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周洋

(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

鎖定
周洋,男,漢族,1979年4月出生,江蘇連雲港人。江蘇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98年12月參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2] 
2023年4月,周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周洋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蘇連雲港
出生日期
1979年4月
性    別

周洋人物履歷

1998年12月至2003年2月,歷任連雲港市連雲區高公島鄉政府辦事員、團委副書記;
2003年2月至2005年2月,歷任連雲港市連雲區招商局副局長、連雲區投資促進局副局長;
2005年2月至2007年8月,任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07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連雲港市連雲區雲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11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連雲港市連雲區雲山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任連雲港市連雲區板橋街道黨工委書記,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任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連雲區板橋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6年9月,任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2023年2月、3月,先後被免去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職務。 [2] 

周洋人物事件

周洋違紀被查

2022年11月,根據連雲港市紀委監委消息,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周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連雲港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周洋依法雙開

2023年4月,經連雲港市委批准,連雲港市紀委監委對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周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周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周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周洋提起公訴

2023年5月,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周洋涉嫌貪污、受賄罪一案,由連雲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洋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連雲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7年,被告人周洋利用擔任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採用騙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2009年至2020年,被告人周洋利用擔任連雲港市連雲區雲山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主任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收購、工程承攬、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讓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