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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唐山市路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唐山市路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唐山市路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唐山市路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唐山市路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權限落實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促進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促進公平就業,統籌建立健全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全區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加強就業服務和就業培訓,擬訂就業援助制度。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調劑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落實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全面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保障違法案件。
(七)擬訂人才工作有關目標,參與全區人才工作的指導、組織、協調和管理,承辦有關人才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市場化、社會化的人才管理服務體系。負責人事考試工作。負責人才分類評價機制推進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管理等政策,負責相關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路北(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落實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負責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和創建示範工作的綜合管理、審核備案、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辦法(不含中國共產黨黨內表彰、公務員獎勵),組織指導區直各部門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負責全區功勳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管理,落實享受待遇的相關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十一)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發展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規範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實行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區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二)與區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改進工作方式,強化監管責任,避免監管缺失,做好本部門的決策、規劃、行業標準落實工作,強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區行政審批局建立相關行政審批結果及監管結果通報制度,實現審批部門和監管部門間的信息互通、數據共享,確保審批、監管及時銜接和工作的連續性。
2.區審批局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加強工作聯繫,建立部門間協商制度。區行政審批局在行政審批過程中需要現場勘查、論證、聽證等相關資料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積極配合,並對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及時將對口部門涉改政策、會議培訓等相關文件,告知區行政審批局並協調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審批相關事項的辦理工作。 [1] 

唐山市路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機關公文審核、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值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網民互動交流事項處置等工作;負責新聞發佈;負責網絡輿情監控、處置應對工作;負責督辦工作;負責局信訪和維穩工作,指導系統信訪工作;負責法律事務和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監督系統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改革任務的組織、協調和督辦落實。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編制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牽頭政務服務工作;負責編制和執行本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牽頭擬定政策性資金和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再就業資金的籌集和支付;承擔統計、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基建項目、標準化管理。
(二)事業單位管理科
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備案和監督管理;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辦區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負責特殊需要人員的選調和安置,參與擬訂幹部人才援派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專業技術人才工作有關目標,承辦有關人才工作。擬訂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以及相關專家出國培訓、組織休假;牽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接收畢業生工作;負責區、市、省和國家特殊需要人員的選調和安置,參與擬訂幹部人才援派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區職稱工作;落實職稱改革辦法;負責全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聘用方案的核準;負責全區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初審和初級職稱的認定工作、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審核和證書管理;落實職稱考試有關政策。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登記管理、崗位設置、競爭上崗、考核獎懲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管理辦法,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案的核準或備案,指導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工作。落實機關工資、津貼補貼、福利、離退休政策,負責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貼補貼、福利、離退休政策;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受獎勵、處分、處罰後和疾病等停工期間工資待遇政策;落實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待遇調整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配合有關部門完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和工資協調聯動機制;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在職人員工齡計算、工作年限認定工作;負責區本級機關事業(不含公務員)退休待遇條件確認;承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職業資格審核和取得技術等級後的聘用。負責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導、統籌協調、審核備案、監督檢查,研究處理與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相關的其他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表彰獎勵辦法,指導協調以區政府名義的表彰獎勵工作,審核以區政府名義實施的表彰獎勵活動。負責落實全區功勳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管理,落實享受待遇的相關政策。
(三)基金監管和綜合科
負責審核彙總全區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落實全區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補充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落實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依法監管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負責全區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基金內部審計;執行基金管理辦法和預測預警制度;負責全部文字材料;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羣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黨羣工作;負責局機關紀委工作;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指導系統窗口服務建設;組織推進人社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四)就業和職業鑑定科
擬訂促進城鄉統籌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落實促進就業、鼓勵創業、勞動者平等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統籌負責全區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牽頭落實就業援助、特殊羣體就業等政策;會同財政部門落實就業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區創業擔保貸款審查等相關工作。落實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落實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政策;落實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負責審核區屬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方案;落實失業管理辦法,指導建立失業登記制度,承擔失業統計。落實全區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組織落實技能人才的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擬訂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企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負責職業技能鑑定考評員的管理;落實全區職業技能競賽相關政策;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備案和監督管理。擬訂全區農民工管理服務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綜合協調農民工培訓;指導全區發展農民工勞務經濟;承辦區政府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制度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全區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指導全區勞動人事仲裁機構體系建設;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
(五)勞動保險管理科
落實企業勞動關係政策;落實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用工備案制度和勞務派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組織實施清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及其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組織落實地方勞動標準。擬訂全區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企業養老保險基金調劑計劃和國家、省、市、區財政基金分配複核;擬訂全區職業年金、企業年金髮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區屬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區特殊工種申報和管理;負責全區企業提前退休、正常退休條件核准。落實工傷保險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工傷預防政策;落實行業差別費率辦法、工傷醫療和工傷康復政策及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劃、標準;擬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其他社會保障關係轉移接續辦法;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繳費檔次和政府補貼等調整方案;擬訂徵地方案中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並組織實施。 [1] 

唐山市路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員編制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科級領導職數設置另行明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