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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有司舉行郊廟大禮詔
鎖定
《命有司舉行郊廟大禮詔》是唐代李亨創作的一篇散文。
- 作品名稱
- 命有司舉行郊廟大禮詔
- 作 者
- 李亨
- 創作年代
- 唐代
- 作品出處
- 《全唐文》
- 作品體裁
- 散文
命有司舉行郊廟大禮詔作品原文
命有司舉行郊廟大禮詔
皇王俯仰,應協於靈祗;典禮廢興,式存於禋告。蓋重成命,以崇祗肅。朕獲嗣鴻猷,敢志虔敬。頃以三代正朔,所尚不同,百王徽號,無聞異稱。顧茲薄德,思創常規。爰因行慶之日,將務惟新之典,而建元立則,制命膺符,受於天地祖宗,申於百辟卿士。今既循諸古法,讓彼虛名,革故之宜,已宣於臣下,昭報之道,未展於郊廟。因時備禮,擇日陳誠,克明恭己之心,庶降庇人之福,至誠斯感,其在茲乎。宜取今月二十八日朝獻太清宮,二十九日享太廟元獻廟,來月一日祭圓丘及太一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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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有司舉行郊廟大禮詔作者簡介
李亨(711—762)唐朝皇帝。唐玄宗第三子。開元二十六年(738年),立為皇太子。天寶十五年(756年),安史叛軍攻佔潼關,隨玄宗倉皇西逃,至馬嵬驛(今陝西興平境),當地士眾遮攬西進,乃與玄宗分手,北上靈武即皇帝位,遙尊玄宗為太上皇。756年—762年在位。至德二年(757年),郭子儀帥眾與回紇軍收復長安、洛陽。當時約定:“克城之日,土地,士庶歸唐,金帛、子女皆歸回紇。”致使洛陽遭受很大破壞。三年,迎玄宗歸長安.在位期間,寵信張皇后,縱其干預政事,又信用宦官李輔國等,使之操縱軍政大權,遂致宦官勢力日益囂張。寶應元年(762年),李輔國、程元振發動事變,殺死張皇盾和越王系等,擁立太子李豫。因而驚憂而死。廟號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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