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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江波

(安陽"8·19"公交車殺人案罪犯)

鎖定
周江波(1989年5月—2014年3月26日),男,安陽市內黃縣馬上鄉人,2013年4月剛刑滿釋放,2013年8月18日,他因糾紛在內黃縣砍傷3人後逃走。2013年8月19日,在安陽市一輛公交車上持刀行兇,車上33名乘客,共有15人被捅傷,其中3人死亡(2名未成年人在救治途中死亡,1名女嬰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其他受重傷的5名乘客尚未脱離危險。
2013年8月20日犯罪嫌疑人周江波,在距安陽市約35公里的辛村鎮被警方抓獲,經突審,周已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1]  2013年12月10日,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判處周江波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 
201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執行死刑命令,以故意殺人罪、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安陽“8·19”公交車殺人案罪犯周江波依法執行死刑。
中文名
周江波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89年5月
出生地
河南安陽市內黃縣
死亡日期
2014年3月26日

周江波成長經歷

在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馬上鄉善義閣村,周江波的家庭,本可以算得上地道的書香門第。前輩不論,父親周滄海和母親楊運天均在上世紀80年代上過高中。比周江波大兩歲的哥哥則大學畢業。 [3] 
性格偏執此前曾多次傷人
一位知情村民透露,周江波發生這樣的事情並不稀奇,因為周江波的性格偏執,而且脾氣非常火暴,除了在案發前砍傷3名鄰居之外,他還犯過很多的事情。
“幾年前,他到同村一户村民家偷東西,正好被人家碰上,他像沒事人一樣大搖大擺地回了家。人家不幹,就到他家找他父母理論,結果他掄着鐮刀照着人家就砍了七八下。”這位村民回憶,數年前,周江波在天津某工地打工時將一名工友打傷後,偷了一輛自行車一路從天津騎車跑回了家。
“這只是一小部分,他的事情很多。村裏沒有人敢和他接觸。幾句話不合就砍人。”該村民回憶,周江波的精神正常,雖説性格偏執,但是頭腦卻很正常。
兒時慘劇致嫌犯性情大變
在村民的印象中,兒時的周江波性格與其他孩子一樣,天真頑皮,愛打愛鬧,但是有一件事發生後,他的性格發生極大轉變。
該村民講,周江波讀小學時,他的一個表姐與一名山西男子戀愛,但是兩個人的戀情遭到周江波姥爺的極力反對。最終,其表姐的這段戀情以分手告終。此事過後不久,這名山西人找到了周江波的姥爺家,一番爭吵後,山西男子持刀將周江波的姥爺、舅媽、表姐一併殺死。而血案發生時,周江波目睹了這一切。
“這件事對他的影響太大了。”村民表示,此案發生後,周江波忽然像變了一個人,沉默不語,動不動就會  發脾氣,言語不合必出手傷人。
周江波犯下的命案讓平靜的善義閣村不再平靜,這位村民説,他要是小時候沒看到家裏的那件事,以後同村的人對他有些關心,長大後找個對象,估計他不會變成這樣。
他看到人身上的肉晃動就憤恨
周江波的發小回憶,有一兩年時間,他們玩得很近。“當時學校裏我們每個學生都有一棵自己的小樹苗,我經常和周江波一起打水澆樹。放學了也在一起玩,那時候他長得胖乎乎的”。
“他愛打架大家都知道,但他還有一個癖好估計當時誰也不知道。”其發小賣了一個關子,“他總是會和我講,哪個哪個同學有多胖,走路的時候臉上的肉在顫動,真想打人家一頓。”
幾年後同學間有人傳聞,周江波在廣東省深圳市打工時,看到大街上一騎自行車婦女胸部晃動,遂一個飛腳把人踹倒,用剪刀將婦女胸部刺成重傷,最後被抓。
一部分同學不相信,但他的發小相信了,“周江波看到有人的肉在晃動就會產生憤恨”。他説,幾年玩在一起,周江波對人有什麼成見,或者有一些報復心理,他都十分清楚。 [3] 

周江波人物事件

周江波事件介紹

2013年8月19日下午3點05分,河南省安陽市一輛安陽市區至安陽縣北郭鄉的公交車上發生一起持刀搶劫殺人案。車上33名乘客,15人被捅傷,其中2人在救治途中死亡,一名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安陽市公安局啓動命案偵破機制,400餘名警力趕赴現場,正全力圍捕嫌疑人。
2013年8月20日凌晨1點鐘,安陽市區各個路口以及縣鄉道路的各個關卡都有警燈閃爍,警察正在連夜排查犯罪嫌疑人。
2013年8月20日下午,安陽市委宣傳部通報稱,事件已經造成15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有2人在救治途中身亡,13人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除了在路上就不治身亡的兩名乘客以外,還有一名10個半月大的女嬰在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3名遇難者都是未成年人,除了這名10個半月大的女嬰以外,另2名遇難者是2名男孩,一個馬上18歲,一個年僅10歲。重傷者當中年齡最大的有67歲,年齡最小的是18歲。這名18歲的姑娘剛剛領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只是錄取通知書上已經沾滿了血漬。其他受重傷的5名乘客還沒有脱離危險,截止目前來看,重傷者徐燕可能下肢癱瘓,而她現在只有21歲。

周江波涉案疑犯

犯罪嫌疑人周江波,1989年5月生,安陽市內黃縣馬上鄉人,系刑滿釋放人員,抓獲時血衣在身,經過警方突審,犯罪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作案動機是因糾紛於2013年8月18日在家砍傷3人後逃走,逃跑路上又做此案。2013年8月20日下午13時,河南警方確認嫌疑人落網,據瞭解,其作案後連續潛逃造成其飢腸轆轆,在買西瓜時被羣眾認出,報告民警後被抓。 [4] 

周江波作案動機

2013年8月19日發生在河南省安陽市公交車上的持刀殺人案,作案動機已經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江波18日因糾紛在內黃縣砍傷3人後逃走,隨後在安陽市繼續實施犯罪。 [5] 

周江波案件審判

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年12月10日公開開庭審理了“8·19”公交車殺人案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周江波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周江波當庭表示不上訴。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