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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東楚

鎖定
唐東楚,男,1968年10月生於湖南武岡,法學博士,倫理學博士後,教育部公派美國東北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現任中南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南省訴訟法學研究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兼常務理事、湖南省暨湘潭大學調解研究與培訓中心專家,湖南省教育科學管理研究會理事、湖南省依法治省領導辦講師團成員,主要研究民事訴法與司法制度。 [1] 
中文名
唐東楚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8年10月
出生地
湖南武岡
性    別

唐東楚研究方向

研究興趣主要集中在訴訟誠信和誠信原則方面,計劃中的(訴訟)“誠信三部曲”已經完成兩部,包括已經出版的《(訴訟)主體誠信論》和正在修改出版的《(訴訟)誠實義務論》,下一步擬關注、研究和寫作《裁判誠信論》。2012-2013年留美期間遊學於哈佛大學、麻省理工等波士頓周邊的美國高校,對美國教育和法律文化頗有感觸,隨筆獨著《遊學波士頓 :美國教育文化親歷》正在出版。
民事訴訟法、司法制度
1. 訴訟調解2. 民事陪審3.民事抗訴監督4.訴訟誠信

唐東楚教授課程

法學本科民訴法系列
《民事訴訟法學》,64學時,法學核心必修課程; 《仲裁法學》,48學時,法學選修課程; 《中外司法制度比較》,32學時,法學選修課程; 《訴訟法疑難案例》,32學時,法學選修課程; 《民事模擬審判》,16課時,法學實驗課程。
碩士研究生民訴法系列
《民事訴訟法學專題研究》,48學時,訴訟法學必修課程(全日制法學碩士); 《比較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32學時,訴訟法學選修課程(全日制法學法律碩士); 《民事訴訟法應用與實務》,32學時,全日制法律碩士必修課程(全日制法碩); 《民事訴訟法學理論專題》,48學時,在職法律碩士必修課程(在職法律碩士)。
其他主要課程系列
《民事訴訟法學》,64學時,網絡學院法律本科課程(網絡法學本科); 《民事訴訟法概論》,48學時,網絡學院法律專科課程(網絡法學專科); 《法學概論》,64學時,社會學專業必修課程(原法學院社會學本科); 《刑法學》,80學時,法學核心課程(原長沙鐵道學院法本、專科,法學自考本科及原湖南省廣播電視大學法律專科等); 《高等教育法》,16學時,中南大學新進教師上崗培訓課程; 《刑事模擬審判》,16學時,法學實驗課程。 [2] 

