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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洋
(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
鎖定
- 中文名
- 周洋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江蘇連雲港
- 出生日期
- 1979年4月
- 性 別
- 男
周洋人物履歷
1998年12月至2003年2月,歷任連雲港市連雲區高公島鄉政府辦事員、團委副書記;
2003年2月至2005年2月,歷任連雲港市連雲區招商局副局長、連雲區投資促進局副局長;
2005年2月至2007年8月,任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07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連雲港市連雲區雲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11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連雲港市連雲區雲山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任連雲港市連雲區板橋街道黨工委書記,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任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連雲區板橋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6年9月,任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周洋人物事件
周洋違紀被查
周洋依法雙開
2023年4月,經連雲港市委批准,連雲港市紀委監委對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周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周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周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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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洋提起公訴
2023年5月,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周洋涉嫌貪污、受賄罪一案,由連雲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洋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連雲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7年,被告人周洋利用擔任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採用騙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2009年至2020年,被告人周洋利用擔任連雲港市連雲區雲山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主任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收購、工程承攬、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讓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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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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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周洋接受審查調查 .人民科技.2022-11-11[引用日期2022-11-11]
- 2. 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周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清廉江蘇[引用日期2023-04-18]
- 3. 連雲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周洋涉嫌貪污、受賄案提起公訴 .揚子晚報.2023-06-01[引用日期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