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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執玉
鎖定
- 本 名
- 唐執玉
- 字
- 益功
- 所處時代
- 清代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江蘇武進(今江蘇省常州市)
- 出生日期
- 康熙八年(1669年)
- 逝世日期
- 雍正十一年(1733年)
- 官 職
- 都察院左都御史、直隸總督
唐執玉人物生平
唐執玉早期經歷
康熙八年(1669年)唐執玉出生於江蘇武進(今江蘇省常州市)。唐執玉於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中進士,初授浙江德清知縣。
[1]
在任上,唐執玉為百姓着想,深得民心。唐執玉曾召集縣民於府衙之下,命令“有田無糧者令自首,有糧無田者除之”,一時間,整個德清縣內,“富無隱糧,貧無賠累”。
[2]
唐執玉治理水患
雍正七年(1729年),唐執玉調任直隸並任直隸總督,管轄京畿重地。
[7]
在任上,唐執玉治理了白河水患。白河緊鄰密雲城,一到夏秋兩季,河水上漲進而對城池產生威脅。而舊的堤壩早已年久失修,僅存石堤。面對這樣的境況,唐執玉奏疏雍正帝,請求加以治理,並提出修築堅厚土堤,用石堤保護縣城的方案,得到許可後實施,解決了白河對密雲城的潛在威脅。
[8]
當年秋天,天降暴雨,永定河、滹沱河水位猛漲,
[9]
唐執玉上疏賑災。朝廷派侍郎牧可登、副都統阿魯等人分往賑災。
[10]
唐執玉因此事上奏,“諸州縣降水情況不一,有的地方被朝廷上諭所提及但河水已退並未成災,有的地方沒有被朝廷上諭提及但已經成為重災區。應當及時派出朝廷大臣一一前往,勘驗查實。“唐執玉的這一建議,得到雍正帝的首肯。
[11]
唐執玉體恤百姓
清朝初年,八旗入關之後,佔領京城附近的大量農田,史稱“圈地”。官府以臨近州縣的土地補償給被圈地的農民百姓。然而每年徵糧仍然以原籍為單位進行,於是便有了“寄糧”一説。
[12]
農民移入到新的地方,便有“寄莊”一事。在這種徵糧制度下,地在此處而糧在彼處,其徵糧數額難免存在不一致的情況,這無疑會增加百姓的負擔。
[13]
唐執玉走訪懷安、宣化、萬全、寶坻、豐潤、三河等縣,發現該問題不僅存在,而且極為嚴重,官府追討十分麻煩,而百姓想遷入至他地亦存在較大困難。於是唐執玉奏請雍正帝,”凡是地在此處而糧在彼處者,令遷入州縣將其應納糧的數目編入該縣。進而達到糧隨户轉,此增彼除。“
[14]
進而緩解百姓的負擔。
唐執玉君臣融洽
唐執玉是一位深得雍正賞識的直隸總督。他不僅治理地方很有成績,而且與皇帝保持着非常融洽的關係,他所上的奏摺,幾乎未受到駁回。
[15]
唐執玉在外任職期間,雍正帝曾將新鮮的荔枝派人送至保定給他品嚐;唐執玉身體有恙,雍正帝十分關心他的身體,並派宗人府府丞冀棟帶着御賜人蔘前來看望,並告誡唐執玉要“愛惜身體,處理政務量力而行,若是(朕)給你的人蔘感覺效果好,京師到保定咫尺距離,(朕)再讓人給你送去。”
[16]
唐執玉深受感動。
唐執玉人物結局
雍正九年(1731年),唐執玉因身體原因三次請辭直隸總督並最終獲得雍正帝許可。次年,唐執玉回京調養身體並任刑部尚書。
[17]
雍正十一年(1733年)春,唐執玉抱病二次任直隸總督,三月,卒於任上,年六十五。
[18]
唐執玉人物評價
