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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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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芝節是伊斯蘭教教徒前往伊斯蘭教聖地朝聖後隔天所舉行的重要宗教儀式,又稱宰牲節,古爾邦節,節日訂在伊斯蘭曆十二月的第十天,慶祝儀式主要是宰殺牛羊,感謝真主
中文名
哈芝節
外文名
haji
別    名
宰牲節、古爾邦節
節日時間
回曆十二月的第十天
節日類型
宗教節日
節日起源
宗教
節日活動
宣誓、禮拜、齋戒、天課、朝聖

哈芝節來源意義

哈芝節 哈芝節
哈芝源自馬來語的haji,有朝聖的意思,是回教的五大基礎之一。這五大基礎為:宣誓、禮拜、齋戒、天課(慈善税)和朝聖(朝覲(jìn)天房)。對許多回教徒而言,到穆罕默德出生地麥加朝聖是他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段旅途,而哈芝節即是紀念此一宗教活動並慶祝朝聖者的歸來。在哈芝節當天,回教徒會到回教堂做全天的禱告,並於上午的禱告會結束後,舉行儀式屠宰羊只,把肉分發給祭拜者與貧窮者。
此外,回教徒也會開放門户迎接到訪的親友們,並以較節儉的方式來迎接這個節日,但不像慶祝開齋節那般隆重。

哈芝節節前準備

宰牲節前,家家户户的主婦就忙碌起來了,她們要製作大量的油炸油香、饊子和各種精美點心,特別是作為“獻牲”的牲畜要預先買好。如果自家有牛羊,要早早確定下一隻,加草加料單獨飼養,儘量把它喂得壯壯的。盛大的節日也是主婦們的手藝與持家德行的大展示和大競賽。節日的早晨,人們進行沐浴盛裝到清真寺參加聚禮。
聚禮之後,人們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宰牲血祭。至於是宰牛殺羊還是殺雞殺鵝,這由各家的經濟實力來決定。一般經濟條件較好的,每人要宰一隻羊,七人合宰一頭牛或一峯駱駝。不允許宰不滿兩歲的小羊羔和不滿三歲的小牛犢、駱駝,不宰眼瞎、腿瘸、缺耳、少尾的牲畜,要挑選體壯健美的宰。通常人們把血祭的牲畜宰好、把大塊大塊的連骨肉燉到鍋裏之後男子們才開始互相拜節,婦女們則留在家裏燉肉和擺上節日食品,老人們邊煮肉邊給孩子吩咐:吃完肉,骨頭不能扔給狗嚼,要用黃土覆蓋。這在古爾邦節是一種講究。節日的第一天,首先給在近期內發生過喪葬等家難的鄉親拜節慰問,其次是給夫妻雙方的長輩拜節,以及近鄰和長者拜節。

哈芝節意義

伊斯蘭的宰牲節源於伊卜拉欣聖人。他受安拉的啓示奉獻其子伊司瑪依。《古蘭經》第三十七章一百節至一百零七節有以下的敍述:伊卜拉欣聖人年老得子,取名伊司瑪依。一天,伊聖告訴其子説他在夢中夢見真主要他犧牲兒子,以顯示對安拉的虔敬,父子倆都願意遵從安拉的意旨,正當伊聖於米那山奉獻其子時,安拉降下啓示指示其忠誠已得到考驗,這時,伊聖發覺在他身邊有一頭羊,便把它宰了,宰牲節便是用來紀念此事。從下列幾點,可以看見伊聖父子對安拉是絕對服從的。一、伊聖是在夢中夢見要把其子伊司瑪依做犧牲。作為一個常人,會藉口説是夢境而不加以理會。二,伊聖所要犧牲的是他至愛及唯一的兒子。三、伊司瑪依、英俊、善良被指定將來為聖人。四、伊司瑪依是伊聖祈求安拉賜的,是他唯一繼承人。五、此時伊聖年已老邁,不可能再有兒子。事實上,這件事情只不過是安拉對人類的考驗。而宰牲節的意義在於提醒人類要服從安拉,為安拉而犧牲。今天,我們追求的可能是花花綠綠的金錢,高尚的職業,令人愛慕的社會地位為了這些虛無縹緲的名與利,我們甘願放棄信仰及責任。其實,我們為安拉而作出的犧牲,安拉是會以更好的來賞賜給我們,這便是內心的恬靜及滿足。《古蘭經》三十六章一百零九節至一百二十一節:“ 給伊卜拉欣道平安,我就這樣的賞賜一般為善的人,他實屬我的歸信的僕人 。

