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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法

鎖定
哈特法,全稱《船隻航行、提單及財產運輸的某些義務、責任和權利法》。是指1893年由美國制定。目的在於打擊英國船主在提單中任意規定免責條款的行徑,保護本國貨主的利益。 [1] 
中文名
哈特法
定    義
全稱《船隻航行、提單及財產運輸的某些義務、責任和權利法》,是指1893年由美國製定
所屬學科
法學
主要內容:嚴禁在提單中規定免除承運人由於疏忽、過失或沒有適當裝載、保存、照料等而造成貨物過失或損壞的賠償責任;嚴禁在提單中減輕或免除承運人提供一條適合航行的船隻和照料貨物的責任的條款。與此同時還規定了承運人的各項免責條款。該法對《海牙規則》有重大影響。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