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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

(息烽都市現代農業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

鎖定
周春,曾任息烽都市現代農業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23年4月,貴陽市檢察機關依法對周春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2]  [4] 
中文名
周春
國    籍
中國

周春人物履歷

曾任息烽都市現代農業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周春人物事件

周春接受調查

2022年8月,據息烽縣紀委監委消息:息烽都市現代農業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周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息烽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周春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經息烽縣委批准,息烽縣紀委監委對息烽都市現代農業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周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 
經查,周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周春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息烽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息烽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周春開除黨籍處分;由息烽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周春提起公訴

2023年4月,息烽都市現代農業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周春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息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息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春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息烽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春利用擔任息烽都市現代農業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