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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國

(湖北宜昌市遠安縣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

鎖定
周新國,男,漢族,1966年1月出生於湖北省宜昌市,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曾任遠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9年9月,周新國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中文名
周新國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北省宜昌市
出生日期
1966年1月
畢業院校
湖北省人民警察學校
湖北農學院

周新國人物履歷

1985.07--1988.03 西陵區公安局窯灣派出所工作
1988.03--1991.01 西陵區公安局西陵派出所工作
1991.01--1997.08 西陵區公安局刑偵科科員
1997.08--1999.02 西陵區公安局刑警大隊雲集中隊中隊長
1999.02--2002.11 西陵區公安局西陵派出所副所長
2002.11--2006.08 伍家崗區公安分局寶塔河派出所所長(2004年12月明確為正科級)
2006.08--2010.08 伍家崗區公安分局大公橋派出所所長
2010.08--2012.07 三峽壩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2012.07--2013.03 猇亭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2013.03--2013.08 五峯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縣公安局長、黨組書記
2013.08--2018.08 五峯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8.08--2019.09 遠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縣政法委副書記,縣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督察長

周新國人物事件

周新國違紀被查

2018年12月14日,據湖北宜昌市紀委監委消息:遠安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督察長周新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宜昌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周新國依法雙開

2019年9月16日據宜昌市紀委監委消息:經宜昌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並報宜昌市委批准,遠安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周新國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周新國違反政治紀律,不按照規定或工作要求,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中違規調整幹部;違反廉潔紀律,向管理服務對象出借資金獲取大額回報;違反羣眾紀律,縱容惡勢力活動,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設立、使用“小金庫”;與他人合夥非法佔地建私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
周新國身為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缺失,以權謀私,執法犯法,私慾膨脹,甘於被圍獵,充當惡勢力“保護傘”,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