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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統計局
鎖定
哈爾濱市統計局機構職責
(一)承擔組織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實施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擬訂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並貫徹實施。依法開展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二)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統計報表制度。執行國家統計標準。指導全市專業統計工作和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協調全市性經濟社會專項調查。
(四)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蒐集、整理、提供外省、市和全國的基本統計資料,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
(五)負責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負責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
(七)負責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建設。負責對哈爾濱新區統計數據的管理。
(八)協助各地區黨委管理區縣(市)統計局局長、副局長。
哈爾濱市統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史志、培訓、政務公開、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等工作。承擔本部門、本系統行政執法層級監督等工作。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機關黨委辦事機構依託辦公室開展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相關工作。
(二)綜合處。組織實施全市綜合統計調查制度,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對全市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調查研究、分析和監測,提供諮詢建議。負責管理和對外發布統計信息及新聞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系統宏觀經濟分析研究工作。
(三)核算處。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組織開展投入產出調查。負責全市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賬户,進行總供給與總需求測算。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參與全市目標考核工作。
(三)核算處。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組織開展投入產出調查。負責全市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賬户,進行總供給與總需求測算。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參與全市目標考核工作。
(五)工業與能源處。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能源統計調查制度。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能耗行業節能和重點能耗企業能源使用、節約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負責環境綜合調查統計。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對有關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
(六)投資處。組織實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建築業企業的統計調查制度。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探、居民住宅、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服務業與貿易外經處。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調查制度,綜合整理和提供服務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人口就業與社科文處。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勞動工資、科技、文化和婦女兒童統計調查制度。綜合整理全市人口、社會、科技等有關部門統計資料。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對有關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哈爾濱市統計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丁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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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成員、副局長:韓光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丹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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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 機構職能 哈爾濱市統計局機構職能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0-11-27]
- 2. 市統計局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2-12-19]
- 3. 哈爾濱市統計局內設機構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2-12-19]
- 4.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職名單 .哈爾濱日報.2024-02-07
- 5. 【黨建述職】市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機關黨委書記 丁威 .哈爾濱機關黨建.2024-03-30
- 6.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職名單 .哈爾濱市人大.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