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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縣交通運輸局

鎖定
和縣交通運輸局是和縣的政府部門。
中文名
和縣交通運輸局
單位地址
和縣歷陽鎮龍潭北路187號
地    區
和縣
主    管
交通運輸
現任領導
李家勝 [2] 

和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交通運輸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縣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規劃和有關規定、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物流發展規劃、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全縣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全縣道路、水路交通運輸的行業管理;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一般縣道改建工程,組織實施轄區縣級道路交通運輸設施建設、養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組織協調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城市公交站場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受理鄉村道以下公路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許可工作;承擔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申報工作;承擔三類客運站場、二類維修企業的許可、省際班線許可、區際班線許可等申報(不改變許可主體)工作;承擔非重點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工作。
(五)負責全縣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監督責任。負責地方管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航運部門實行行業管理。
(六)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車)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發展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高峯客運;負責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建議,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初步意見,按規定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公路、水路規費管理有關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全縣國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檢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佈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職工隊伍建設。負責交通政風行風建設,公路、水路“三亂”治理和交通建設項目效能檢查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和縣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綜合、精神文明、計劃生育、政風建設、招商引資、工會、婦女、督察督辦、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局管幹部的選拔考核任免工作;負責承擔綜合性報告、文件起草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全局工資福利、機關後勤、專業技術人員職務招聘、技師評定、技工等級考試工作;參與全局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三類客運站場、二類維修企業的許可、省際班線許可、區際班線許可等申報(不改變許可主體)工作;負責受理審批、審核縣本級和轉報上級機關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
(二)交通建設股(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
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計劃;組織或參與起草相關行業和物流發展規劃;按規定承擔港口規劃、岸線使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申報工作;承擔公路、水路規劃和建設項目審核的有關工作;提出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參與交通基礎設施投融資工作;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參與有關環境保護、統計等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設施建設、養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組織協調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的建設項目及公路重點養護工程的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受理鄉村道以下公路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許可工作;承擔非重點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工作。負責交通建設安全工作。
負責全縣交通戰備有關規劃、計劃的制定及管理工作;指導有關部門擬定戰時交通、通信保障計劃,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部隊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戰時組織全縣運力動員、運力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承辦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三)財務審計股
貫徹執行財務制度;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和預算資金的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行業投融資辦法擬定工作,負責財政、審計、税收、信貸等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預決算的編制、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參與全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統計工作;監督管理交通運輸建設資金。
(四)安全與法制教育股
承擔全縣綜合運輸市場體系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促進綜合運輸體系協調發展;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檢查監督全縣交通運輸行業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牽頭組織節假日客貨運輸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工作;擬定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軍事行動等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工作,指導全縣汽車維修市場、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汽車駕駛員培訓學校、駕駛員培訓和營業性客運輸站(場)、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車、運輸服務等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工作;指導運輸質量管理、節能減排等工作。
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局宣傳工作;組織全局行政執法人員參加法制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組織協調行政執法資格申報、考核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