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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僕射鄂公楊再思

鎖定
《哭僕射鄂公楊再思》是唐代李乂創作的一首五言律詩。
作品名稱
哭僕射鄂公楊再思
作    者
李乂
創作年代
作品出處
全唐詩·卷92_18
文學體裁
五言律詩

哭僕射鄂公楊再思作品原文

端揆凝邦績,台階闡國猷。方崇大廈棟,忽逝巨川舟。
作品出處《全唐詩》 作品出處《全唐詩》
白日銘安在,清風頌獨留。死生恩命畢,零落掩山丘。 [1] 

哭僕射鄂公楊再思作品註解

1、揆[kuí]1.度(duó),揣測:~度。~策。~古察今。2.道理,準則:千載一~。3.事務:百~。4.管理,掌管:~百事。5.舊稱總攬政務的人,如宰相等:閣~。
2、國猷:guó yóu 【注音】ㄍㄨㄛˊ ㄧㄡˊ 【詞目】國猷 【引證解釋】國道;國計。

哭僕射鄂公楊再思作品賞析

本詩描寫主人翁宮中同瞭楊再思宰相突然駕鶴西去,對他卓越的功績高度讚揚,以及傷通之情。

哭僕射鄂公楊再思作者簡介

李乂[唐](公元六四七年至七一四年)字尚真,(舊唐書作本名尚真。此從新唐書)趙州房子人。生於唐太宗貞觀二十一年,卒於玄宗開元二年,年六十八歲。少孤。年十二,工屬文,與兄尚一,(官至清源尉,早卒)尚貞(官至博州刺史)俱以文章見稱。舉進士,累調萬年尉。長安三年,(公元七〇三年)擢監察御史,劾奏無避。景龍初,(公元七〇七年)遷中書舍人,修文館學士。帝遣使江南,發所在庫貲以贖生。乂上疏諫,以為“與其拯物,不如憂民”。太平公主干政,欲引乂自附,乂深自拒絕。開元初,姚崇為紫薇令,薦為侍郎。未幾,除刑部尚書。卒,諡曰貞。乂著有文集五卷,《兩唐書志》又與兄尚一、尚貞同為一集,號為李氏花萼集,凡二十卷,並行於世。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