱君,天天用新法來逼迫秦國的貴族子弟。《詩經》上説:‘相鼠還懂得禮貌,人反而沒有禮儀,人既然失去了禮儀,為什麼不快快地死呢。’照這句詩看來,實在是不能恭維您了。公子虔閉門不出已經八年了,您又殺死祝歡而用墨刑懲處公孫賈。《詩經》上説:‘得到人心的振興,失掉人心的滅亡。’這幾件事,都不是得人心的呀。您一出門,後邊跟着數以十計的車輛,車上都是頂盔貫甲的衞士,身強力壯的人做貼身警衞,持矛操戟的人緊靠您的車子奔隨。這些防衞缺少一樣,您必定不敢出門。《尚書》上説:‘憑靠施德的昌盛,憑靠武力的滅亡。’您的處境就好象早晨的露水,很快就會消亡一樣危險,您還打算要延年益壽嗎?那為什麼不把商於十五邑封地交還秦國,到偏僻荒遠的地方澆園自耕,勸秦王重用那些隱居山林的賢才,贍養老人,撫育孤兒,使父兄相互敬重,依功序爵,尊崇有德之士,這樣才可以稍保平安。您還要貪圖商於的富有,以獨攬秦國的政教為榮寵,聚集百姓的怨恨,秦王一旦捨棄賓客而不能當朝,秦國所要拘捕您的人難道能少嗎?您喪身的日子就象抬起足來那樣迅速地到來。”但商君沒有聽從趙良的勸告。
五個月之後,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一班人告發商君要造反,派人去逮捕商君。商君逃跑到邊境關口,想住旅店。旅店的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君,説:“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沒有證件店主要連帶判罪。”商君長長地嘆息説:“唉呀!制定新法的遺害竟然到了這樣的地步!”離開秦國潛逃到魏。魏國人怨恨他欺騙公子昂而打敗魏軍,拒絕收留他。商君打算到別的國家。魏國人説:“商君,是秦國的逃犯,秦國強大逃犯跑到魏國來,不送還,不行。”於是把商君送回秦國。商君再回到秦國後,就潛逃到他的封地商邑,和他的部屬發動邑中的士兵,向北攻擊鄭縣謀求生路,秦國出兵攻打商君,把他殺死在鄭國黽池。秦惠王把商君五馬分屍示眾,説:“不要像商鞅那樣謀反!”於是就誅滅了商君全家。
太史公説:商君,他的天性就是個殘忍少恩的人,考察他當初用帝王之道遊説孝公,憑藉着虛飾浮説,不是他自身的資質。再説憑靠着國君寵臣太監的推薦,等到被任用,就刑罰公子虔,欺騙魏將公子昂,不聽趙良的規勸,足以證明商君殘忍少恩了。我曾經讀過商君開塞耕戰的書籍,其內容和他本身的作為相類似。但最終還是在秦國落得個謀反的惡名,這是有緣故的呀! [2] 

商君列傳作品鑑賞

在這篇列傳裏,主要記述了商鞅事秦變法革新、功過得失以及卒受惡名於秦的史實,傾注了太史公對其刻薄少恩所持的批評態度。
然而,商鞅變法卻是我國曆史上成功的一例。孝公當政,已進入七雄爭霸的戰國時期,周室衰微,諸侯相互攻伐,鬥爭異常激烈,誰想立於不敗之地,誰就得尋求自強的途徑。商鞅就是順應歷史的潮流,三見孝公,説以強國之術,使孝公“不自知厀之前於席,語數日不厭。”君臣默契,奠定了變法成功的基礎。
記述變法的矛盾衝突是本文一大特點。變法未行,就遭到守舊派的公然反對。商鞅甘龍、杜摯面對面的鬥爭,其焦點就集中在“法古”、“循禮”還是“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衝突上;變法實行,眾皆譁然,“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商鞅卻立木懸賞,取信於民;刑太子師,以肅其法。變法十年,“秦民大悦”,“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國家日益強盛。率師包圍安邑,俘魏公子昂,迫使魏國割地遷都,亦是變法極富成效的佐證。他悲劇的結局乃是與守舊派鬥爭的延續。與趙良一席談話,其禍已萌,但商鞅終未採納趙良言,受制於自己的變法,作繭自縛,以至車裂族滅,並非偶然。
從章法結構上看,前有蓄勢,後有照應,通篇以變法作骨。始言商鞅“好刑名法術之學”,為變法作了鋪墊;繼而“鞅欲變法”,導出革新與守舊的鬥爭;“卒定變法之令”,具體記載了新法的內容;“於是太子犯法”,刑黥太子師傅、以嚴法令;而終以“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材料取捨緊緊圍繞變法之骨,使得骨堅而肉豐、血脈貫通而主題突出。
《商君列傳》乃歷史實錄,當是不言而喻的。而強烈的文學色彩特別是適當的小説因素,更突出了這篇記載的本質真實。本文調動了誇張、比照、對偶、排比、形容、描寫等多種文學手段,析理透闢、深刻,語言生動形象。而這些文學手段多着眼於人物精神世界的刻畫和細節的描寫,使人物更為豐滿、靈動、傳神,而又不失歷史的真實。
商君逃難一節,《戰國策》並沒記載。恐怕是出於太史公的虛構,這一細節顯然又是後世小説創作中的“誤會法”,運用誤會,生髮矛盾,引起戲劇性效果。這類細節不僅不傷害歷史的真實,而且使歷史人物、歷史事件的本質彰明、突出,增強了歷史感,從而給人以更生動、更形象、更深刻的印記。

商君列傳作者簡介

司馬遷
司馬遷(2張)
司馬遷(約公元前145或前135年—?),夏陽(在今陝西韓城西南)人。出身史學世家,父親司馬談官至太史令。司馬遷十歲時隨父到長安,先後求學於董仲舒孔安國門下。二十歲開始遊歷名山大川,所到之處均考察風俗,採集史蹟傳説。繼承父親太史令的職位後,司馬遷得以飽覽朝廷藏書,又隨漢武帝到各地巡遊,增長了見識;他同時開始着手整理史料,以完成父親寫一部“名主賢君、忠臣死義之事”的通史的遺願。漢武帝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李陵出征匈奴時因友軍接應不力身陷重圍,在矢盡糧絕的情況下投降匈奴,司馬遷因上疏為李陵辯護觸怒武帝,被處以宮刑。受此大辱,司馬遷憤不欲生,但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決心“隱忍苟活”。出獄後任中書令,繼續發憤著書,完成了被魯迅先生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名著《史記》。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