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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鈇
鎖定
- 本 名
- 周鈇
- 字
- 汝威
- 號
- 鈍軒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太原府榆次縣(今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
- 出生日期
- 1499年
- 逝世日期
- 1548年
- 官 職
- 河間府通判
- 追 贈
- 光祿少卿
周鈇史籍記載
嘉靖五年(1526)中進士,被授行人之職,奉命赴代王、沈王處辦事,事畢,婉言拒受二王及諸司饋贈。嘉靖九年(1530)任湖廣道監察御史。丁憂服滿後,起任河南道御史。時安南(越南)內亂多事,嘉靖帝想出兵南征,上書直諫:“軍餉未充,調度未備,恐未可動眾冒險。”南征遂罷。
嘉靖十三年(1534),巡按陝西,主持修復年久淤塞、民失其利的水利灌溉工程——鄭國渠,“民田受溉者數萬頃”。期間,還把西北邊陲部分駐軍將士用殺死逃難邊民以冒軍功的問題稟報皇帝,嘉靖皇帝下詔禁止亂殺邊民,因之也整肅了邊防軍紀。
嘉靖二十年(1541)養病故里,聞韃靼部俺答帶兵南下搶掠至榆次,立即抱病佩劍,登臨榆次城頭指揮守禦,守城官兵頗受鼓舞。俺答見破城無望,遂引兵退去,榆次城免遭一場浩劫。翌年病癒,返京任職,上疏陳述對付韃靼策略,因其中有“中樞無籌策,請早為計”之語,被嘉靖以“浮詞亂政”為由,責降廬州府知事。不久被啓用為國子監丞,再升吏部文選司主事。
期間,與郎中王與齡戮力同心,以“進賢退不肖”為己任,不但拒絕了嚴嵩為其爪牙錢可教求任東陽知縣的要求,還在《劾四尚書疏》中揭露嚴嵩等大官僚的腐敗行為,因而得罪嚴嵩,先被降職河間府通判。四個月後吏部擬改任南京吏部主事,又被嚴嵩以貶降官員“遷轉太驟”為由,削職為民。時值四十餘歲,正當年富力強,但是嚴嵩專權,奸臣當道,知抱負難以實現,發誓不再為官。不久病死鄉里。
周鈇後世紀念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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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 鈇 .晉中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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