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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蘭副都統轄區

鎖定
呼蘭城,以呼蘭河得名。
中文名
呼蘭副都統轄區
行政區類別
副都統區
所屬地區
黑龍江將軍轄區
政府駐地
呼蘭城

目錄

呼蘭副都統轄區簡介

清代,黑龍江將軍轄區下設的二級政區。副都統駐呼蘭城。

呼蘭副都統轄區詳細介紹

呼蘭,滿語意為“煙囱”。1734年12月27日(清雍正十二年十二月初三日)批准建呼蘭城,由齊齊哈爾、伯都訥城移撥官兵500名編為八旗駐防,設呼蘭城守尉1員,管轄呼蘭一帶鎮兵和官屯。1862年12月30日(清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十日)清廷批准,設置呼蘭廳。翌年,正式設置呼蘭廳,廳署與城守尉同駐呼蘭城。1864年(清同治三年),呼蘭廳遷至巴彥蘇蘇(今巴彥縣)。1879年8月18日(清光緒五年七月初一日),裁撤呼蘭城守尉,改設呼蘭副都統。旋即調理琿副都統依克唐阿為呼蘭副都統。
呼蘭副都統轄區範圍,東至小興安嶺南段西麓,西界杜爾伯特旗,南臨松花江,北到通肯河流域,包括今呼蘭、蘭西、綏化、海倫、拜泉、巴彥、鐵力、木蘭、通河、湯原等縣(市)。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於呼蘭副都統轄區北團林子設置綏化廳。1899年(清光緒二十五年),將今海倫、青岡、拜泉一帶劃出,設置通肯副都統轄區,而呼蘭副都統轄區相對縮小。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綏化廳升改綏化府,呼蘭廳升改呼蘭府(移駐呼蘭城);添設巴彥州、木蘭縣、蘭西縣,均隸於呼蘭府,並設置綏蘭海兵備道(道署駐綏化府城),管轄呼蘭、綏化、海倫一帶地方。因此,1906年2月15日(清光緒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清廷批准,裁撤呼蘭副都統。
歷任呼蘭副都統 [1] 
共有 7 筆資料

任職人員
任職資訊
類別
卸任資訊
備註
1
光緒五年七月三日(1879,8,20)
調
光緒六年六月廿日(1880,7,26)丁憂
2
成慶
光緒六年六月廿日(1880,7,26)
3
光緒七年四月廿八日(1881,5,25)
調
光緒八年月日緣事降調
離職根據黑龍江志稿卷55頁34
4
倭克津泰
光緒八年八月十二日(1882,9,23)
光緒廿七年三月十一日(1901,4,29)緣事革職
5
果權
光緒廿七年八月五日(1901,9,17)
光緒廿九年八月日卒
離職根據清代各地將軍都統大臣等年表
6
豐陞阿
光緒廿九年八月十一日(1903,10,1)
光緒卅年八月十六日(1904,9,25)調馬蘭鎮總兵官兼總管內務府大臣
7
都爾蘇
光緒卅年八月日
光緒卅一年十一月廿四日(1905,12,20)裁缺
任職根據清代各地將軍都統大臣等年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