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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逐

(宗教詞語)

鎖定
咒逐(Anathema),羅馬天主教和希臘正教宣佈“逐出教會”聲明時的術語。原指“被分離”或“受咒罵”。在《舊約》中,指“獻給神的祭品”,並高懸在聖殿中的神像之前。該意不再使用。後逐漸轉變為指與神和會眾分離、受到詛咒的人。最後指詛咒異端分子。 [1] 
中文名
咒逐
外文名
Anathema
出現於《新約·哥林多前書》(16:22),舊譯為“願主再來時,此人遭受詛咒”(Let him be Anathema Maranatha)。現譯為:“(凡不愛主的人)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這種詛咒針對不忠於教會的信徒,責難他們所導致的內部分裂和爭議,破壞傳教工作。為逐出教會的術語之一。該詞與絕罰不同,後者指不準參加聖事和崇拜,而詛咒指完全排除在教會之外。現在兩者的區分失去意義,自1983年起,在《天主教會法典》修訂本中不再運用該術語。 [1] 
參考資料
  • 1.    丁光訓、金魯賢.基督教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10月:第8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