唐東楚學術成果

獨著《訴訟主體誠信論:以民事訴訟誠信原則立法為中心》曾獲湖南省第15屆優秀學術著作立項全額出版資助,併入選“高校社科文庫”(光明日報出版社2011年版);主要合著《模擬審判:原理、劇本與技巧》(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1版、2013年第2版);主編《民事訴訟法學》本科教材獲中國大學出版社協會中南地區優秀教材一等獎,參編和副主編民訴法學湖南省“九五”、“十五”和“十一五”規劃教材,參編研究生教材《民事訴訟法學》。
科研項目
1.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沉默權、真實陳述義務制度與誠信原則立法的倫理基礎》(12BZX067)
2.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訴訟主體誠信論》(湘社科辦【2010】19號)
3.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權威維護研究》(08YBB024)
4.湖南省教科規劃課題《法學教育的社區服務功能研究》(XJK08CGD048)
5.湖南省教育教學改革項目《法律實踐性教學“剛柔差別機制”研究》(湘教通字【2004】344號)
6.最高人民檢察院課題《公共利益訴訟——民事公訴的制度視角》(GJ2006D13,參與單飛躍教授主持)
7.中國博士後基金項目《誠實義務論》(第50批二等資助,2011M501306)
8.中南大學博士後基金項目《訴訟誠實義務》(第18批一等資助)
9.中南大學社科基金項目《民事公訴制度研究》(中大社字【2006】108號)
10.中南大學本科教育教學改革課題《螺旋式教學:民訴法教學平台研究與實踐》(中大教字【2006】108號)
11.中南大學研究生教育創新項目《JM法學教育的“三元化機制”研究與實踐》(2010JG04)
著作教材
1.《訴訟主體誠信論:以民事訴訟誠信原則立法為中心》,光明日報出版社2011年版;
2.合著(2/3)《模擬審判:原理、劇本與技巧》,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2版;
3.合著《民事訴訟理念變革與制度創新》,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4.合著《模擬審判:原理、劇本與技巧》,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1版;
5.合著《當今中國社會問題研究》,中南工業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6.主編《民事訴訟學》,中南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2012年重印;
7.副主編《民事訴訟法學》,湖南省“十一五”規劃教材,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8.參編《民事訴訟法學》,湖南省“十五”規劃教材,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參編《民事訴訟法學新論》,湖南省“九五”規劃教材,中南工業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10.參編《民事訴訟法學專論》,研究生教材,湘潭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11.參編《證據法學》,國家精品課程,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12.副主編《證據法學》(含《證據法學學習指導書》),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3.副主編《刑法學學習指導書》,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4.參編《刑法學》,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5.參編《法律文書寫作學》,中南工業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16.參編《律師法學》,中南工業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17.參編《新編司法文書寫作》,湖南出版社1997年版;
論文
1.《從“彭宇案”看裁判誠信與依良心審判:兼談《民訴法》第13條第1款對法院和法官的適用性》,載《中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14年第5期(CSSCI);
2.《民事陪審制的興衰與啓示》,載《學海》2008年第1期(CSSCI);
3.《論法院委託調解》(第1作者),載《重慶大學學報(社科版)》2010年第5期(CSSCI);
4.《救災捐贈中的民企形象——一個信任文化的視角》,載《科學.經濟.社會》2009年第2期(CSSCI);
5.《論民事抗訴監督的信任保證》,載《河北法學》2009年第3期(CSSCI擴展);
6.《我國陪審制度的歷史及其改革——兼論中外“陪審”之“陪”的語義差別》,載《中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12年第2期(CSSCI入選);
7.《社區法律服務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中的功能及其實現》,載《現代大學教育》2012年第3期(CSSCI);
8.《法律實踐性教學“剛柔差別機制”研究》,載《現代大學教育》2007年第2期(CSSCI);
9.《民訴法誠信原則的適用實施問題研究》,載《民事程序法研究》第12輯(2014年11月);
10.《論民事抗訴監督對司法公信力的修補》,載《民事行政檢察指導與研究》總第9集(2011年1月);
11.《2013年度民事訴法實施報告》,載《中國法律實施報告.2013》;
12.《從蘇俄之承看堅持我國民事檢察監督基調的必要性》(第1作者),載《中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07年第4期;
13.《論民事陪審中當事人的程序選擇權》,載《中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07年第1期;
14.《為當事人掂量訴訟的門票》,載《中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07年第1期;
15.《從民事訴訟目的的流變看我國訴訟調解的出路》,載《中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05年第2期;
16.《我國民事審判監督制度的內涵辨析》,載陳剛、廖永安主編:《移植與創新:混合法制下的民事訴訟》,首屆東北亞民訴法國際研討會文集,中國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17.《論調解、和解與民事訴訟的和諧——一種整合訴訟調解與訴訟和解制度的修改思路》,載《訴訟法理論與實踐(2005年卷)》;
18.《再論民事公訴權——權利和權力的視角》,載《訴訟法理論與實踐:司法理念與三大訴訟法修改(2006年卷)》;
19.《少奇同志“平民法”思想探析》,2012年劉少奇法治思想研討會提交併入選論文;
20.《法律教學中的模擬審判》,載陳啓元主編:《日新其德——中南大學教改理論與實踐》,中南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1.《模擬法庭的“法學實驗室”創新功能初探》,載陳啓元主編:《其命維新——中南大學創新教育探索》,中南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2.《法律專業研究生的“一課三教”:以“民事訴訟法”課程教學為例》,載陳立章主編:《長善繼志:中南大學研究生創新教育探索》,中南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23.《專家陪審員的來路與去向》,獲2006年長沙市嶽麓區法官協會第3屆“實踐理性與法學方法”理論研討會一等獎論文;
24.《民事保護令的程序法思考》,2011年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2011年提交論文;
《論人民陪審員的適度專家化》,載廖永安、【美】彼特.安德森主編:《對話與交融:中美陪審制論壇》,湘潭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26.《論民事抗訴監督對司法公信力的修補》,載《民事訴訟法學專論.2008年卷》;
27.《複合型法律人才培養的體驗性教育》,教育部高校法學教指委、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2013年年會暨“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論壇文集;
28.《環境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研究》(第1作者),《環境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研究》,載《長沙鐵道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第2期;
29.《民事公訴全的概念與屬性分析》,載宋世傑、劉建軍主編:《訴訟法理與實踐探索》,中國檢察宋世傑、劉建軍編撰,中國檢察唇瓣上2006年版;
30.《民事訴訟中“法官誠信”的理想與保證》,載中國民訴法學研究會2007年會論文集;
31.《論高校模擬法庭的教學定位》,載《鐵路教育研究》1999年第3期;
32.《論我國訴訟調解研究與實踐的五大誤區》,載《訴訟法理論與實踐(2003年卷)》;
33.《我國訴訟文化的鄉村視域》,載《湖南省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1年第6期;
34.《懲罰性賠償與精神損害賠償的“懲罰性”》,載《長沙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3年第3期;
35.《現代社會中通姦行為的“非罪化”》,載《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3年第1期;
36.《我國民事審判“終審不終”的法社會學視角》,載《湖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2年第4期;
37.《試論精神損害賠償的“懲罰性”》(第二作者),載《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3年第1期;
37.《論我國城鄉訴訟文化的互動性》(第一作者),載《長沙鐵道學院學報(社科版)》2002年第4期;
39.《論法律案例教學中“判例”的地位與作用》,載《湖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原《法學學刊》,現《時代法學》)2002年第5期;
40.《法學本科教學應當推行判例教學法》,載《長沙鐵道學院學報(社科版)》2001年第2期;
41.《試論模擬法庭教學的誤區與矯正》,載《中國學校教育研究》2001年第4期;
42.《實踐性教學是法學創新教育的關鍵》,載《行政與法》2002年第10期;
43.《論人民法院不是證明責任的主體》,載《河北法學》2002年第5期;
44.《論法學教育的職業倫理關懷》,載《當代法學》2002年第4期;
45.《民事再審與審判監督關係之辯證》,載《中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04年第2期;
46.《“懲罰”不宜視為精神損害賠償的主要功能》,載《中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03年第1期;
47.《我國民事訴訟的訴訟經濟觀》,載《求索》2003年第6期(CSSCI);
48.《介於大學與職業之間的法律體驗性教育——以美國JD和我國JM的相似性為視角》,載《大學教育》2015年第1期;
49.《當事人真實義務立法與民訴法誠信原則的裁判適用》,載《政法論叢》2015年第1期(CSSCI); [3] 

唐東楚所獲榮譽

曾獲中南大學鐵道學院講課“十佳”、湖南省教學成果二等獎、中南大學教學成果一、二等獎等。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主持和參與省部級課題多項,在《當代法學》、《河北法學》、《政法論叢》等法學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