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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志宏

(原安康市住建局局長和市城投公司經理)

鎖定
唐志宏,曾任安康市住建局局長和市城投公司經理。
中文名
唐志宏
原工作單位
安康市住建局
人物事件
依法逮捕
2015年3月,陝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安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研員唐志宏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 
雙開處分
2015年5月,安康市紀委對安康市住建局原局長唐志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唐志宏在擔任市住建局局長和市城投公司經理期間,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友承攬工程,收受禮金、禮品,參與謀劃、組織成立唐氏祠堂基金會並利用職務影響進行募捐。
唐志宏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安康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安康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唐志宏開除黨籍處分;經安康市監察局報請安康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唐志宏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