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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價
鎖定
- 中文名
- 售價
- 外文名
- selling price
- 含 義
- 通常是指“含税售價”
- 條 件
- 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
售價銷售介紹
售價(selling price):通常是指“含税售價”(注:電腦系統實際是以“未税售價”來計算毛利的),華聯的“天天低價”是指售價不高過其鎖定的競爭對手。採購人員對A類及B類商品的售價應極為敏感,經常做市調,有助於培養採購人員對價格的敏感度。
售價公式
售價條件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新的會計制度規定,企業銷售商品時,如果同時符合以下4個條件,可以確認收入: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5)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售價確認
1、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税人,將其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税項目;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售價會計準則
售價總則
企業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項,應當作為負債處理,不應當確認為收入。
售價銷售商品收入
第四條 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五)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六條 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
第八條 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發生時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
第九條 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在發生時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銷售退回,是指企業售出的商品由於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
售價提供勞務收入
第十一條 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三)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四)交易中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十二條 企業確定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可以選用下列方法:
(一)已完工作的測量。
(二)已經提供的勞務佔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
(三)已經發生的成本佔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第十三條 企業應當按照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但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後的金額,確認當期提供勞務收入;同時,按照提供勞務估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勞務成本後的金額,結轉當期勞務成本。
第十四條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不能夠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夠單獨計量的,應當將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全部作為銷售商品處理。
售價使用權收入
(一)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售價披露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收入有關的下列信息:
(一)收入確認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包括確定提供勞務交易完工進度的方法。
售價會計分錄
1、屬於自產自用性質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
2、用於集體福利
員工福利分為社會保險福利和用人單位集體福利。社會保險福利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用人單位集體福利包括:經濟性福利(住房性福利、交通性福利、伙食性福利、教育培訓性福利、醫療保健性福利、有薪節假、文化旅遊性福利、金融性福利、其他生活性福利、津貼和補貼。)和非經濟性福利(諮詢性服務、保護性服務、工作環境保護。)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
3、視同銷售並計算應交增值税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
售價相關概念
售價銷售折扣
銷貨方在銷售商品貨物時,因購貨方購貨數量較大等原因,而給予購貨方的價格優惠(如購買5件,折扣10%;購買10件,折扣20%等),我們可以將其稱為“銷售折扣”。這種情況發生在商品貨物銷售之前。
售價銷售折讓
售價現金折扣
銷貨方在賒銷商品貨物後,為及時收回貨款、鼓勵購貨方及早償還貨款而協議許諾給予購貨方一定的折扣優待(如:10天內付款,貨款折扣2%;20天內付款,貨款折扣1%),可以將其稱為“現金折扣”。
至於上述未提到的概念,其意思與上述概念大同小異。需要説明,這些概念,不同的專業領域,不同的組織、人,對其稱呼的名稱可能不同,甚至存在相互交叉的現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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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引用日期2017-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