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周德興

(海口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鎖定
周德興,男,1962年6月出生,漢族,海南海口人,自學專科,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海口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1年11月,周德興被依法雙開。 [1] 
中文名
周德興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海南海口
出生日期
1962年6月
性    別

周德興人物履歷

歷任海南省公安廳四處預審業務指導科副科長,萬寧市公安局副局長(掛職),海南省公安廳地方公安處勞教審批科科長,萬寧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海口市公安局振東分局副局長,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副局長,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政委,海口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1] 

周德興人物事件

2021年11月20日,據京報網信息:經海口市委批准,海口市紀委監委對海口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周德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德興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中跑官要官;違反羣眾紀律,為涉黑組織成員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關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涉嫌行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口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口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周德興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口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