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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民
(中國科學院原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鎖定
周新民(1897年3月14日—1979年10月),原名周駿。安徽廬江人。青年時代參加“五四”運動。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國共合作時,任國民黨安徽省黨部委員、書記長,堅決執行孫中山三大政策,擁護北伐戰爭,反對國民黨右派反動行徑,曾在安慶同蔣介石進行過面對面的鬥爭。1935年12月,參加發起上海文化界救國會。不久,與沈鈞儒等人發起成立上海各大學教授救國會,積極投身抗日救亡運動。1943年5月,任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昆明支部委員。次年9月,在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全國代表會議上,當選為中央執行委員。是年11月,任民盟雲南省支郎委員兼組織委員。抗日戰爭勝利後,在爭取和平民主,反對獨裁,內戰運動中,做了許多工作。1947年10月民盟被迫解散後,秘密到香港。次年1月,參加民盟中央一屆三中全會,任代理中央秘書主任。1949年9月,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全國政協秘書長、中央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最高人民檢察署秘書長、瀋陽市副市長、中國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民盟中央常委等職。是第一、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一、二,三、四、五屆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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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0月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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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周新民
- 別 名
- 振飛
- 籍 貫
- 安徽省廬江縣大化鄉
- 出生日期
- 1897年3月14日
- 逝世日期
- 1979年10月
- 原 名
- 周駿
周新民人物生平
周新民,原名周駿,別名振飛,1897年3月14號出生於樂橋鎮岱鰲山下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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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至1921年,周新民以優異的成績考入安徽法政專門學校就讀並畢業。1922至1924年,又赴日本明治大學研究院繼續攻讀法律,回國後在安徽法政專門學校任民法教員兼學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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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周新民加入中國共產黨。在第一次國共合作中,加入中國國民黨,長期從事地下工作,先後任國民黨安慶市黨部常委、安徽省常委兼書記長,積極執行“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擁護北伐戰爭,為反對國民黨右派同北洋軍閥的妥協,他在安慶市同蔣介石進行了面對面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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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經組織批准,周新民轉移到家鄉,指導和幫助廬江縣的建黨工作,從事革命活動,在廬江黨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頁。1929至1936年,他先後在河北訓政學院、上海法政學院、法學院、復旦大學等校任民法教員兼法政學院教務長。1935年,“一二.九”學生運動爆發,在黨的領導下,周新民積極投身抗日救亡運動,作為救國會發起人之一,協助籌建上海和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1938年,周新民任安徽民眾總動員委員會委員、組織部副部長兼總幹事,團結安徽的進步力量,為建立省各級動委會組織作出了極大的努力,為黨的事業培養了大批優秀青年幹部。1942年,周新民以救國會成員的資格在重慶加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1943至1945年,周新民任雲南大學民法教授。1943年,周新民和羅隆基建立民盟第一個地方組織昆明支部,並任組織委員,進而組建雲南省支部。1944年,周新民當選為民盟中央委員。1945年,當選為秘書處副主任。
1947年,周新民在香港積極為恢復民盟總部做準備工作,籌備民盟一屆三中全會。1948年,民盟一屆三次會議召開,周新民任香港民盟總部中央委員兼秘書處代理主任。1949年,周新民任民盟中央常委、政治局委員,先後兼任總部秘書處主任、組織委員會主任。並作為民盟七名代表之一參加了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擔任中國人民政協籌備委員會委員兼副秘書長,積極參加會議的各項籌備工作。
1951至1954年,周新民任最高人民檢察署秘書長,參與起草《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54年,周新民還擔任全國人大法案委員會委員。1958年,周新民調到中國科學院,與張友漁共同籌建新中國第一個最高法學研究機構——中國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並擔任副所長。同年,周新民作為中國法律工作者代表團代表參加匈牙利法學協會第五屆代表大會。周新民還擔任過中央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瀋陽市副市長,第一、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一至五屆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和全國政協副秘書長等職務,為社會主義建設作出了顯著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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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0月,周新民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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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民人物事蹟