《清史稿》評價:“執玉、尤懃懃施惠。世宗治尚明肅,諸臣皆以開敏精勤稱上指,為政持大體,與夫急功近名,流於谿刻,重為世詬病者,固大異矣。”
[19]
唐執玉親屬成員
父:唐於旭。
唐執玉史籍記載
《清史稿·唐執玉傳》
《清聖祖實錄》
《清世宗實錄》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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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史稿·唐執玉傳》:唐執玉,字益功,江南武進人。康熙四十二年進士,授浙江德清知縣。
- 2. 《清史稿·唐執玉傳》:召縣民親勘,有田無糧者令自首,有糧無田者除之,富無隱糧,貧無賠累。
- 3. 《清史稿·唐執玉傳》:行取工部主事,考選户科給事中。
- 4. 《清史稿·唐執玉傳》:五十八年,疏言:“户部錢糧款項最易作弊,當先驅除作弊之人。乃有所謂‘缺主’者,或一人佔一司,或數人共一省,佔為世業,句通內外書吏,舞文弄法,當嚴行查禁。”
- 5. 《清史稿·唐執玉傳》:六十年,遷鴻臚寺卿。歷奉天府府丞、大理寺少卿。
- 6. 《清史稿·唐執玉傳》: 雍正二年,歲三遷禮部侍郎。五年,擢左都御史。
- 7. 《清史稿·唐執玉傳》: 七年,命署直隸總督。
- 8. 《清史稿·唐執玉傳》:密雲城臨白河,舊築土木堤壩盡圮,僅存石堤。上游有積土斜出,激水使怒,俗謂之“土嘴”。執玉疏請疏治,使水得暢流;仍築土堤,務堅厚,用榆囤載石為基,使輔石堤護縣城。上褒其妥協,命於夏月水漲前竟工。
- 9. 《清史稿·唐執玉傳》:是歲秋,積雨,永定、滹沱諸水皆盛漲。
- 10. 《清史稿·唐執玉傳》:上命侍郎牧可登、副都統阿魯等分往治賑。
- 11. 《清史稿·唐執玉傳》: 執玉奏言:“諸州縣被水,消長不一。有上諭所及,而水消未成災者;有上諭所未及,而水大成災,田廬被淹,急須拯恤者:請飭治賑諸臣勘實。”上特允之。
- 12. 《清史稿·唐執玉傳》:國初以民地予滿洲將士,謂之“圈地”。民地既圈,以鄰近州縣地撥補,糧額從舊貫,於是有寄糧
- 13. 《清史稿·唐執玉傳》:佃租户移新地,於是有寄莊。歷年既久,百弊叢起。
- 14. 《清史稿·唐執玉傳》:上令執玉勘察,更除改正,並舉懷安、宣化、萬全、寶坻、豐潤、三河諸縣為例。執玉奏言:“此外所在皆有,如晉州武丘村、孔目莊,趙州馬圈村糧有在贊皇者;蔚縣夾道溝、細賢莊糧有在宣化者;宣化井頭莊糧有在西寧者:官苦追呼,民勞跋涉。凡地在此處,糧寄彼處,皆令從地所在,糧隨產轉,此收彼除,不使有交錯之病,亦無庸存代徵之名,經界各正,田賦悉清。”
- 15. 張淑霞 主編.《直隸總督傳略》:中國文史出版社,2000年
- 16. 《清史稿·唐執玉傳》:適貢荔支至,命以賜執玉,方有疾,治事如常。時宗人府府丞冀棟以醫進,上命視執玉疾,賜人葠,諭令:“愛養精神,量力治事。若欲棟料量方藥,保定咫尺,可再命之來也。”
- 17. 《清史稿·唐執玉傳》:九年,以病甚乞解任,許之。十年,病少瘳,命領刑部尚書。
- 18. 《清史稿·唐執玉傳》:十一年春,覆命署直隸總督,力辭,上勉之行。三月,卒於官,賜祭葬。
- 19. 清史稿·列傳七十九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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