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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

鎖定
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辦公地址位於哈爾濱市民大廈南崗區中山路181號。
中文名
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
辦公地址
哈爾濱市民大廈南崗區中山路181號
性    質
政府機構
現任局長
楊天悦

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我市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組織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制定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醫保目錄准入相關工作。
(五)組織制定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採購政策,對醫療機構落實集中招標採購結果進行監督管理。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國際合作和省、市際間合作交流。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市直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規定,指導監督全市醫療保障經辦業務。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羣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1] 

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史志、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等工作。組織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機關黨委辦事機構依託辦公室開展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相關工作。
(二)待遇保障處。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機構的招標工作,監督中標單位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待遇落實等工作。
(三)醫藥服務管理處(基金監管處)。擬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醫保目錄准入相關工作。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和結算具體實施辦法。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規範醫療保障經辦業務。擬定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採購工作。統籌管理醫療保障基金的預算編制、安全防控和基金內部審計等工作。
設立市醫療保障局道里分局、市醫療保障局南崗分局、市醫療保障局道外分局、市醫療保障局香坊分局、市醫療保障局平房分局、市醫療保障局松北分局、市醫療保障局阿城分局、市醫療保障局呼蘭分局、市醫療保障局雙城分局,主要負責監督管理行政區域內的定點醫藥機構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監督轄區醫療保障經辦業務,承擔轄區信訪接待、投訴舉報案件受理等工作。 [1] 

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天悦 [3] 
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閻更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