哈芝節規則

1﹑宰牲節時間
(伊斯蘭曆,都爾·喜嘉月初十)開始,根據伊斯蘭教法,節日三天“塔什利格節期”,在這三天內許可屠宰牲畜,舉意為真主奉獻。 屠宰的牲畜只限於羊﹑牛和駱駝。 屠宰的時間必須在節日會禮之後,先知穆聖説:“誰要在禮拜之前屠宰犧牲,就讓他懺悔吧!”
2﹑合法的性質
宰牲節的奉獻是每個有經濟能力和屠宰條件穆斯林家庭的責任,清高的真主在《古蘭經》中啓示説:“我確已賜你多福,故你應當為你的主而禮拜,並宰犧牲。”(108:1-2) 根據古代伊斯蘭法學家安薩禮對聖行的研究,他説:“在先知穆聖的時代,穆斯林男子屠宰一頭羊作為犧牲,舉意既為他本人,也為他的家庭。”
3﹑優秀的行為
先知穆聖説:“阿丹聖人的子孫們在犧牲奉獻日崇拜真主的最佳行為見到牲畜的鮮血。 這些牲畜將帶着它們的角﹑蹄和毛髮出現在復活日,它們的鮮血在沒有落到地上之前就呈現在至大的真主面前,它們的靈魂也在喜悦中伴隨而往。”
弟子們問先知穆聖:“使用什麼牲畜呢?”
穆聖回答説:“遵循你們祖先易卜拉欣聖人的傳統。”
問:“它們身上的毛也有價值嗎?”
回答:“是的,這些牲畜身上的每一根毛都帶着你們的善功。”
4﹑意義
A-- 在犧牲奉獻日為真主宰牲是真主的奴僕向他的主表示敬畏和接近。 《古蘭經》説:“你(穆罕默德)説:‘我的禮拜﹑我的犧牲﹑我的生活﹑我的死亡,的確都是為真主 ----- 全世界的主。 他絕無夥伴,我只奉到這個命令,我是首先順服的人。’”(6:163-164)
B-- 宰牲節是提醒信士們永誌不忘先知易卜拉欣順從真主命令的偉大傳統,真主因此賜福予他和他的後代子孫。 真主在夢中啓示先知易卜拉欣父子,要其父把愛子向真主作犧牲,他們服從了,但真主派遣天使用一頭羝羊更換了他的兒子。 這是一個認主獨一﹑服從真主命令的傳統,在伊斯蘭正道恢復之後,成為每年慣例的傳統節日。 這個事件生動地記載在尊貴的《古蘭經》中(37:102-113),真主在其中説:“我以一個偉大的犧牲贖了他。 我使他的令名,永存於後代。 ‘祝易卜拉欣平安!’ 我要這樣報酬行善者。”
C-- 用宰牲節的吉祥肉使家人﹑親屬和貧苦人分享一次口福。 把宰牲節牲畜的肉分成三份,分別留作家用﹑饋贈親友和贈送給貧窮的人家,使大家都獲得真主的恩典。
D-- 真主為人類的福祉造化並且馴服許多牲畜,使它們成為人類的勞力﹑交通工具和享用它們的肉食。 真主在《古蘭經》中啓示説:“它們對於你們有許多用處……,你們可以吃它們的肉,並應當用來款待知足的貧民和乞討的貧民。 我為你們這樣制服它們,以便你們感謝。”(22:36)
5﹑牲畜年齡
如果用羊做犧牲,一個家庭只許可屠宰一頭母羊,年齡在一歲以上者為佳選﹔山羊也應滿了一歲,進入第二年時﹔用駱駝做犧牲,最佳年齡是五歲之後,六歲時﹔牛的最佳犧牲年齡是兩歲,進入三歲階段。 先知穆聖説:“不要屠宰老邁的牲畜做犧牲,萬不得已時,可以屠宰六個月以上的母羊。”《穆斯林聖訓集》
6﹑不全不宰
