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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軍制
鎖定
唐朝軍制歷史簡介
唐朝軍制軍制簡介
早期唐朝軍隊沿用“府兵制”。以均田制的農户為基礎,於天下各道、州、縣要衝設軍府六百三十四所,總稱折衝府,依編制規模大小分置上、中、下三等,府長官折衝都尉(正四品),副長官左、右果毅都尉,在府下設有團(又稱營),官校尉,團下有隊,設隊正,隊下為夥,設夥長。每營下轄五隊,每隊下領三夥,每夥領五位什長,各領十丁。以營為基本單位。
按軍種的功能和配備還可分中壘、屯騎、射生、越騎、步伍、長水等。其部屬官品級依次為:別駕、長史、六曹尉、參軍。主管各地戍軍及軍户,府依規模分上、中、下三等,兵役以一年五番輪流執役,約為1000-4000人,最多時全國有六百多府,共計軍卒七十餘萬。常年保持三分之一在役。
最高上將軍基本不設。以大將軍總領諸衞,十六衞每衞長官為賜號將軍,下設中郎、中郎將、左右郎將,以及錄事參軍、倉曹、兵曹、騎曹、胄曹參軍。每衞維持衞軍25000-40000人,所領為常備軍。衞軍基層營編制略高於府兵,習慣統稱為鷹揚衞,營官上多一級旅帥,長官為鷹揚郎將,品級高於府兵果毅都尉。約常備兵馬二三十萬左右。(前身為長從宿衞又稱彍騎)
唐朝軍制皇家禁衞
長安內城皇城另有皇家禁衞左右羽林軍,左右龍武軍、左右神武軍為皇帝親衞部隊,合稱北衙六軍,又稱北軍,最高長官統軍、大將軍(後加殿中、前、後、左、右護軍,左右中尉、同正、特進等職)。各軍領軍將軍及部屬設置同衞軍。
於邊境設大都督、都督,同樣總領數州軍政大權,管轄範圍大小不固定。
當時作為主要兵源的府兵執役分徵防兩種,徵即臨時調派,防則固定上防,除親身上番外,還可以輸資代番(花錢請人),依軍職大小和距離繳納一定的絹或錢,執役的都是永業田的農户,一年五番,一般最長不得超過三年,否則容易造成士兵逃亡。
唐朝軍制內府
軍府按性質又有內府外府之分,內府就是京師地區戍軍,同京師宿衞軍三衞,以及太子三府三衞合稱南軍(也稱南衙宿衞、纊騎);與之相應的就是天子親檢的北衙禁衞六軍,又稱北軍。前者多為宰相領下十六衞之金吾衞將官所轄,駐地太極宮前朱雀門內,後者一般為親王或內庭中官領,軍銜屬十六衞監門衞,居御苑中。
而所謂五府即京畿五州所出的府兵,三衞即勳、翎、策等內城衞,分左右兩部,多為大臣世官子弟出任,為一般士大夫世家子弟進身之階,其中又屬策衞是諸衞府中最為皇家親信,可以宿衞內庭,列於內仗,凡朝會出行,還和左右衞、左右武衞、左右驍衞的署兵一起交錯立仗,或在京城諸門,交錯擔任“助捕”“巡警”等任務。以上統稱宿衞軍,和北軍交錯共當京師防務。
唐朝軍制禁兵
唐朝軍制龍武軍
唐朝軍制神武軍
唐朝軍制各衞大將軍
當時南北衙輪流宿值,不但駐屯和值宿交錯,連將領也相互滲透交錯管轄,皇帝就是通過這種“相互檢侍”的方法,以達到互相節制的避免某將領的權力過大的目的。
由於駐地交錯要想進入對方營防就必須執赦書,經引駕仗官和監門官奏複方可入(但後來的太監專政打破了這種制衡,總領禁衞大權,肆意廢立更替甚至謀殺天子)。
領天下兵馬主力的各衞大將軍一職多為虛銜,由權臣或親王充任,由將軍主持實務,而大都督、大都護也是由外藩親王或部族首領充任名義,平時各衞有兵卻無權調動,兵部有權調兵卻無兵可管,相互節制,只有皇帝詔旨才能令兩者合一,大軍出動。
唐朝軍制世襲軍户制
唐朝軍制常備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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