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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總義

鎖定
宋易祓撰。祓有《周易總義》,已著錄。是書陳振孫《書錄解題》不載,惟趙希弁《讀書附志》著錄,稱許儀為之序,刻於衡陽。
書    名
周官總義
作    者
易祓
類    別
經部
出版社
嶽麓書社
ISBN
9787807617105
全    稱
《周官總義》·三十卷
版    本
永樂大典本

周官總義古籍簡介

《周官總義》·三十卷(永樂大典本)

周官總義四庫提要

宋易祓撰。祓有《周易總義》,已著錄。是書陳振孫《書錄解題》不載,惟趙希弁《讀書附志》著錄,稱許儀為之序,刻於衡陽。今衡陽本世已無傳,惟《永樂大典》尚載其《天官》、《春官》、《秋官》、《考工記》,而《地官》、《夏官》亦佚。謹裒合四官之文,編次成帙,以存其舊。其《地官》、《夏官》則採王與之《周禮訂義》所引以補其亡。仍依《讀書附志》所列,勒為三十卷。雖非完帙,然十已得其八九矣。其書研索《經》文,斷以己意,與先儒頗有異同。如論《大宰》“九賦”,則援《載師》之任地及《司市》、《司關》、《卝人》、《角人》、《職幣》等職以駁口率出泉之説。論宗廟“九獻”,則合《籩人》、《醢人》、《內宰》、《司尊彝》及《行人》“王禮再祼”之文,以駁列祼事於九獻之説。論《肆師》之“祈珥”,則引《羊人》、《小子》及《山虞》諸條,以糾改“祈”為“刉”、改“珥”為“衈”之説。論《輈人》之“四旗”,則歷辨《巾車》、《司常》、《大司馬》、《大行人》與《考工記》不合,以明《曲禮》車騎為戰國之制。諸如此類,雖持論互有短長,要皆以《經》釋《經》,非鑿空杜撰。至於《內宰》“二事”,則改為副貳之貳;於《酒正》“式法”,則指為九式之法;於園廛、漆林諸賦,則謂以什一取民,又於一分、中分、十一、十二、二十而三數等而輸之於王;於《凌人》“斬冰”,則謂十二月為建亥之月,先令之於亥月,而後三為凌室,以待亥子丑三月之藏:亦皆自出新義。而於《職方氏》之地理山川,尤為詳悉。蓋祓雖人品卑污,而於《經》義則頗有考據,不以韓侂冑、蘇師旦故掩其著書之功也。