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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飛

(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北建築段原副段長)

鎖定
周飛,男,漢族,1973年9月出生,河南宜陽人,在職大學學歷,199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5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北建築段副段長(副處級)。
2020年4月15日,據鄭州市紀委監委消息,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給予周飛開除黨籍、開除處分,並解除與其勞動合同。
中文名
周飛
民    族
出生日期
1973年9月
出生地
河南宜陽

周飛人物履歷

1995.08—2001.08 鄭州鐵路局鄭州建築段車站領工區見習生,辦公室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副主任;
2001.08—2010.06 鄭州鐵路局房建中心車站領工區主任、房建技術科科長,鄭州鐵路局房地產經營開發中心鄭州分中心主任助理,鄭州鐵路局鄭州房屋修建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2009.08副處級);
2010.06—2018.12 鄭州鐵路局鄭州鐵路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鄭州鐵路局鄭州北建築段副段長(2017.11單位易名為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北建築段);
2018.12— 鄭州北建築段幹部、高級工程師。

周飛人物事件

周飛審查調查

2019年10月31日,據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周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紀委紀律審查和鄭州市監委監察調查。 [1] 

周飛依法雙開

2020年4月15日,據鄭州市紀委監委消息,鄭州市紀委監委對周飛(副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飛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集體利益;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周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由鄭州市監委將周飛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給予周飛開除黨籍、開除處分,並解除與其勞動合同。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