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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哇潮飲
鎖定
“咔哇潮飲”為由四川拾藏實業有限公司經營的一款飲料,生產商則為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維爾樂飲品有限公司。據稱可以替代酒精類飲品,一度在國內熱銷。
2017年9月,“毒情預警”在朋友圈和微博中熱傳,名為“咔哇潮飲”的網紅飲料經理化檢驗,被發現含有γ-羥基丁酸(我國一類精神藥品),喝多會對人體造成損害,多地公安部門已要求下架。
2020年8月,四川首例“咔哇氿”新型毒品案一審獲有罪判決。被告人王某因犯販賣、製造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27萬元,對違法所得及孳息643萬餘元和房屋等予以沒收。檢察機關指控事實及罪名均得到法院支持。
- 中文名
- 咔哇潮飲
- 所含成分
- γ-羥基丁酸
- 主要原料
- 咔哇
- 不良反應
- 暫時性記憶喪失、噁心、嘔吐
- 生產公司
-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維爾樂飲品有限公司
- 隸屬公司
- 四川拾藏實業有限公司
咔哇潮飲基本簡介
咔哇是生長在南太平洋島國、海拔500-1000英尺地區的一種植物,系胡椒科多年生灌木,它的拉丁文名字又叫“令人陶醉的胡椒”。當地民間醫生廣泛應用咔哇改善睡眠、緩解焦慮、戰勝抑鬱、鬆弛肌肉、消除疲勞。
咔哇潮飲主要成分
2017年,經舉報後,公安機關毒品實驗室對咔哇飲料的檢驗和分析,發現其中含有高濃度的管制毒品——“γ-羥基丁酸”和γ-丁內酯(羥基丁酸的前體)。羥基與氨基雖然僅一字之差,但是在性狀上卻差距甚遠
[5]
。
2005年我國就將“γ-羥基丁酸”列入二類精神藥物予以管制,並於2007年變更為一類。濫用“γ-羥基丁酸”會造成暫時性記憶喪失、噁心、嘔吐、頭痛、反射作用喪失,甚至很快失去意識、昏迷及死亡,與酒精並用更會加劇其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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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哇潮飲下架原因
在“毒情預警”引發熱傳後,有多地相關部門在官方渠道發文提醒注意並要求下架該商品。如廣東省公安廳表示,“大部分都的確含有違禁藥品。除了 咔哇潮飲之外,啪啪潮飲和咔哇氿等飲品也都屬於同類違禁物品。”
[1]
不過,據調查,咔哇潮飲並未因此退出市場。多名代理商表示,名為“咔哇氿”“啪啪潮飲”等飲品都是咔哇潮飲的“繼任者”,換了一個包裝繼續在網上售賣。
咔哇潮飲相關事件
2017年9月13日在上級公安機關的協調和四川成都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佛山南海警方偵破一宗涉嫌生產有害飲料案,抓獲範某等涉案嫌疑人7名。案件發生後,南海警方聯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查封佛山市南海區維爾樂飲品有限公司“咔哇潮飲”飲料生產線,扣押“咔哇潮飲”一批。經鑑定,該“咔哇潮飲”飲料中含有國家管制的第一類精神藥品γ-羥基丁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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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廣東佛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聯合公安機關查處了四川拾藏實業有限公司委託佛山維爾樂飲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 “咔哇潮飲”飲料。經檢驗鑑定,在“咔哇潮飲”飲料中檢出列入管制的一類精神藥品γ-羥丁酸(GHB)。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要求廣東、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並召回相關食品,查封扣押涉案食品及原輔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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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7日傍晚19時許,有羣眾向深圳光明分局公明所舉報,轄區一名外號“斌仔”的男子正在販賣類似飲料的新型毒品“咔哇”,而且是向娛樂場所中銷售。接報後,公明所立即介入偵查,在舉報人的幫助下,民警很快鎖定嫌疑人,並於晚上23時許在松崗將抓獲2名販賣“咔哇”的嫌疑男子,現場繳獲“咔哇水”4瓶。經審訊,嫌疑人黃某(男,24歲)、譚某(男,27歲)對其販賣新型毒品“咔哇水”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嫌疑人黃某、譚某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8月,四川首例“咔哇氿”新型毒品案一審獲有罪判決。被告人王某因犯販賣、製造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27萬元,對違法所得及孳息643萬餘元和房屋等予以沒收。檢察機關指控事實及罪名均得到法院支持。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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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網紅飲料“咔哇潮飲”竟含“毒品”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7-09-07]
- 2. “咔哇潮飲”含國家管制精神藥品 湘潭查獲15360瓶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7-10-24]
- 3. 網紅飲料“咔哇潮飲”生產線被查封,7名涉案嫌疑人被抓 .澎湃網[引用日期2017-09-13]
- 4.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咔哇潮飲”飲料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7-10-01]
- 5. 警惕!這款網紅飲料竟是新型毒品,男子濫用上癮一天喝掉1500元! .廣州公安[引用日期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