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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專署

鎖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唐山區專員公署(簡稱唐山專署)。管轄原冀東區的十一、十二專區和十五專區部分縣。 [1] 
中文名
唐山專署
成立時間
1949年8月1日
歷史沿革
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冀東區行政公署撤銷,唐山市隸屬於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河北省人民政府唐山區專員公署(簡稱唐山專署)。管轄原冀東區的十一、十二專區和十五專區部分縣。
1958年8月29日,唐山專署由昌黎遷到唐山,將省直轄的唐、秦兩市劃歸唐山專區。唐山市隸屬於唐山專署。
1970年,改稱唐山地區。
1961年3月23日,華北局和省委決定,恢復唐山專區建制。5月23日,國務院批准。6月1日,專(地)、市正式分開。將市委、市人委改成地委、專署。市委、市人委重新組建。唐山市再次隸屬於唐山專署。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