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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和詩

鎖定
唱和詩,是一個寫作學術語,舊體詩的一種。“唱”,是指吟詠歌唱,即一個人先寫了一首詩;“和”,是指聲音相應。
中文名
唱和詩
定    義
舊體詩中的寫作方式
類    型
寫作學術語
舊體詩的一種。“唱”,是指吟詠歌唱,即一個人先寫了一首詩;“和”,是指聲音相應,第二個人依第一個人作的詩詞體裁、題材、原韻,或第一作者“唱”的思想內容,作詩詞酬答。如柳亞子寫於1949年3月的七律《感事呈毛主席》,毛澤東於同年4月寫的七律《和柳亞子先生》。唱和之作,關鍵在於內容上要互相配合,而不能南轅北轍。至於是否採用同一體裁與同一韻腳,那是其次的事。相對“唱”詩來説,“和”詩更難寫好。因為“唱”詩無內容、體裁的限制,自己想寫什麼就寫什麼,而“和”詩卻沒有這個自由,它不僅在詩意上,而且在題材乃至風格上,均要與“唱”詩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也就無所謂“一唱一和”了。 [1] 
參考資料
  • 1.    尹均生主編,中國寫作學大辭典 第二卷,中國檢察出版社,1998.5,第57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