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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巍

(德宏州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鎖定
周巍,曾任德宏州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2年5月,周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3] 
中文名
周巍
國    籍
中國
曾任職務
德宏州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周巍人物履歷

曾任德宏州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3] 

周巍人物事件

周巍接受調查

2021年11月,德宏州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雲南能投德宏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周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周巍免去職務

2021年12月16日,德宏州人民政府決定:周巍免去州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公司董事長,雲南能投德宏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職務。 [2] 

周巍依法雙開

2022年5月,經德宏州委批准,德宏州紀委監委對德宏州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周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巍在擔任德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原宏康公司董事長,州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送給的禮品禮金,違規接受他人安排的旅遊;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等,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浪費;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周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背棄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德宏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德宏州委批准,決定給予周巍開除黨籍處分;由德宏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周巍公開通報

2016年至2021年,周巍多次收受下屬、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煙酒茶、土特產等禮品、禮金,共計價值27.63萬元;在其父親喪事期間,收受下屬、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禮金4.6萬元;在公務考察、業務培訓期間,2次違規接受旅遊安排,未承擔相關費用。周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周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