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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裴仆射相公假山十一韵

唐代韩愈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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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裴仆射相公假山十一韵》是由唐代大诗人韩愈创作的一首唐诗,脍炙人口,现已收藏于唐诗宋词之中。
中文名
和裴仆射相公假山十一韵
作    者
韩愈
创作年代
唐代

作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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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乎真爱山,看山旦连夕。犹嫌山在眼,不得着脚历。枉语山中人,匄我涧侧石。有来应公须,归必载金帛。当轩乍骈罗,随势忽开坼。有洞若神剜,有岩类天划。终朝岩洞间,歌鼓燕宾戚。孰谓衡霍期,近耻习纸夜在王辩放归侯宅芝喇。傅归判祝氏筑已卑兰脚,磻设壳匪颂体坑溪钓何激。逍遥功德下,不恋晚棕与事相摭。乐我盛明朝,于焉傲今昔。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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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768—824),字退之,河内河阳(今河南孟县)人。因其郡望在昌黎,故世称“韩昌黎”。德宗贞元八年登进士第。贞元十九年,因言关中旱灾,触怒权臣,被贬为阳山令。宪宗元和元年召拜国子博士。元和十二年从裴度讨淮西吴元济有功,升任刑部侍郎。元和十四年,上表谏迎佛骨,贬潮州刺史,后历任国子祭酒、吏部侍郎、京兆尹等职。大力倡导古文运动,其散文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主张“以文为诗”,作诗力求新奇,且多议论。《全唐诗》存其诗十卷。有诗文合编《昌黎先生文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