用作犧牲的牲畜必須健康完美,獨眼﹑拐腿﹑傷角和消瘦有病者為四不全。 先知穆聖説:“凡有這四種殘疾的牲畜不許可用作犧牲,獨眼與拐腿者必曾受傷,消瘦無肉者必有疾病。”
7﹑牲畜須健康
用作犧牲的牲畜最佳的選擇是:一歲以上的公羊(綿羊),健康無恙,有雄壯的雙角,毛白色,有黑斑(眼睛或腿上)。 根據聖妻阿依莎的傳述,“高貴的先知選擇了一頭有雙角的公羊作犧牲,那頭羊身上有黑斑,精神抖擻,威風凜凜。”
8﹑屠宰時間
最佳屠宰犧牲的時間是在爾德會禮之後。 先知穆聖説:“會禮之前的屠宰是為自己食用,而在會禮之後的屠宰是舉意為真主做的完美犧牲,完成了穆斯林的傳統聖行。” 最佳的日子是宰牲節的當天,也許可推遲到第二天和第三天,因為這三天都屬於“塔什利格節期”。
9﹑屠宰方式
宰牲節舉意為真主屠宰時,牲畜也有知,放倒時把它們的頭面向克爾白,下刀的人也面向克爾白,口中默默地説:“真主啊! 我面向着你造化天地萬物的真主,我不是無神論者,我信仰真主。 我向真主禮拜和祈禱,為真主生,為真主死﹔你是眾世界的主宰,沒有夥伴﹑獨一無二的真主。 為此,為服從真主的命令,願為穆斯林的先驅者。” 然後在下刀的時候,高贊“奉至仁至慈真主的尊名。 真主至大! 舉意為了真主,向真主奉獻。”
10﹑下刀的主持者
最佳的選擇是舉意宰牲的人親自下刀﹔也許可委託別人代替下刀屠宰。
11﹑合理的分配
屠宰的肉應當分為三份:自家留用一份,向窮苦人施捨一份,饋贈給親友一份。 也許可全部向窮苦人施捨,如果不是全部施捨,家中可以存放一些,以後食用。 先知穆聖説:“(犧牲的肉)可以自食,可以儲存,可以施捨。”
12﹑勞動者的報酬
宰牲節的犧牲不能當做報酬工資送給參加勞動者或屠夫。 大賢阿里説:“真主的使者命令我看守好這些(屠宰的)駱駝,可以把肉﹑皮和鞍子施捨給窮苦人,但這些東西不能給屠宰的人。 先知穆聖説:‘把我們家中物送給他(當做勞動報酬)。’”
13﹑宰羊僅限一隻
不論家庭多大,人口多少,舉意宰牲用的羊,只限一隻。 根據穆聖弟子阿布·阿尤布的傳述,“在先知穆聖的時代,一名穆斯林男子只為他自家或他的家人屠宰一隻羊,當做奉獻給真主的犧牲。”
14﹑行為規範
舉意屠宰犧牲的人,從都爾喜嘉月見到新月(初一日)那天起直到宰牲節都不要修剪他的毛髮和指甲,因為這是厭惡的行為。 先知穆聖説:“如果你看到有人舉意要在宰牲節屠宰犧牲,那麼,你就應當告誡他守戒,不要修剪他的毛髮和指甲,直到宰牲的那一刻。”
15﹑為全體穆斯林宰牲
沒有條件宰牲的人,有權分享犧牲的份額,因為宰牲者舉意中也包括了你的權利。 這是先知穆聖確定的規則。 那一年,先知穆聖家有兩隻公羊,他屠宰了其中的一頭,他舉意説:“真主啊! 我宰這頭羊,舉意是代表我自家,也是代表我們整個穩麥(穆斯林社會)向你奉獻。” 每個穆斯林社會的成員都有權享用宰牲節的犧牲,因為這些肉屬於大家。

哈芝節相關新聞

許多民眾在週四湧往吉隆坡南湖鎮綜合交通總站,在最後一分鐘購買車票,車站擠滿人潮。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