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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明

(舊縣鎮副鎮長)

鎖定
[1]  周振明,男,1963年10月2日生,漢,北京市延慶縣人,1985年4月參加工作。學歷大專、畢業於北京青年政治學院、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現任舊縣鎮副鎮長。曾任:延慶縣舊縣鎮-團委書記;延慶縣舊縣鎮政府辦公室主任;延慶縣舊縣鎮紀檢委員;延慶縣舊縣鎮黨委辦公室主任、宣傳委員;延慶縣舊縣鎮黨委辦公室主任;舊縣鎮副鎮長。
中文名
周振明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3年10月2日
出生地
北京市延慶縣

周振明人物履歷

周振明,男,職務:徐州市賈汪區人保局黨組書記 [2] 
舊縣鎮副鎮長 舊縣鎮副鎮長
工作簡歷、職責分工: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分管局黨務、羣團、機關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公務員管理、綜合計劃、技術工人考試培訓、機關事業保險、農村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
一崗雙責:
崗位職責: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分管局黨務、羣團、機關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公務員管理、綜合計劃、技術工人考試培訓、機關事業保險、農村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
廉政職責:帶頭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做好表率。抓好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與班子成員簽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
組織制定防範措施, 督促局系統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學習和教育活動,及時發現和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

周振明廉潔自律

1.本人共有住房一套,在賈汪新城三巷。
2.除每月工資外,無其他收入。
3.妻子在區建設局工作,一子。
廉政承諾:堅持原則,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清廉從政。
一、自覺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規定,不以權謀私。
二、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履行“一崗雙責”,抓好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帶好隊伍,以反腐倡廉的實際行動取信於民。
三、提倡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工作作風,堅決反對講排場、比闊氣,不借過節、生日、婚喪嫁娶、喬遷新居、子女就學、職務升遷等事宜大操大辦、收錢斂財;不參加和放任任何形式的賭博、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動。
勤廉座右銘:公生明,廉生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