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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達黎加國旗
鎖定
哥斯達黎加國旗啓用於1906年11月27日,國旗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約為5:3。旗面自上而下由藍、白、紅、白、藍五條平行寬條相連組成。紅色寬條比藍白色寬一倍,紅色部分左側處繪有國徽圖案。藍、白兩色來自原中美洲聯邦國旗的顏色,紅色部分是1848年建立共和國時增加的。藍色代表天空、機會、理想主義和堅忍;紅色代表熱忱和為獨立所流的血;白色代表和平、智慧和快樂。
- 中文名
- 哥斯達黎加國旗
- 外文名
- Flag of Costa Rica
- 啓用於
- 1906年11月27日
- 形 狀
- 長方形
- 長與寬之比
- 約為5:3
哥斯達黎加國旗啓用於1906年11月27日,國旗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約為5:3。旗面自上而下由藍、白、紅、白、藍五條平行寬條相連組成。紅色寬條比藍白色寬一倍,紅色部分左側處繪有國徽圖案。藍、白兩色來自原中美洲聯邦國旗的顏色,紅色部分是1848年建立共和國時增加的。藍色代表天空、機會、理想主義和堅忍;紅色代表熱忱和為獨立所流的血;白色代表和平、智慧和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