周新民開創太湖地區革命新局面
1926年7月,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在北伐軍攻克武漢後,周新民陪同常恆芳來太湖,9月,成功策動舊桂繫馬濟部下團長陳雷在太湖起義,並引導陳雷部加入北伐軍。這段時期,周新民受國民黨左派安徽臨時省黨部的派遣,赴安慶、蕪湖、六安等40多個市、縣視察黨務,準備召開國民黨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會和歡迎北伐軍等工作;並多次到太湖幫助成立國民黨左派縣黨部和指導工作。
1927年3月23日,蔣介石在安慶製造了震驚全省的三二三反革命事件後,公開貼出要槍決周新民等人的佈告。一時間白色恐怖籠罩了安慶,周新民奉中共黨組織的指示,轉移武漢。在前往武漢途中,周新民和童漢璋一同來到太湖。國民黨左派太湖縣黨部負責人戴天留周新民等暫住,指導太湖的工作。5月28日,左派太湖縣黨部接到小池區黨部常委周雨農送來密報,軍閥陳調元已派劉世舜團從懷寧石牌前來捕殺周新民等人。周新民等即將農民自衞團和縣黨部人員50餘人集中起來,捉住時任縣長的張述峨並帶上先前扣押的蔣凱成等3人,迅速撤離了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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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民嚴格要求親屬
周新民關心子女,對子女嚴格要求。1956 年 8 月 25 日,他於瀋陽寫信給女兒周立吾,提出四點要求:一是集中精力,愛惜時光,搞好大學課程,但用腦要有節制,必須做到準時休息。二是生活要有規律,運動要能經常,營養要夠分量,才能保證身體健強。三是對黨團要忠誠,對羣眾要熱愛。四是交友要慎重,要誠懇,但不可感情用事,有始無終。從這封信中,我們不但能看出周新民對子女的關心和愛護,更能看出他對子女學習、生活、做人等方面的嚴格要求。周新民自己在生活方面很簡單、很樸素,但他為人厚道,樂善好施,急人之所急,幫人所難。他的妹妹周季青回憶説:“我的三姐在農村生活困難,他長期寄錢補助,並供給她的兒子張道周進高校醫科學習,成為醫務人才。另外,有遠房親屬和晚輩考取大學,經濟有困難時,大哥也肯給予幫助。有病重的親屬晚輩也經常得到大哥的幫助。有的是他不認識的或只是聽説了某某的疾苦困境,他也給予經濟援助。”1960年 12 月 8 日,周新民於北京寫給張道周、張復權(外甥)的信中説:“我在病中託人匯給你倆人民幣 60 元,他在匯票上只寫道週一人。這是一個錯誤。同時,那筆款子還有一部分是表姐的,託你倆帶給她的兒子,因她不願經她的家裏人的手。你倆如不不夠用,暫時挪用也可,不過這一筆款子是你倆的學費,並不是道週一人的學費,務望速向會計説清楚,以免你倆無錢吃飯。你倆每人每月需錢多少?每學期學費需多少?道周還欠學校多少?切盼詳告。我從十月份減薪,以後用錢須有預算,並要節省。功課更要抓緊。你父親過去了,家中當更困難,我已答應你倆學費,當盡力支持,望安心努力求學。毛主席的‘三好’是指導青年的正確目標,務望向此目標邁進。”從這封信中,我們看出周新民對晚輩學習、生活、做人做事的關心和愛護,既有寬厚的愛,又有嚴格的要求,可以説無微不至,令人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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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民心繫家鄉建設
周新民一生情繫桑梓,熱心辦 學。1933 年, 周新民偕同 他人共同籌建競存小學,學校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之意,把競爭的理念融入這所新生的農家學堂,以“教、學、做”為校訓,與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做人”的教育思想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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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學校由政府接管,更名為“縣立陡崗小學”。周新民對學校時刻掛在心頭,經常給學校寄款和書刊,並經常以書信詢問家鄉的辦學情況。1962年周新民在安徽考察工作時,還特地視察了學校。1969年學校附設了初中班後,考慮到學生做實驗的需要,他又協調捐贈了一些實驗儀器,如850型便攜試驗器、真空管毫伏表、音頻振盪器、簡易雨量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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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民社會評價
周新民社會紀念
周新民相關研究
楊陽.周新民及其民國法律教育略談[J].黑河學刊,2014,(第2期).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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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四章 周新民、柯慶施在太湖的革命活動 .太湖縣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7-22]
- 2. 宋德慈等主編,二十世紀中華愛國名人辭典,吉林大學出版社,1990.12,第342頁
- 3. 周新民 家鄉人民懷念您 .廬江新聞網[引用日期2023-07-22]
- 4. 周新民:為黨為人民的事業作出卓越貢獻 .廬江統一戰線[引用日期2023-07-22]
- 5. 廬江縣樂橋鎮新民初中周新民事蹟陳列室十年接待來訪逾萬人 .合肥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07-22]
- 6. 呂金成:《為黨的事業奮鬥一生——周新民與他的“修養十要”》,《江淮文史》2021年第6期,第105-111頁
- 7. 中共廬江縣委黨史研究室:《周新民傳》,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封面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